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包 2: 排污许可证后监管
一)商务要求
项目名称:排污许可证技术支持项目包 号:包2 排污许可证后监管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述
为贯彻落实好《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加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后执法检查工作,严查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违法行为,推进排污许可制度工作,进一步落实并强化企业持证排污意识、守法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依据《北京市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 年)》(京环办〔2021〕4 号),海淀区生态环境局2023 年拟开展排污许可证核查工作。
二、服务内容
本项目服务内容为对海淀区 2022 年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 310 家、重点管理单位 72 家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合计现场核查 382 家。对全区 554 家持有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执行守法报告进行审核,其中简化管理 482 家,重点管理 72 家。
三、工作内容
1、对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进行现场复核;
2、对企业运行台账记录和许可证执行报告进行审核、检查企业排污许可事项的落实情况,并在信息平台上公布检查情况;
3、核查其他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标准、总量执行情况等);
4、对排污许可执行守法报告填报情况进行审核;
5、其他涉及排污许可证相关工作(如自行监测、排污口规范化、危废管理、合规判定分析、超标排放或污染防治设施异常情况说明、落实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年度总量削减任务、重污染天气应急以及京津冀重点区域冬防阶段等污染排放控制相关要求)。
四、其他要求
1、项目团队人员配备合理,能够保证人员搭配能够及时完成采购人要求的工作任务。
2、熟悉本项目的工作流程。具有科学合理的进度计划,能够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成果文件能够符合采购人的验收要求。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4、具有与承担工作相关的必要办公设备及具备相关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及档案资料管理能力、交通保障措施和针对企业的培训措施。
5、项目实施中涉及到的相关保密数据、资料、文档等按照相应相关保密规定执行,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该资料或者开发和生产其他产品,及将数据对外发布和提供。
6、本项目所要求内容应视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 供应商应予以补充。采购人在任何时候保留对本项目需求的解释权,有权在签定合同前,根据需要修改和补充本技术需求书,修改补充后的最终技术需求书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附件。
7、采购人保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经与成交供应商协商,对项目实施内容进行修改的权利。
五、验收标准
(一)项目验收的标准:
1、项目合同书 ;
2、项目总结报告
(二)项目验收的依据:
1、工作成果:完成共计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现场核查与年报审核任务清单,企业检查问题汇总表,项目总结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
2、成果说明:2023 年完成相关行业的排污许可证延续工作结束后,由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根据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各项项目报告,采购人以响应文件、合同、评估工作及技术方案为验收标准,根据项目实际执行情况,对项目审核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金额 60%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60%;工作任务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