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为园林绿化管养技术服务。通过采购履职所需的技术性辅助服务,协助推进南沙园林绿化建设、养护上新水平,落实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要求,打造南沙城乡绿化典范。
(二)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园林绿化管养技术服务。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约1年,实际服务期限以完成对应合同金额的技术服务工作为止。
3.投标人须对本项目采购需求书内所列服务内容、要求等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均视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为最高限价,凡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均视为无效投标。
5.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规定,本项目采购的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采购预算
本项目服务期约为1年(实际服务期限以完成对应合同金额的技术服务工作为止),项目采购总预算为2,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采购预算费用已包含相关产生的税费、管理费以及风险费用等一切相关费用。
中标人应根据上述预算安排,结合工作实际所需,做好年度服务费用资金需求计划,及时报送采购人,因中标人延误报送资金需求计划,导致费用延误支付,所产生的风险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本项目采购预算已充分考虑中标人明确实现项目目标的所有服务、技术、商务要求,有效履约,并由此可能影响中标人报价和项目实施的风险因素。投标供应商应结合自身情况对项目实施风险进行科学预判与充分考虑。
(四)项目总体服务要求
1.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技术性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园林建设管理辅助服务、绿化管理辅助服务、公园管理辅助服务、苗圃管理辅助服务、审批辅助服务、招标辅助服务、概预结算辅助服务等。
2.中标人应安排熟悉园林绿化建设、养护及综合管理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团队,并承诺中标后马上根据服务内容配备具备一定工作经验的专职技术人员实施本项目,且根据采购人要求长期稳定派驻现场办公。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采购服务内容实际所需,按照要求适时增调技术人员。
3.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满足本项目各项工作所需的所有办公设备、工具以及办公场所(按需待定)等其他所需的设备及办公条件,相关费用已含在采购预算费用内,不另行支付。
4.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服务技术需求,对中标人到现场处理工作业务人员的专业方向及执业资质等作出要求,并要求中标人做好自身项目技术团队建设和管理,需配备稳定的、专业的、高素质的专业化项目团队。
5.中标人派出务项目负责人及技术团队必须为中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委派劳务派遣,中标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人员管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支出及服务过程中有可能产生的风险。
★6.中标人应定期向采购人当面汇报本项目运行情况。
采购包1(园林绿化管养技术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约1年(实际服务期限以完成对应合同金额的技术服务工作为止)。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详见附表一:园林绿化管养技术服务内容 |
验收要求 |
1期:详见附表一:园林绿化管养技术服务内容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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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园林绿化管养技术服务 |
项 |
1.00 |
2,000,000.00 |
2,000,00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园林绿化管养技术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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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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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项目实施要求 1.项目实施组织架构 中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目标和要求,提供项目实施的组织架构,包括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实施人员的安排,以及项目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并对项目组成人员的资格进行描述。如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人需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调整团队人员,直至提供的服务满足采购人需求。 2.项目实施计划 中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时间要求,配备实施本项目所需要的人力、物力等资源,制订合理的实施计划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计划执行,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进度报告,保证项目实施的效果。 3.项目质量保障 中标人需制订实施过程的质量保障计划,包括采取实施方法和质量保障措施、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质量监控报告。 (三)、项目沟通协调机制 为保障本项目的有效运作,中标人与采购人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和解决方案。中标人需在方案中描述沟通协调机制方案。 (四)、支付及结算方式 项目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 1.为合理确定服务费用,明晰计算服务费用构成标准,经双方协商确定,项目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服务技术服务费、财务费用等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及利润、税金、风险等全部费用,具体按实际产生费用结算。 2.费用分期结算 1.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给中标人。 1.2进度款:项目服务进度款以半年为周期支付(若实际服务时间未满周期,以实际服务时间为支付节点),结合采购人需求计划,根据中标人服务考核满意度结果支付合同余款,若中标人考核达到85分或以上,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该周期产生服务费总额的100%(第一次进度款服务费总额须扣减预付款金额),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合同签约价。 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费用明细清单开具发票,采购人于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申请手续。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内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相关费用即视为采购人履行了支付义务(不含政府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由于财政部门原因导致未能如期支付应付的相关费用,不应作为逾期支付费用的情形,采购人无需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3.如中标人未能如期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支付申请材料,导致采购人无法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内办理财政支付手续,相关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五)、风险管控 1.为保证本项目合法、合规按照采购人需求运行,采购人将定期对中标人服务情况进行考核。 2.考核时间:每个支付周期的最后一个月内。 3.考核内容: (1)中标人应在接到关于进行年度考核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项目运行情况报告。 (2)采购人对中标人年度服务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能力、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任务完成质量、采购人评价意见、精神文明建设等(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附件)。 4.考核标准:具体考核指标由采购人按照项目计划情况于服务期第一季度内具体下达。 5.考核结果:最终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考核成绩85分(含)至100分的为优秀,71分至84分的为良好,60分至7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履约验收 (1)验收主体:采购人 (2)验收时间:本采购项目第四季度的第一个月至合同期满 (3)验收地点: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4)验收程序及内容: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开展履约验收的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本项目运营成果报告:采购人结合本项目每个最务年度的考核结果及综合服务情况,对项目整体管理能力、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任务完成质量、各服务部门评价意见、精神文明建设等进行整体评价: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或专家对本项目履约情况参与验收全程,中标人需按照验收过程中审核意见指出问题(如有)及时进行整改,第三方机构或专家根据整改情况做出最终验收意见,最终验收意见作为中标人验收结果的参考资料:委托第三方机构或专家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5)履约验收结果: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成绩85分(含)至100分的为优秀,71分至84分的为良好,60分至7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6)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重复工作程序,在不影响其他工作的前提下,原则上最后一个服务年度的年度考核与项目最终履约验收应合并开展,最后一个服务年度的服务费余款在履约验收结果结束后按照履约验收结果结算。 附件: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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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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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