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需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预算单价 |
合价(元) |
|
1 |
城镇住房保险 |
212400.67平方米 |
0.475元/平方米 |
100890.32 |
|
2 |
附加险 |
附加临时安置费用保险A(倒塌安置) |
212400.67平方米 |
0.1元/平方米 |
21240.07 |
附加临时安置费用保险B(危房安置) |
0.1元/平方米 |
21240.07 |
|||
3 |
公共责任保险 |
/ |
300000 |
||
4 |
监测服务费用 |
||||
4.1 |
安全巡查 |
400幢 |
1960元/幢 |
784000 |
|
4.2 |
实时监测 |
4幢 |
18000元/幢 |
72000 |
|
金额合计: |
1299370.46 |
一、技术标准、规范(不限于以下):
国家规定的标准及规范、行业标准及规范。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规范:(所有规范及标准如有变更按最新的执行)
Ø《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
Ø《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
Ø《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
Ø《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
Ø《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
Ø《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Ø《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126;
Ø《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8。
二、服务对象:
1.温岭市行政辖区内丙类房屋400幢(房屋数量如有增加的,可对减少房屋进行替换,但增加部分须房屋属地开具的证明)。
2.本项目根据承保及监测实际完成的数量进行按实结算,结算单价按照中标单价执行。
三、服务内容:
1.保险服务
1.1城镇住房保险及附加险
保险标的:温岭市行政辖区内丙类房屋400幢(详见本章附件)提供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服务。
1.1.1城镇住房保险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房屋整体倒塌造成保险房屋损失的,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项目 |
保险责任 |
覆盖范围 |
保险金额 |
每次事故赔付 |
城镇住房保险 |
房屋整体倒塌造成房屋损失 |
根据保险标的清单 |
按实际重建价格确定,最高不超过2500元/平方米 |
按实际重建价格确定,最高不超过2500元/平方米*房屋损失面积 |
注:房屋发生倒塌面积达到以下程度之一,已影响房屋居住安全,无法居住,并且需要拆除的,但可以通过维修、加固,仍能使用的,按修复赔偿处理(最高不超过2500元/平方米)。
①一面墙壁1/3面积以上(含)倒塌,另一面1/3面积以上(含)倒塌;
② 1/3以上(含)含屋顶坍塌;
③一面墙壁倒塌1/3面积以上(含),同时1/4以上(含)屋顶坍塌。
1.1.1城镇住房保险附加险
1.1.2.1(1)倒塌临时安置费用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主险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造成保险房屋整体倒塌,致使实际居住在该房屋及前后左右相邻保险房屋内的居民家庭无法继续居住生活的,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临时安置费用。
保险项目 |
保险责任 |
保险金额 |
每年保障项目(赔偿上限) |
备注 |
||
每人基准保障 |
每次事故 |
保单累计 |
||||
城镇住房保险附加倒塌临时安置费用 |
倒塌临时安置 |
1元/平方/天 |
180天 |
5幢 |
30万 |
注1 |
注1倒塌安置费用计算从房屋倒塌开始计算,最高不超过180天。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主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导致保险房屋成为危房,经政府指定有关专业技术部门鉴定为C、D级危房,或虽未走危房鉴定流程,但政府根据房屋实际危险状况发出强制撤离令而发生的临时安置费用,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金额范围内负责赔偿。
保险项目 |
保险责任 |
保险金额 |
每年保障项目(赔偿上限) |
备注 |
||
每人基准 |
每次 |
保单 |
||||
城镇住房保险附加倒塌撤离临时安置费用 |
撤离临时安置 |
1元/平方/天 |
90天 |
5幢 |
20万 |
注2 |
注2预警按置费用计算从预警发布之日起,至预警解除之日止。最高安置天数不超过90天。
1.2公众责任保险
保险责任:赔偿因保险房屋倒塌造成的人身伤亡的损失(含第三方人身伤亡损失)。
