技术服务要求及服务需求一览表
一、项目背景
为有效实施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推进水资源数字化改革,提高水资源管理精细化水平,助力企业节水增效,水利部和浙江省水利厅先后发布了《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 188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面推进取用水监测计量标准建设的通知》(浙水资〔2022) 14号),提出要全面推进取用水监测计量标准建设工作。按照上述要求,本次项目针对永康市自备取水户和北部水库群联网管线开展取用水监测计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招标内容
(1)工业、生活、服务业取水在线计量:针对康齐养殖场、玉芳家庭农场、鑫鑫家居用品、东盛链条、新多集团、康宁藏香猪养殖场6家取水户开展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建设。
(2)北部水库联网管线取水在线计量:针对南山水厂从北部水库联网的太平水库取水口1处、杨溪水库取水口1处、南山水厂原水管线2处,洪塘坑水库取水口1处,雅应生态流量计量1处等开展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建设。
(3)取水设施标准化建设:针对取水设施开展取水管线标化(粉刷、喷涂、环境整理)、标识标牌建设(管理制度牌)等工作。
三、采购清单
招标工程量清单表
序号 |
点位名称 |
设施类型 |
主要参数 |
数量 |
一 |
工业、生活、服务业取水在线计量全覆盖 |
|||
1 |
康宁藏香猪养殖场 |
超声波水表 |
DN25,含安装调试,详见技术要求 |
1 |
监测设施 |
含数据终端、太阳能供电、户外箱等,含安装调试,详见技术要求 |
1 |
||
2 |
康齐养殖场 |
超声波水表 |
DN25,含安装调试,详见技术要求 |
1 |
监测设施 |
含数据终端、户外箱等,含安装调试,详见技术要求 |
1 |
||
3 |
新多集团 |
电磁流量计 |
DN100 |
1 |
监测设施 |
含数据终端、户外箱等,含安装调试,详见技术要求 |
1 |
||
4 |
鑫鑫家居用品 |
电磁流量计 |
DN50 |
1 |
监测设施 |
含数据终端、户外箱等,含安装调试,详见技术要求 |
1 |
||
5 |
玉芳家庭农场 |
超声波水表 |
DN20 |
1 |
监测设施 |
含数据终端、户外箱等,含安装调试,详见技术要求 |
1 |
||
6 |
东盛链条 |
电磁流量计 |
DN80 |
1 |
监测设施 |
含数据终端、户外箱等,含安装调试,详见技术要求 |
1 |
||
7 |
安装辅材 |
法兰、螺丝、垫片等,含安装调试,详见技术要求 |
6 |
|
8 |
设施建设安装 |
现场开挖、回填、管道切割、设备安装等 |
6 |
|
二 |
北部水库联网管线取水在线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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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洪塘坑水库取水口 |
电磁流量计 |
DN1000,含安装调试,详见技术要求 |
1 |
监测设施 |
含数据终端、数据转换器、户外箱等,含安装调试,详见技术要求 |
1 |
||
2 |
杨溪水库取水口 |
电磁流量计 |
DN1600,含安装调试,详见技术要求 |
1 |
监测设施 |
含数据终端、数据转换器、户外箱等,含安装调试,详见技术要求 |
1 |
||
3 |
太平水库取水口 |
电磁流量计 |
DN1000,含安装调试,详见技术要求 |
1 |
监测设施 |
含数据终端、数据转换器、户外箱等,含安装调试,详见技术要求 |
1 |
||
4 |
南山水厂原水管线一期 |
电磁流量计 |
DN1000,含安装调试,详见技术要求 |
1 |
监测设施 |
含数据终端、数据转换器、户外箱等,含安装调试,详见技术要求 |
1 |
||
5 |
南山水厂原水管线二期 |
电磁流量计 |
DN1400,含安装调试,详见技术要求 |
1 |
监测设施 |
含数据终端、数据转换器、户外箱等,含安装调试,详见技术要求 |
1 |
||
6 |
雅应生态流量计量 |
超声波水表 |
DN400,含安装调试,详见技术要求 |
1 |
监测设施 |
含数据终端、太阳能供电、户外箱等,含安装调试,详见技术要求 |
1 |
||
7 |
安装辅材 |
伸缩节、法兰、螺丝、垫片、支架、立杆、加长电缆、管道等,含安装调试,详见技术要求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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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设施建设安装 |
窨井制作、现场开挖、回填、管道切割、设备安装、防护措施等 |
6 |
|
三 |
取水设施标准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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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众信建材、鑫鑫家居用品、东盛链条、康齐养殖场、金兴金属 |
取水口保护 |
/ |
5 |
2 |
上黄水厂、洪塘坑水厂、珠坑水厂、象珠水厂、桥下水厂、伟明环保、众信建材 |
取水管线标化(粉刷及喷涂) |
/ |
7 |
3 |
取水管线标化(环境整理) |
/ |
7 |
|
4 |
上黄水厂、黄坟水厂、洪塘坑水厂、珠坑水厂、象珠水厂、南山水厂(太平水库取水口1处、杨溪水库取水口1处、南山水厂原水管线2处,洪塘坑水库取水口1处,雅应生态流量计量1处)、桥下水厂、芝英自来水厂、源口水厂、金兴金属、伟明环保、众信建材、鑫鑫家居用品、东盛链条、新多集团、康齐养殖场、玉芳家庭农场、康宁藏香猪 |
标识标牌建设(管理制度牌) |
/ |
23 |
四、 具体技术要求
4.1工业、生活、服务业取水在线计量全覆盖
①电磁流量计
以下为单套配置:
名称 |
规格型号与参数 |
电磁流量计 |
