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1、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央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19〕474号)》相关要求,结合湘潭市实际情况,编制了《湘潭市水污染防治(地下水)总体实施方案》,申报2019年度污染防治(地下水)中央储备库项。《湘潭市水污染防治(地下水)总体实施方案》核心内容主要分为两个部分:(1)湘潭市地下水环境基础状况调查;(2)原湖南铁合金厂污染地下水修复和管控。本方案为湘潭市地下水环境基础状况调查的工作方案。
2、湘潭市地下水源都为乡镇级饮用水源。通过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与“十三五”期间湘潭市开展的地下水环境基础状况调查类项目与湘潭市市区长期监测井监测结果显示,湘潭市内存在典型的污染源场地包括工业污染源(竹埠港工业园、原湖南铁合金厂)、矿山开采区(雨湖区鹤岭镇湘潭锰矿)等。
3、在上述工作成果中,湘潭市目前已初步摸清“双源”基本情况,具有典型城镇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与典型的污染源场地,且有一定地下水防治工作基础和经验。但是鉴于前期工作较为集中、对部分区域地下水环境现状不清、且对市内地下水数据尚未有较好的整合等问题。因此为了突出湘潭市地下水环境状况的问题导向,本方案将以点带面扩大调查湘潭市全市“双源”地下水环境情况,通盘考虑现有资料为基础,结合湘潭市自然资源部门、水利部门、生态环境部门、重点区域(竹埠港、原湖南铁合金厂、雨湖区鹤岭镇湘潭锰矿)进行系统性整合,对缺失数据进行补充,勾勒湘潭市地下水环境基础状况。为湘潭是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借鉴。
二、编制依据
2.1.法律法规与政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颁布)
《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
《全国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实施方案》(2011年)
《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9年)
《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环规财〔2016〕17号)》
《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央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19〕474号)》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2004)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地下水脆弱性评价技术要求-GWI-D3》(2006.2)
《地下水污染地质调查评价规范》(DD 2008-01)
《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2009)
《管井技术规范》(GB 50296-2014)
《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DZ/T 0270-2014)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
《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工作指南(试行)》(2014年)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HJ 964-2018)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15618-2018)
《水文地质调查技术要求(1:50000)》(DD 2019-03)
《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2019年)
《地下水污染模拟预测评估工作指南》(2019年)
《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2019年)
《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指南》(2019年)
三、服务内容
3.1.有限目标,突出重点
围绕查清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及人为污染成因的目标,重点针对“双源”(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和污染源)深入开展详细调查评估,兼顾区域层面;以抽样调查为主,个别类型面上调查为辅;以调查评估为主,分析模拟为辅;以查清敏感点或者潜在污染源情况为主,全面评价反映情况为辅。
1.3.2.统筹部署,综合协调
统筹考虑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开发利用状况和人类活动影响等因素,整体部署案例地区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环保、国土、水利、发改、财政、建设、农业等部门密切合作,各负其责。充分衔接和利用各部门污染源普查、地质环境调查、水利普查、供水监测、地下水监测网络等资源和成果,共同做好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1.3.3.总体谋划,分步实施
集中力量在调查初期制定详尽可行的调查评估的实施方案和技术指南,全面、系统和科学谋划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安排,分步骤、分类型、分区域有序推进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结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工作部署和相关任务,开展湘潭市地下水环境基础状况调查工作,基本查清地下水含水层基本属性、水质水量状况、使用情况、风险源及敏感点状况,综合评估水质状况、环境及健康风险,系统分析地下水污染现状、存在问题、影响范围和结果成因。2020年底前完成湘潭市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调查与湘潭市重点污染源调查任务。