赔偿限额:每人人身伤亡限额50万元(含医疗费限额10万元),每次事故限额1000万元(含每次事故医疗费限额1000万元),保险期间累计限额3000万元(伤残、死亡、医疗费用补偿标准及计算见注“3-5”)。
保险项目 |
保险责任 |
保障类型 |
每年保障项目(补偿上限) |
备注 |
||
每人基准保障 |
每次事故 |
保单累计 |
||||
公共责任保险 |
人身伤害补偿 |
死亡 |
50万(含医疗费用限额10万) |
1000万 |
3000万 |
注3、5 |
残疾(按等级) |
50万(含医疗费用限额10万) |
注4、5 |
注3死亡补偿标准:65周岁以上的,每增长一岁,按每人基准保障标准递减5%,最低赔偿金额1为基准的25%。
注4伤残等级标准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法医学会联合发布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
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残疾补偿标准:死亡补偿限额*保险金给付比例。伤残评定标准详见附件。
注5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治疗费、手术费、检查费、医药费;住院期间的床位费、陪护费、伙食费、取暖费、空调费;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安装假肢、假牙、假眼和残疾用具费用。但诊治项目、药品、住院服务及辅助器具配置费用标准参照温岭当地社保标准。
1.2提供的保险产品必须完全呼应招标公告内的需求(不能完全响应,但通过书面承诺达到公告需求的,视同其完全呼应。包括对保险产品的责任扩大,限制或删除特定责任免除条文)。
1.3对于需要拆除的危旧房,从防灾减损角度出发,由供应商负责危旧房居民的临时安置费用。
1.4政府根据监测预警安排撤离,对于不配合政府安排拒绝不撤离危旧房屋的居民,发生倒房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供应商不予承担赔偿责任。
2、房屋安全动态监测服务
为温岭市行政辖区内400幢丙类房屋提供房屋安全动态监测服务。
2.1监测实施机构
允许投标人将监测项目分包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明确选定监测实施机构,并提供实施机构的相应材料。本项目允许不同供应商选择相同的监测实施机构。中标后不得改变选定的监测实施机构。
监测机构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事业单位;
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监测机构资质证书》,监测范围至少包括“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和“地基基础检测”内容;
3)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或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2监测内容
1)为温岭市行政辖区内400幢丙类房屋进行房屋安全排查,根据成果建立房屋健康安全档案,要求对危房进行评级,并对危房进行动态实时监测。
2)监测服务不限于房屋整体性检查、地基基础检查、混凝土结构检查、砌体结构检查、木结构部分检查等。
3)建立危情预警和报告制度。房屋出现险情时,应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对房屋进行评估,并做好记录,形成书面报告,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报告信息手段丰富、及时、有效;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向产权人或使用人等做好解释工作。
4)建立灾害天气房屋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对房屋安全进行应急调查,基本查清房屋安全危险概况、危险程度、发生原因与发展趋势,指出存在隐患,并提出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和建议,并形成书面报告。
5)对城镇危房采用先进的监测设备,对危旧房的沉降、裂缝、倾斜等实行动态监测,监测设备及线路的敷设及费用等均由供应商承担;对c级多房多业主城镇危险住宅,采用北斗或GPS加传感器技术,实施在线实时动态监测。
6)需配备专业技术服务团队驻点温岭,随时提供监测预警服务,对危房进行定期巡检。
2.3监测要求
1)沉降观测
1、建筑物沉降观测精度要求为二级;
2、按要求设置观测点、基准点,观测点数布置不能低于国家规范。
3、在观测过程中,若有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口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均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当建筑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报告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当地镇街道,并协助镇街道做好居民撤离工作。
2)倾斜观测
