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已建成的地下水监测井,获取水位、水质等地下水动态监测数据,构建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明确呼和浩特市各类重点区域及其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及环境质量风险;完成呼和浩特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
合同包1(呼和浩特地下水环境监测初期网络建设与评估项目)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后11个月内交付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确定的地点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50%,支付比例50%,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 2期:支付比例30%,支付比例30%,监测井建设及标准化建设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 3期:支付比例20%,支付比例20%,《呼和浩特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报告》、《呼和浩特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报告》及附图附件通过专家组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 |
验收要求 |
1期:对所建监测井及孔口保护设施进行验收,要求符合《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DZ/T 0270-2014)《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 50027-2001)、《水文水井地质钻探规程》(DZ/T 0148-2014)等要求 2期:《呼和浩特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报告》、《呼和浩特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报告》及附图附件通过专家组审查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1.质保期及保修期:无。2.中标服务费:(1)中标人应在中标告后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2)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的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1万元按1万元收取。(3)中标服务费交纳方式:以汇款方式交纳。3.纸质及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需向代理机构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2份(需包含云平台系统中导出的签字盖章的PDF版全套响应文件、word版响应文件);纸质投标文件3份(不分正副)。未成交供应商不需要提供。5.报价要求:投标人的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可能影响报价的其他因素,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工作并包含验收所产生的全部费用(还应包含但不限于投标全部服务所需的保险、运输等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等)。中标人无论产生任何费用,采购人均不再另行支付中标人提出的任何增加的费用,即不再另行支付除中标价(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说明:本项目预算价为含税价。如投标人的报价有误或遇政策调整等因素造成的差价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予任何补偿。 |
序号 |
核心产品(“△”)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招标技术要求 |
1 |
|
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服务 |
呼和浩特地下水环境监测初期网络建设与评估 |
项 |
1.00 |
9,350,000.00 |
9,350,000.00 |
否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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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务内容: 1、收集资料,包括气象资料、水文资料、土壤资料、地形地貌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土地利用、经济社会发展、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和污染源相关信息。对于工业污染源,水文地质相关资料收集和制作的相关图件的精度不低于1:10000;对于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工业集聚区等,水文地质资料收集和制作的相关图件精度不低于1:50000。 2、通过1:25万区域生态环境地质调查,了解区域地形地貌景观及形成原因,调查地表水系分布与成因,地下水资源状态,调查区域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尤其是第四纪地质时代、成因、岩性、分布特征,新构造运动的性质及成因,调查生态环境地质状况。基本查明含水岩组(系)岩性、结构、厚度、分布、水质、水量、地下水埋藏条件及运动规律,查明生态环境地质状况。通过实地踏勘对呼和浩特市辖区内每个污染源和地下水饮用水源地进行野外实地调查。通过野外实地调查,核实基本信息,了解和掌握污染源分布、地下水补径排条件、环境地质问题,确定地下水位、水质调查和监测点位置。 4、共开展不少于997个地下水水样采集检测工作,检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常规指标和《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中的特征指标。 5、水文地质钻探总进尺1182米,并开展抽水试验。 6、开展数值模拟,确定污染途径和污染羽。 7、提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呼和浩特市基本情况、服务工作技术路线、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质量控制和检查措施、工作进度安排、组织保障措施等内容。 8、最终提交《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报告》、《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报告》、《呼和浩特市水文地质图》、《呼和浩特市水化学图》及抽水试验一览表、水质分析及水质评价成果一览表。 技术参数: 1、投标单位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工作团队。须提供人员证书、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2、投标单位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水文地质专业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3、提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呼和浩特市基本情况、服务工作技术路线、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质量控制和检查措施、工作进度安排、组织保障措施等内容。 其他详细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1、收集资料,包括气象资料、水文资料、土壤资料、地形地貌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土地利用、经济社会发展、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和污染源相关信息。对于工业污染源,水文地质相关资料收集和制作的相关图件的精度不低于1:10000;对于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工业集聚区等,水文地质资料收集和制作的相关图件精度不低于1:50000。
2、通过1:25万区域生态环境地质调查,了解区域地形地貌景观及形成原因,调查地表水系分布与成因,地下水资源状态,调查区域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尤其是第四纪地质时代、成因、岩性、分布特征,新构造运动的性质及成因,调查生态环境地质状况。基本查明含水岩组(系)岩性、结构、厚度、分布、水质、水量、地下水埋藏条件及运动规律,查明生态环境地质状况。
通过实地踏勘对呼和浩特市辖区内每个污染源和地下水饮用水源地进行野外实地调查。通过野外实地调查,核实基本信息,了解和掌握污染源分布、地下水补径排条件、环境地质问题,确定地下水位、水质调查和监测点位置。
3、根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要求,开展至少275个监测井的规范化建设。
4、共开展不少于997个地下水水样采集检测工作,检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常规指标和《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中的特征指标。
5、水文地质钻探总进尺1182米,并开展抽水试验。
6、开展数值模拟,确定污染途径和污染羽。
7、提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呼和浩特市基本情况、服务工作技术路线、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质量控制和检查措施、工作进度安排、组织保障措施等内容。
8、最终提交《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报告》、《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报告》、《呼和浩特市水文地质图》、《呼和浩特市水化学图》及抽水试验一览表、水质分析及水质评价成果一览表。
1、投标单位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工作团队。须提供人员证书、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2、投标单位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水文地质专业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3、提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呼和浩特市基本情况、服务工作技术路线、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质量控制和检查措施、工作进度安排、组织保障措施等内容。
为持续推进地下水重点污染源风险防控,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拟依托已建成的地下水监测井,获取水位、水质等地下水动态监测数据,构建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分析研究地下水质量状况,明确呼和浩特市各类重点区域及其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及环境质量风险,查明国控考核点及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及成因,为国控考核点位的地下水质量评价提供支撑;完成呼和浩特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为区域地下水环境监管提供抓手;初步形成呼和浩特市浅层地下水环境背景值确定技术体系,为地下水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该项目调查范围涉及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划全境,包括市内四区及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武川县五个旗县。以市域内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源区、国控考核点位等热点关注区为重点工作区域。工作期限为1年3个月,拟采取水样1000余组,钻探进尺1000余米,标准化建设监测井200余个。
项目完成后,可深度分析呼和浩特市重点污染源周边地下水污染现状,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基础;可全面掌握呼和浩特市重点地下水环境状况,确定污染物种类、浓度(程度)和空间分布,分析地下水污染的发展趋势;可及时掌握水源地及重点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及时发现警情,提前采取措施,为地下水环境治理、管理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
该项目通过野外实地调查、取样化验、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等,最终提交成果为《呼和浩特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报告》、《呼和浩特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报告》及附图附件。
本项目总投资932.77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投入839.5万元,地方自筹93.27万元。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