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 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同时成交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合同签订完成、保障措施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采购人完成预付款支付(合同价的40%),成交单位提交规划评审成果(评审成果应达到专家评审要求),付至合同金额的70%;规划成果经审议讨论,进行修改完善,上报批准通过后,付至合同金额的80% 服务期限结束后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
2 |
服务地点 |
临泉县,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
3 |
服务期限 |
2025年12月底前 (具体以国家、省级文件时间要求为准) |
4 |
项目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项目概况
为了更好的履行“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对临泉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统筹谋划和总体设计,实现对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类要素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为今后一段时间的临泉县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供指导性、纲领性文件依据。根据国家、省生态修复工作布署与要求,拟启动临泉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中需要充分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壤调查、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国土空间规划、各行业规划等相关自然资源调查评价成果,系统梳理我县国土空间生态系统的本底情况,诊断存在的问题,谋划生态保护修复空间总体布局,聚焦我县区域生态安全重点地域(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的生态修复需求,围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系统化修复,部署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大工程,拟建议重点部署生态廊道和生态屏障保护与修复、流域水生态和湿地系统保护与修复、耕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乡村生态系统综合整治与修复、城镇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提交规划文本、图集、专题研究报告、生态修复项目库、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指引和规划数据库。
三、服务需求
依据《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规办〔2022〕18号),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期限、统一平台”的要求编制专项规划。统一底图,即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底图开展编制,底图由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提供。统一标准,即用地分类、编制规程、制图规范和数据库标准应当符合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规范(试行)》《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规范(试行)》的要求。统一期限,即要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衔接,规划期为2022—2035年,基准年为2022年。要分阶段确定2025年、2030年、2035年目标,并明确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统一平台,即该专项规划批准后,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在15日内向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交标准数字化成果,纳入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作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依据。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加强与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衔接,及时将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内容纳入详细规划并实施。
在深刻认识我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基础现状和研究生态系统内在机理,科学分析全县生态要素空间格局,准确调查诊断全县面临的主要生态问题和区域重大生态安全胁迫,统筹优势生态、城镇、农业用地空间布局,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提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主要目标与任务,合理区分自然恢复和人工治理任务区域,科学布置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综合考虑生态修复投资需求,探索提出生态修复政策保障措施,积极谋划与全市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高品质国土生态格局,打造区域生态修、复治理淮北“样板”。
为依法履行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筹和推进全市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根据安徽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2-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皖修规办〔2022〕1号)及相关规划编
制要求和规范完成临泉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2-2035)编制。
规划期为2022-2035年,基准年为2022年。规划范围为临泉县行政管辖范围国土空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2年1月1日修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5、《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原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的通知》
(财建(2016)725号);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7、《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
8、《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45号);
10、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修函〔2022〕29号);
11、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做好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20〕10号);
12、临泉县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
13、其他相关专项规划、政策及技术要求等。
1、开展基础评价
充利分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壤调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相关自然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和临泉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系统梳理我县国土空间生态系统的本底情况,形成县域生态现状底图,综合评价受损生态系统的退化程度和可恢复水平,识别城乡国土综合整治空间,测算国土综合整治潜力,分区分类空间表达和叠置分析,研判成因机理和对策方向,明确规划的重点方向和重点内容。
2、谋划总体布局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中的生态保护目标对生态修复布局的指导性和约束性作用,遵循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变化规律,统筹考虑各类生态系统特征,以及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影响,
谋划全域生态保护修复空间总体布局,确定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分区、分级管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3、确立规划目标
基于国土空间生态系统综合评价,以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和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科学确立生态修复目标体系。重点从生态环境功能恢复、国土空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系统功能性提升和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综合制定规划指标体系,提出国土空间生态系统修复规划指标,明确约束性和指导性指标值。
4、开展专题研究