1、按可操作的实际情况布设观测点;
2、当遇基础附近因大量堆载或卸载、场地降雨长期积水等而导致倾斜速度加快时,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当建筑倾斜已严重影响居民居住安全时,应立即报告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当地镇街道,并协助镇街道做好居民撤离工作。
3)裂缝观测
1、对需要观测的裂缝应统一进行编号。每条裂缝应至少布设两组观测标志,其中一组应在裂缝的最宽处,另一组应在裂缝的末端。每组应使用两个对应的标志,分别设在裂缝的两侧;
2、当发现裂缝加大时,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裂缝观测中,裂缝宽度数据应量至0.1mm,每次观测应绘出裂缝的位置、形态和尺寸,注明日期,并拍摄裂缝照片;
3、当建筑严重裂缝,严重影响居住安全时,应立即报告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当地镇街道,并协助镇街道做好居民撤离工作。
4)监测的数据真实性及准确率由供应商负责,如采购人抽检发现数据存在造假、误差率超过10%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赔偿,情况严重的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5)监测频率
以下监测频率为采购人最低要求,供应商上在此基础上如有更优质的服务,可以在实施方案中说明。
序号 |
分类 |
监测项目 |
频率 |
报告 |
1 |
安全巡查 |
对其中400幢疑似级危房进行沉降、倾斜、裂缝观测 |
每月1次 |
每月1次 |
2 |
实时监测 |
对其中4幢多房多业主城镇危房,实施在线实时动态监测。 |
6小时1次 |
6小时1次 |
3 |
应急监测 |
当有危险点报警时,1小时到达现场,及时提供应急方案 |
1小时到达现场 |
监测后即提供 |
4 |
特别危房 |
对特别危房实行特殊监测及定期巡检 |
|
|
注:1、以上监测房屋在监测过程中如有“安全等级”发生变化,需调整“巡查、监测”的,均报备采购人审批后,根据合同单价,按实计算巡查、监测费用;2、供应商可自行加装固定监测设备代替人工巡查,费用由供应商自理,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预警要求
监测机构根据监测情况及天气预报情况,提前发出撤离预警或安全预警,其中房屋自身开裂、倾斜等安全预警原则上不少于24小时。
2.1人员要求
1)本项目派现场监测人员监测鉴定工作年限均超过5年,具备丰富现场监测鉴定经验,;现场监测人员至少3组,每组人员2名,其中至少一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现场监测人员均需常驻温岭。
2)对建筑物结构安全性计算分析由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国家注册岩土师完成。
3、应急服务
3.1对于突发应急事件,供应商及监测机构必须在1小时内赶赴现场,必须在24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应急解决方案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2如果出现人员伤亡的事件,及时妥善的解决赔偿及情况认定,避免社会群体事件的发生。
3.3如因为供应商问题造成群体事件或被媒体曝光,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4、其他服务要求
4.1提供365*24小时的保险服务专线,可随时受理被保险人的报案。
4.2对于保险理赔的初步审核意见不超过2个工作日,对于理赔资料齐全后,理赔到账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4.3对于特殊事件,要求专人7*24负责随时联系。
4.4对于存在困难的居民提供法律援助及医疗跟踪服务。
4.5定期对受保居民开展危旧房监测、保险等相关方面的知识普及。
四、付款条件
本项目采用分期付款形式,采取保险费和监测费分开支付的形式。
1.签订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全额支付保险费,在服务期结束后按实结算实际数量,保险费采用多退少补原则。
2.在合同签订后服务期限内,监测费分四期平均支付,每隔三个月支付一次,服务费按实结算并根据采购人对中标单位的考核情况扣款后支付。
五、考核办法
1.本项目服务期内按季考核,由采购人组织实施考核,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重点抽查等形式,对第三方服务进行考核并量化评分。
2.主要为监测服务考核,百分制,各项内容均应具备资料佐证,否则相应项不计分。详见合同附件:
3.具体考核情况:
序号 |
考核分值 |
评级 |
扣款情况 |
备注 |
1 |
考核分值≥90分 |
优秀 |
不扣款 |
/ |
2 |
90分>考核分值≥75分 |
合格 |
每少1分,扣2000元 |
举例:如考核分值83,则扣款金额:2000*(90-83)=14000元。 |
3 |
考核分值<75 |
不合格 |
每少1分,扣3000元 |
举例:如考核分值73,则扣款金额:3000*(90-73)=51000元。 |
考核仅针对已完成实际监测服务的工作内容,扣款从服务费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