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川县内蒙古丰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武川县国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圣坤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呼和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4个优先管控地块均位于武川县辖区内,4家公司于2010年至2015年期间陆续关停。2021年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北京益普希环境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对4个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表明4个地块均为污染地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项目需在已有调查数据和结果的基础上,对4个污染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并根据详细调查结果,开展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目的是查明地块土壤污染程度和范围,明确地块土壤污染对其所在区域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以及对周边居民的潜在风险,并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或修复方案的制定提供技术支撑。
合同包1(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四个优先管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与评估项目)
标的提供的时间 |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2期:支付比例40%,完成详细调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完成备案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 3期:支付比例30%,完成风险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完成备案手续并且经过审计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
验收要求 |
1期:完成详细调查报告,满足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规定执行,达到规范优良水平 2期:完成风险评估报告,满足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规定执行,达到规范优良水平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招标技术要求 |
1 |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四个优先管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与评估项目 |
项 |
1.00 |
5,683,700.00 |
5,683,700.00 |
否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四个优先管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与评估项目是否允许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技术要求 |
|
|
项目背景 武川县内蒙古丰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武川县国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圣坤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呼和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4个优先管控地块均位于武川县辖区内,4家公司于2010年至2015年期间陆续关停。2021年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北京益普希环境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对4个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表明4个地块均为污染地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项目需在已有调查数据和结果的基础上,对4个污染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并根据详细调查结果,开展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目的是查明地块土壤污染程度和范围,明确地块土壤污染对其所在区域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以及对周边居民的潜在风险,并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或修复方案的制定提供技术支撑。 工作依据 本项目须按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规定执行,达到规范优良水平。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技术标准: (1)《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 (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3)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 (4)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 (5)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 (6) 《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9) (7) 《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 25.6-2019) (8) 《污染场地勘察规范》(DB11 T1311-2015) (9)《土壤环境词汇》(HJ 1231-2022) (10)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术语》(HJ 682-2019) (11) 《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2014) (12)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办〔2017〕72号) 工作内容 (1) 收集相关资料,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定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区域拐点坐标、地块面积等信息。 (2) 针对需要开展调查的各地块,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包括资料收集、污染识别、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监测、场地工程地质勘察等工作,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1 |
(3)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针对土壤污染物超过相关筛选标准的地块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识别人体健康风险水平,明确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确定风险管控范围,编制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4) 协助责任主体单位对上级生态环保主管部门申请报告评审,在评审会上汇报、达标,帮助业主完成相关技术报告备案、信息公示。 工作成果及要求 (1)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方案(4个),方案编制完成后应通过由业主单位组织的专家评审; (2)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4个),报告编制完成后应通过由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和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联合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在“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备案; (3) 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4个),报告编制完成后应通过由呼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联合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在“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备案; 相关技术要求 须按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规定执行,达到规范优良水平,各阶段报告须通过业主及各级管理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在“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备案。 为满足地块未来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需求,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成果应标准化(坐标、高程、检测结果),满足未来编制风险管控、治理修复方案和修复施工需要,所有土壤和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应具有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许可使用标志:CMA)。 完成时限 (1)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采样方案编制,并提交业主进行评审; (2) 合同签订后130个日历日内完成详细调查报告编制,并提交市生态环境局进行专家评审; (3) 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日内完成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并提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进行专家评审。各次专家评审会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的备案手续。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
|
|
(2) 完成详细调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完成备案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 (3) 完成风险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完成备案手续并且经过审计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售后服务期限和内容 售后服务期限为完成所有工作后1年。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成果内容的技术咨询、联络协调等支持。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