立足临泉县情况,按照“突出特色、充分论证、统分结合、提炼经典”的原则,集聚自然资源、地理、林业、水利、城乡规划、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多领域技术团队,明确专题研究方向,重点开展:临泉县典型生态系统功能评价与格局研究;临泉县生态廊道和生态屏障保护与修复、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流域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耕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乡村生态系统综合整治与修复、城镇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策略、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转化与补偿机制等方面专题研究。
5、部署重大工程
在专题研究的基础上,梳理出我县国土空间生态系统现状,摸清存在的问题及成因,聚焦我县区域生态安全重点地域(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的生态修复需求,围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系统化修复,全面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部署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大工程,重点部署水生态和湿地系统保护与修复、耕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乡村生态系统综合整治与修复、城镇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窑厂生态修复近中远期规划、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规划、污染地块修复、
高速国省干线完工后项目修复。
(6)进度要求
1.成交供应商于2023年3月底前完成收集汇总基础资料,专题研究、调研分析问题,确立规划目标,谋定重大工程,完成规划文本初稿及数据库初步成果。
4.成交供应商于2023年4月底前完成规划成果编制,并提交采购人组织省直单位意见征求及
专家论证。
5.成交供应商于应综合各方意见,对规划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22年5月底前向采购人
提交正式规划编制成果。
6.服务期间,采购人可依据工作需要,要求成交供应商及时修改、汇报,提交各阶段成果(含专题研究)及数据(包括过程数据、成果数据等)。
(7)成果内容及要求成果内容
本规划最终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规划文本。即《临泉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0-2035年)》文本及说明书。规划文本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问题识别与形势研判
(2)战略目标
(3)总体布局
(4)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
(5)国土空间综合整治
(6)重大工程
(7)地市规划指引
(8)实施机制
编制说明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规划编制路径
(2)规划基础
(3)目标体系与总体布局
(4)生态修复与综合整治的重点任务与空间布局
(5)规划协调衔接
(6)规划实施影响评价
(7)其他。
2.规划图集。在统一空间规划数据前提下,编制形成包括规划成果图、基础分析图、评价分析图在内的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图集。图件比例一般为1:100000—1:500000,规划图册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内容:
规划成果图。规划成果图为必备图件,包括但不限于:(1)生态保护与修复整体布局图;(2)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布局图;(3)城镇地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布局图;(4)农村全域土地整治布局图;(5)城乡水环境综合整治布局图;(6)流域生态系统综合整治布局图;(7)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重大工程布局图。
基础分析图。包括但不限于:区位分析图,地形地貌图、行政区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生态系统现状分布图、矿山现状分布图、水土流失重点区域分布图、水源涵养关键空间分布图、生物多样性保护关键空间分布图、主要生态廊道分布图等。
评价分析图。包括但不限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图、生物多样性适宜性评价图、生态系
统健康状况评价图、生态敏感评价图、农用地整理潜力评价图、低效建设用地整理潜力评价图、城乡水环境质量综合评价图等。
3.专题研究报告。形成系列专题研究成果,为规划内容及其实施提供支撑。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临泉县典型生态系统功能评价与格局研究;
(2)临泉县生态廊道和生态屏障保护与修复研究;
(3)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研究;
(4)流域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研究;
(5)耕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研究;
(6)乡村生态系统综合整治与修复研究;
(7)城镇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策略研究;
(8)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转化与补偿机制等方面专题研究。
4.生态修复项目库。统筹考虑山水林田湖草各类生态要素的整体保护与系统修复,区分轻重缓急,分区分级建立市域生态修复项目库。
5.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指引。推进县级国土空间修复规划传导,形成面向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指引,明确任务要求、分解规划指标。
6.形成规划数据库。所有成果资料(含文字报告、图件、附件、附表和有关原始资料等)均以纸介质和电子文档(光、磁盘)两种形式汇交,光(磁)盘数据资料须与纸介质资料内容一致。
成果要求
严格按自然资源部《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指南》及相关规划编制要求和规范完成。文本编写要重点突出、内容充实、语言规范、文字简练、数据准确;图件要布局合理、符号规范、颜色分明、图元清晰,成果便于阅读和转化应用。具体要求如下:
1.成果内容须符合规定的编制原则、编制规范等要点的规定。
2.图纸和文本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统一。
3.项目成果须通过临泉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在规划编制期间按自然资源部及安徽省、临泉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最新要求修改完善,直至规划获得正式批复。
4.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归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共同所有,成果适用应征得双方同意。
5.公众参与的纪要意见(明确成果要通过专家咨询论证、市直单位征求意见)。
(8)成果的归属
本项目所含成果的所有权归属及及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在任何时间(合同履行期间及结束后)将项目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及最终成果)以任何形式提交给任何第三方(包括利用项目成果加工生产出的其他成果提供给第三方)。
(9)验收标准
1、成果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工作成果必须符合安徽省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验收依据: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3、验收程序:组织专家评审、报批等相关验收程序。
4、验收标准:通过安徽省省自然资源厅或临泉县人民政府批复,具体验收通过标准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目成果须符合项目采购需求的所有要求。发现项目成果质量不佳的,成交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进行返工。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为固定总价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响应报价包括项目服务的所有费用(如设计费、其他技术服务及质保期服务费、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以及采购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
五、其他要求
服务承诺
1、在服务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应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在采购方遇到技术问题时,应在1小时内响应,如需现场服务的,需要确定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技术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12小时)。
2、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须继续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确保本项目的后续实施。直至服务期限届满
3、中标通知书发出七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合同,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场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