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有关说明
★1.若服务内容涉及供应商需要提供的配件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供应商须承诺提供配件给采购人同时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①供应商为制造商:若服务内容涉及供应商需要提供的配件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则供应商须承诺提供配件给采购人同时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②供应商为代理商:若服务内容涉及供应商需要提供的配件为第三类医疗器械,则供应商须承诺提供配件给采购人同时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采购包1(64排CT维保服务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合同签订后,每半年为一期,每期首月内支付当期维保合同款,即按半年为期间均付,共6期。首期凭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支付,后续每期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交上期期间内的维护保养报告和维修报告,采购人在收到结算资料经审核确认无误后,支付当期合同款。其中最后一期款项,待本项目维保期全部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最后两期期间内的维护保养报告和维修报告,采购人在收到结算资料经审核确认无误后,30日内支付合同尾款。 (注:①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②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三种形式。) |
验收要求 |
1期:(1)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行业标准;②符合合同约定、磋商文件和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最佳技术标准及各项要求、维保设备厂家标准;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2)验收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成交供应商维修、保养完毕后,向采购人提供维修、保养报告单,由设备所在使用科室主任进行验收,并在维修工单、报告单上签字确认。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1 |
其他 |
(一)培训要求:为确保服务质量,成交供应商应制定完整详细的培训方案,对维修服务团队进行定期培训,培训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内容、培训成果和目标、培训计划等。 (二)维保服务、质量保证及应急保障方案: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制订详细的整体维保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方案及应急保障方案。1.整体维保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维保实施方案、服务流程、服务标准、巡检或保养周期安排措施、安全作业保障方案、服务团队、实时远程及到场服务承诺(含响应时间)、管理制度、验收方案等;2.质量保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保障方案、配件保障方案(含配件来源及采购渠道)、仓储保障、运输保障、人员保障等;3.应急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迎检或重大活动或重大事件应急预案、资源调配方案等。 (三)报价要求:报价应当包含全部备品备件/零配件/易损件、专用工具及机械费、材料费、服务费、人工费、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他税等全部税费、保险、检验检测费、仓储费、安装、伴随服务、标准附件价,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如涉及软件许可使用或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还应包括软件许可费以及一切技术服务费、人员培训费等。以上所列费用如涉及多次需求,所有费用都应包含在报价内,成交供应商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64排CT维护保养服务 |
项 |
1.00 |
3,890,100.00 |
3,890,1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64排CT维护保养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64排CT维保服务范围:
|
||||||||
|
2 |
安全检查:按照维保设备制造商本身标准及国家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标准执行,包含但不限于制定检查计划,机械安全检查,电气安全检查,记录检查结果。 |
||||||||
|
3 |
预防性保养:按照保养计划提供,每年提供四次专业保养,以保证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包含但不限于记录并安排保养时间,按照保养计划更换损耗部件,按照厂家标准进行调校,确认各项技术指标及性能,年检时负责并保证全部监测指标达标,通过相关部门检测时,保障取得合格证,记录设备状况,提供设备生产厂家保养内容清单,提供每次保养后系统自动导出的保养报告,每次的检测项必须为PASS。 |
||||||||
|
4 |
开机率:服务期内,供应商应确保设备的开机率≥95%(停机时间少于5%),按照一年365日计算。如果此开机率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未能达到,对于开机率低于95%的每1个日历日,维保服务期相应延长2个日历日。 |
||||||||
|
5 |
热线服务: (1)提供400免费热线电话,24小时*365天有工程师接听,为采购人提供快速诊断和技术支持服务。 (2)接到维修要求后,如设备宕机,工程师应不超过24小时到达现场;如为间接性故障或不影响使用的故障,在得到采购人科室同意的情况下,可酌情延长到场时间。 |
||||||||
|
6 |
高级诊断:在整个维保服务合同期内,供应商应都能合法获得原厂高级故障诊断软件的诊断维修钥匙(service key),并保证不违反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需提供service key图片,并提供证明材料说明合法来源) |
||||||||
▲ |
7 |
供应商为设备原厂家,或提供与设备原厂家的技术合作协议或提供设备原厂家的售后服务授权书且技术合作协议或售后服务授权书附有设备原厂家在国内的保税仓库注册登记证书。(投标时提供上述资料) |
||||||||
|
8 |
优先派工服务:维保服务期内,供应商应对采购人提供优先派工服务。 |
||||||||
★ |
9 |
备件:备件必须是原厂认证合格的零备件,应与本项目维保服务机型相匹配,均可出示检测合格证书以及合法进口货物报关单;可根据其序列号追踪所属,并可通过备件查询工具进行备件信息查询;保障不会对设备质量或图像产生不良影响。提供保修所需的备件,备件供应要及时、充足。如因提供不合法不合规或来路不明的备件而引起的相关损失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函) |
||||||||
|
10 |
安全升级:供应商应有在维保设备制造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安全升级的权限,并在升级完成后提供升级文件及工作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
11 |
嵌入式远程连接:供应商应提供基于设备嵌入式远程连接方案的实时远程服务,以保证维修的及时性,且远程服务应满足以下需求: (1)该远程服务可以实现远程不断监控和保护医疗设备,及时发出预警,在出现故障之前,就可对其进行远程维护和处理,以减少设备停机时间,提高设备使用率; (2)基于设备嵌入式远程连接方案需符合HIPAA和NEMA安全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 |
12 |
为保障更快捷更满意的服务,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至少5位具有本项目维保设备飞利浦Incisive CT原厂培训证书的技术人员。(提供以上人员有效期内的原厂培训机构培训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
||||||||
▲ |
13 |
供应商需具备原厂提供的全新合格vMRC型号球管的库存,如为进口备件,需提供相应的合法进口报关证明。(需提供库存不少于2条球管的进口报关单、清晰体现该球管序列号的运货单等证明资料) |
||||||||
|
14 |
供应商提供的球管可接受第三方单位或药监检测,如为二手球管,采购人有权不支付合同款项;如因提供二手球管导致采购人设备停机,则供应商赔偿采购人设备CT每天的经济产出;如因二手球管给医院带来其他经济损失(如上级监管单位处罚等),供应商则需承担相关赔偿及责任。 |
||||||||
|
15 |
合同期内的工程师服务费、差旅费、配件更换(不包含第三方设备)等因维修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全部包含在本项目投标(响应)报价内,在维保服务期内维修所需的工具、相关辅助设备、损耗品和材料均由供应商无偿提供。 |
||||||||
|
16 |
供应商应提供项目总负责人或技术总负责人同类项目管理工作经验的证明文件,工作经验证明应为项目合同关键信息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
||||||||
|
17 |
供应商应提供维护保养的专业工具的介绍,且图文并茂。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