结构类型:哈弗结构 ★流量精度:0.5%(包括传感器) 输出信号:RS-485Mobus 流速测量范围:0.2~10米/秒 防护等级:IP68 转换器与传感器连结型式:分体 工作环境温度:-20℃~+30℃ 转换器工作环境湿度:≤85% 正常维护条件下的 MTBF≥25000h ★具有《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具有防爆许可证 ★仪表传感器外壳采用PC合金材质。 ★仪表须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售后维保5年承诺。 |
②超声水表
以下为单套配置:
名称 |
规格型号与参数 |
超声水表 |
准确度等级:2% 上下游流场敏感度等级:U10 电磁环境等级:E1 输出信号:RS-485Mobus 防护等级:IP68 具有《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仪表须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售后维保5年承诺。 |
4.2北部水库联网管线取水在线计量
①电磁流量计
以下为单套配置:
名称 |
规格型号与参数 |
电磁流量计 |
法兰标准 GB/T9124.1 RF 压力等级 PN10 法兰材质 碳钢 传感器外壳 碳钢 电极形式 标准型 电极材质 316L 衬里材质 氯丁橡胶 防护绝缘等级 IP 68/ E (常温线圈) 接地形式 不锈钢接地环 转换器外壳 聚酰胺 输出信号 RS-485Mobus 供电 220 V AC 电气接口 M20*1.5 电缆 30m 附件 标准(标定证书及操作手册) 正常维护条件下的 MTBF≥25000h ★精度 0.30% ★具有虚拟接地功能 ★具有OML认证 ★具有WRAS认证 ★具有国家校准实验室认定 ★OPTIFLUX2300/4300高测量精度:0.2%MV+1mm/s ★具有防爆许可证(防爆等级:T6) ★具有特种设备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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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超声波水表
以下为单套配置:
名称 |
规格型号与参数 |
超声水表 |
准确度等级:2% 上下游流场敏感度等级:U10 电磁环境等级:E1 输出信号:RS-485Mobus 防护等级:IP68 具有《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仪表须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售后维保5年承诺。 |
4.3通用设备技术要求
①监测设施
以下为单套配置:
名称 |
规格型号与参数 |
监测设施 |
基本功能 工作电压:DC 9-24 V(典型值:12 V) 工作电流:≤150mA ★休眠电流:≤100uA 数据采集:采集传感器的测量数据; 数据显示:显示设置参数、采集的数据,以及经过处理后生成的各种信息; 参数设置:支持现地和远程设置; 查询:支持现地和远程查询; 存储:宜能保存不少于12个月的数据; 通信与传输:能和中心站数据交互,接收执行中心站的指令; 时钟校准:实时时钟校准,实时时钟与系统时钟误差不超过±1s/d; 具有定时自报、查询-应答功能; 正常维护条件下的 MTBF≥25000h; 防雷装置:做好电源、信号、天线等设施防雷; 可24h实时保持在线,掉线时,在设置时间内应可以恢复上线。 扩展功能 数据采集,就地、远程告警; 外接仪表设备信号中断、故障就地/远程告警; 技术要求 可根据需求选择信息采集频度,建议采集频度为流量参数30分钟采集1次;最高采集频度为流量参数15分钟采集1次; 数据传输模块应采用公共移动通信GPRS方式。 ★防护等级:IP68 ★通过《SZY206-2016 水资源监测数据传输规约》 ★通过SL 180-2015《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设备 遥测终端机》型式检验 ★具有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强制SRRC认证。 ★具有防爆认证(防爆等级:T6) ★投标文件中提供5年质量保障承诺 |
②太阳能供电系统
以下为单套配置:
名称 |
规格型号与参数 |
太阳能电池 |
1)12V/50AH ★ 2)经过自由跌落测试、短路保护测试,电池组不起火,不爆炸、工作正常(提供相关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商务要求:
一、 完成期限:
二、验收标准及方式
验收标准:项目实施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国家及行业标准类
验收方式:中标人完成项目内容后,应向采购人提交项目验收书面申请,并提交按采购人要求编制完成的验收资料。采购人于收到申请及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安排验收。由采购人邀请市信息化相关专家3名和中标人共同进行验收测试,经测试符合本合同验收测试标准(验收标准按照招投标文件中约定的内容)的,则由专家出具验收合格意见并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的,中标人应立即进行重新调试,直至测试结果符合本合同验收测试标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三、付款方式
(1)项目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
(2)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款。
注:付款前中标人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如由于中标人未能及时提供发票导致采购人未按时付款的,由中标人承担责任。以上款项在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
四、履约保函的赔付情形
(一)未按照采购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
(二)交付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采购协议约定标准;
(三)未按照采购协议约定提供质量保证期“三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