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数量及范围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备注 |
1 |
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 |
1项 |
二、项目背景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战略部署,积极践行“十六字”治水思路,围绕保障粮食安全、水安全、生态安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以全面提升农田灌排保障能力为重点,以浙江水网建设为依托,以体制机制创新与数字化改革为动力,构建适应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农田灌排体系,全面夯实粮食安全和农业现代化的水利基础,助力我省加快实现“两个先行”。
(二)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研究制定增加农田灌溉面积的规划”,11月,水利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国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2〕304号),研究部署《全国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工作。11月14日,省水利厅、农业农村厅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全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视频会,启动和部署省、市、县(市、区)规划编制工作。高质量高标准编制《县级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摸清灌溉面积发展潜力、区域分布、发展路径等,对持续稳定粮食生产能力、进一步夯实保障粮食安全水利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三、规划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
根据水利部印发的《全国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技术大纲》,基于武义县国土空间格局、农业生产布局、水安全保障格局,制定水土资源空间均衡方案,提出农田灌溉发展的总体思路、规模与布局、建设与管理任务,编制形成《武义县农田灌溉发展规划》。
具体工作任务包括但不限于:
1.现状评价与形势分析
整合基础资料、开展实证调查,深入分析农业、粮食、耕地、灌溉等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围绕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保障、水安全、生态文明建设等的要求,全面分析灌溉发展面临的形势。
2.需求分析与潜力评估
围绕粮食及农产品供给、灌排保障、灌溉用水等方面,全面分析灌溉发展的需求。在节水潜力、可发展灌溉土地、灌溉可用水量分析的基础上,开展水土资源平衡分析,评估灌溉面积发展潜力。
3.目标制定与布局研究
根据粮食安全战略和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等的要求,结合水土资源平衡成果,合理确定灌溉发展目标以及具体指标。统筹国土空间格局、农业生产布局、区域水网格局等,确定灌溉发展总体布局与分区发展重点。
4.主要任务与保障机制制定
从灌溉水源保障、大中型灌区改造与新建、小型农田水利(小型灌区)建设、高标准农田灌排工程建设、灌溉管理创新等方面,提出建设与管理任务,并匡算投资。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推动前期工作、强化监督考核等方面,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二)农田灌溉面积“一张图”绘制
按照智慧水利建设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复核确定2021年灌溉面积有关数据的通知》的要求,充分利用各地大中型灌区一张图建设相关成果,并根据本次拟定的农田灌溉建设任务,推进灌区及灌溉面积等信息数字化上图工作,形成全县农田灌溉面积数字化“一张图”。
具体工作任务包括但不限于:
1.点、线、面信息调查绘制
面信息主要包括灌区设计灌溉面积外边界和有效灌溉面积内边界;线边界主要包括骨干灌渠、排渠系统;点信息主要包括渠首工程、节点控制建筑物、管理站所、量水设施、灌溉试验站等工程信息,根据要求,需对点线面信息进行现状调查,而后进行整编绘制。
2.信息数据标准化和矢量化
按照《水利空间要素图式及表带规范》要求,对点线面数据进行图层分类和标准化整理,并进行矢量化,形成shp格式和属性表赋值,属性表赋值需严格按照《全国灌区一张图绘制要求》明确字段内容。
3.与国土三调、高标准农田等数据库叠加
水利部门牵头,协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将农田灌溉面积与国土三调、高标准农田等数据库叠加处理。
4.数据上报及修改
农田灌溉面积一张图绘制完成后,上传至全国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根据上级部门复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直至满足要求。
▲四、规划范围及水平年
(一)规划范围:武义县范围内;
(二)水平年:规划基准年为2021年,规划水平年为2035年,重点提出2025年和2030年灌溉发展实施安排意见。
(一)成果内容:
1. 提交《武义县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报告不少于20份及相关附表。
2.提交“武义县农田灌溉发展规划一张图”相关成果。
(二)成果要求:
1.规划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规划设计任务书的有关要求和国家及浙江省相关标准的相关要求。
2.纸质文件包括文本、说明书。内容必须清晰完整,设计说明书应准确、完整地阐述设计意图和内容。设计图纸内容必须全面。
(三)中标单位向采购人提供纸质成果资料(按需提供)及电子版本(文字为*.DOC格式,图纸为GIS、DWG、SHP、MDB格式文件,效果图为JPG格式文件,汇报演示材料为*.PPT格式)。包括全部资料及中标供应商生产的全部成果资料(含中间资料),其版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四)因中标单位原因,编制质量未通过评审,中标单位应负责返工。如果返工后仍无法达到质量要求,采购人可终止合同。
(一)2023年4月底前完成《武义县农田灌溉发展规划》规划成果;
(二)2023年6月底前完成《武义县农田灌溉发展规划》规划审查;
(三)2023年11月底前完成《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报批和印发。
按时完成不奖不罚,延期完成,每延误1天扣罚1000元,由采购人在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由于采购人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进度延误,经采购人代表签字认定,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七、项目团队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二)项目团队成员应按本项目实际需要配备水利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三)所有人员均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保险及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及参加相关培训。
(五)在服务期内,项目团队应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团队人员的服务进行抽查,如发现人员不到位、专业水平低、责任心不强或违反廉洁自律等规定的,采购人提出要求必须无条件更换,提出更换要求后5日历天内未更换的,则处以罚金3000元/人,如采购人提出更换并处以罚金后仍未更换,采购人予以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不再支付已完成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八、服务响应
采购人若有方案汇报或讨论等需求,中标单位须及时响应并在24小时之内到达,未达到要求的,每迟到一次扣款2000元,由采购人在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
(一)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
(二)投标人提交的成果应符合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规程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行业颁布的现行规程、标准、规范和招标人关于本项目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深度应达到各阶段要求,并通过审查及批复。
十、安全责任
中标人应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人员或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和解决,与采购人无任何关系。
▲十一、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及结算办法
(一)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1.合同签订后支付20%的合同价款作为预付款;
2.完成《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审查后,再支付60%的合同价款;
3.完成《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报批和印发后,并扣除相关违约金后支付剩余的合同价款。
注:1.预付款保函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和融资担保公司保函。若中标人不提供预付款保函的,采购人不予支付;
2.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预付款比例的规定。
(二)结算办法
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按中标价一次性包干,结算时不再调整。
(一)采购人有权利和义务通过媒体、杂志或其他形式公开展示方案成果,征求市民意见。
(二)成果公布前,除采购人及其授权单位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以任何形式公开展示、利用有效投标设计成果。如违反此项规定,采购人有权将其所应得酬金作为违约金扣除,以补偿因此产生的损失。
(三)各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设计成果应保持原创性,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材料,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征设计单位承担。
(四)在方案征集过程中,由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基础资料(包括:文字、图纸、电子数据)的版权均受法律保护,除为方案设计本身使用外,不得作其他用途,任何未经采购人同意的拷贝、修改、传播、公开发布等行为都将承担法律责任。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服务计划书中的承诺标准低于国家新颁布的技术标准及要求时,则中标人应该按照新颁布的标准执行。以上为本项目最低服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在此基础上各投标人可提供其他更多的服务承诺,并提供详细的服务计划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