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持续做好1:2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更新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1∶2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更新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18〕37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持续做好1:2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更新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2〕1434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温岭市实际,开展2023年温岭市1:2000地形图更新工作。
二、工作内容
2023年温岭市1∶2000比例尺数字线划图的更新,工作内容包括:
(一)重大要素更新
要求全市域973.7平方千米数字线划图重大要素每3个月更新一次,更新内容和指标如下表:
1∶2000比例尺数字线划图更新重大要素表
序号 |
要素 大类 |
要素小类 |
变化量 |
备注 |
1 |
水系 |
河流 |
长度变化100m以上 |
河流宽度5m以上,关联水利设施同步更新 |
湖泊、池塘、 山塘 |
面积变化5000m2以上 |
附属水利设施同步更新 |
||
水库 |
库容量变化10万m3以上 |
附属水利设施同步更新 |
||
输水管线 |
长度变化1000m以上 |
附属设施同步更新 |
||
海岸线 |
长度变化50m以上 |
附属设施同步更新 |
||
2 |
居民地及设施 |
建(构)筑物 |
面积变化10000m2以上 |
整村拆除情况不受该指标约束 |
光伏板阵列 |
面积变化10000m2以上 |
|
||
3 |
交通 |
铁路 |
- |
附属设施同步更新 |
公路 |
长度变化1000m以上 |
县道以上,附属设施同步更新 |
||
城市道路 |
长度变化500m以上 |
主干道以上 |
||
4 |
管线 |
高压输电线 |
- |
110kv以上,附属设施同步更新 |
长输管道 |
长度变化1000m以上 |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管道 |
||
5 |
境界 |
行政界线 |
- |
乡镇界以上 |
6 |
地貌 |
|
面积变化10000m2以上 |
相关要素同步更新 |
7 |
植被与土质 |
|
面积变化50000m2以上 |
垦造耕地项目不受该指标约束 |
8 |
地名 |
行政地名 |
名称变化1个以上 |
行政村名以上 |
(二)全要素更新
2023年温岭市数字线划图全要素更新范围包括:城镇空间175.9平千米、农业空间110.7平方千米、生态空间80.1平方千米,具体范围见下图:
(三)数据汇交
在政务地理信息采集共享平台-2000重大要素更新目录上提交更新要素,并同步提交更新报告。提交更新涉及要素,格式为gdb。
三、技术路线及要求
(一)技术路线
利用遥感影像及国土空间规划、变更调查、用地审批、生态修复等信息,采用航空摄影测量、数字线划图编绘等技术方案,根据各要素更新内容与指标,按规定更新期限要求对数字线划图实施要素更新。更新生产流程见下图:
1∶2000数字线划图更新生产流程图
备注:在省统一下发的1:2000比例尺资源数据库下开展更新。
(二)技术要求
1.平面坐标系。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
2.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
3.精度要求。数字线划图(DLG)平面位置中误差不得大于表中的规定:
1∶2000比例尺DLG平面位置中误差 单位:m
地形类别 |
平地、丘陵地 |
山地、高山地 |
加密点 |
0.5 |
0.8 |
地物点 |
0.8 |
1.2 |
数字线划图(DLG)高程中误差不得大于下表的规定:
1∶2000比例尺DLG高程中误差 单位:m
地形类别(等高距) |
平地(1m) |
丘陵地(1m) |
山地(2m) |
高山地(2m) |
加密点 |
0.28 |
0.35 |
0.80 |
1.20 |
高程注记点 |
0.40 |
0.50 |
1.20 |
1.50 |
等高线 |
— |
0.70 |
1.50 |
2.00 |
大面积的植被密集覆盖区域、阴影区域等困难地区的平面和高程中误差可按规定放宽 1/2。最大允许误差为两倍中误差。
四、▲成果提交
(一)数据文件
内容 |
格式 |
数量 |
|
像控成果 |
像控点成果 |
XLS |
1 |
像控点点之记 |
DOC |
1 |
|
加密成果 |
|
1 |
|
DLG 制图成果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台州2000坐标系 |
DWG |
各1 |
DLG建库成果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台州2000坐标系 |
GDB |
各1 |
元数据 |
GDB |
1 |
|
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质量检查等技术文档 |
DOC |
1 |
|
资料移交清单及其它各类资料的电子文档 |
DOC |
1 |
(二)文档资料
内容 |
数量 |
上交成果清单 |
1 |
技术设计书 |
2 |
技术总结 |
2 |
质量检查报告 |
2 |
五、商务及其它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要求在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成果验收,在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汇交。具体要求时间节点要求如下:
序号 |
重要节点 |
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技术设计评审 |
7月30日 |
|
2 |
总体更新进度达50% |
9月30日 |
|
3 |
重大要素提交 |
4月30日 6月30日 9月30日 12月30日 |
在政务地理信息采集共享平台-2000重大要素更新目录上提交。提交更新涉及要素,格式gdb,同步提交更新报告。 |
4 |
成果验收 |
11月30日 |
|
5 |
成果汇交 |
12月10日 |
|
2.相关方案评审费用和成果验收检测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投标时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的40%;第三次重大要素提交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的30%;全部成果完成验收及汇交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4.如省厅、市局对工作内容有所调整,乙方需及时进行相应的工作改进及修改,但费用不作调整。
5.成果提交后服务要求:项目自通过验收之日起提供1年免费售后服务支持。要求对项目提供7*24小时现场技术支持服务,一般故障在系统出现故障2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24小时内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