1.4.1.主要任务
首要以湘潭市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为切入点,以资料调研为主,现场实地采样调查为辅展开补充调查工作。再者,选择湘潭市“双源”清单中具代表性的现存重点污染源污染区域(竹埠港工业园、原湖南铁合金厂、湘潭锰矿)开展地下水数据整合与环境调查,实现点面结合全面掌握湘潭市地下水水环境“家底”。基于上述,本方案主要任务分为以下两点:
(一)湘潭市饮用水源调查
本阶段调查目的为了明确湘潭市地下水,突出“双源”,实现点面结合,建构起覆盖湘潭市的地下水环境基础信息资料。首要结合湘潭市水利部门(开采地下水数据与用水数据)、生态环境部门(地下水水质情况、污染源与风险评估)、自然资源部门(土地利用、地质与水文地质资料)等多来源数据整合为核心环节,进行系统性梳理,如收集数据未能覆盖的情况下,适时开展补充调查。
另外,针对湘潭市范围内位数众多的普通民井,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入户调查等方式掌握民井的基本情况。
(二)重点污染源调查
湘潭锰矿区为具有百年历史的矿山开采区,锰矿地区存在明显重金属超标情况,为“双源”清单中典型的重点污染源。为确保鹤岭镇地下水安全与湘江流域生态安全,项目选择湘潭锰矿区及其下游的牟渠小流域开展典型重点污染源调查,识别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查明污染程度与范围,为后续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示范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鉴于湖南铁合金厂、湘潭竹埠港片区等重点区域前期已经开展了较为系统的环境调查,本方案主要立足于资料整合掌握这些重点区域的信息。
四、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4.1.总体要求
调查评价应当根据统一规定,建立地下水调查评价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项目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4.2.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设质量保证
监测井建设主要考虑调查评价工作需要,并在满足规划和相关工作要求情况下,适当兼顾地下水例行环境监测建设需求。监测井建设过程中需拍摄建井视频资料,如钻探取芯、下井管、围填滤料、洗井等主要操作步骤和过程。
五、报告编制
对收集的“双源”清单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双源总体情况、重点污染源基础信息、监测井信息和水质监测状况、主要污染指标等信息。
对初步调查过程和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初步调查的概述、调查对象描述、资料分析、现场踏勘、初步采样监测点布设及样品采集、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检测结果分析、调查结论与建议。
明确调查对象及周边地下水污染区域。分析调查对象信息,包括地下水类型、水文地质条件、现场和实验室检测数据,初步确定地下水污染物种类、浓度(程度)和空间分布等,并分析调查过程中遇到的限制和欠缺信息,对调查工作和结果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对详细调查的建议。
六、生态环境效益目标
6.1坚持问题导向,优先聚焦湘潭市历史矿山开采区的污染源调查。根据已掌握的“双源”清单情况及现有污染信息,继续推进湘潭雨湖区锰矿矿山开采区域及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针对存在历史污染的地下水,开展详细调查试点示范,评估其污染趋势和健康风险。2020年年底前完成湘潭雨湖区锰矿范围内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提供后期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工作的一项基础数据。
6.2加强潜在污染源防控,点面结合,开展湘潭市地下水基础环境调查,重点识别湘潭市污染源热点区域。开展湘潭市历史矿山开采区的污染源调查,同时,继续推进全市地下水基础信息整合,特别是自然资源部门、水利部门与环境部门已有的地下水环境资料收集。以水文与地质图为基础,逐步叠加地下水环境监测数据、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报告、国控断面地下水水质数据、地下水开采数据、环评报告等,祈识别湘潭市存在的污染源热点,为全市开展地下水环境保护奠定基础数据。
6.3加强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构建立体生态保护体系。落实地表水与地下水、土壤与地下水、区域与场地污染防治“三协同”要求,有效开展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工作,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得到初步监控,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
本项目完成后需要形成如下成果:
湘潭地下水环境基础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湘潭地下水环境基础状况详细调查报告;
湘潭地下水环境基础状况数据集;
湘潭地下水环境基础状况图集。
其中的图集应交付GIS格式文件一套,包括但是不限于以下图层:
湘潭行政区划图;
湘潭DEM10米高程图;
湘潭土地利用分布图;
湘潭市主要水系和小流域单元划分图;
湘潭市水文地质图;
湘潭集中式地下水水源地分布图;
湘潭主要地下水污染源分布图;
湘潭市主要特征污染物地下水污染分布图(每一个特征污染物一个图层)
八、付款方式: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再具体约定。
九、完成时间:在合同签订一年之内完成。
十、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包括国家政策性调整),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并承担招标期限内的各项风险。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