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沙镇镇、南堡乡、代召乡、邯郸工业园区、马庄乡、北张庄镇、兴华街道所辖村庄域内街巷、广场、绿地、沟渠坑塘、空闲地、商业区及村庄周边区域;在交运、城管、水利部门管辖之外的道路及沿线、华耀城附近路 段、309国道(刘南线至高速桥下段)、G107国道北张庄域段、万聚凯旋城桥及南北道路、职教中心门前东西道路,中华大街邯山区段两侧的林带、机场路邯山区段两侧林带,高铁沿线林带。
标段划分 |
社区 |
预算金额 |
服务区域 |
一标段 |
南堡乡 |
1120万元 |
所辖村庄域内街巷、广场、绿地、沟渠坑塘、空闲地、商业区及村庄周边区域;在交运、城管、水利部门管辖之外的道路及沿线,华耀城附近路段、309国道(刘南线至高速桥下段)、职教中心门前东西道路(南堡乡段),中华大街邯山区段两侧的林带(南堡乡段),高铁沿线林带(工业园区段、南堡乡段), |
工业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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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召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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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北张庄镇 |
1038万元 |
所辖村庄域内街巷、广场、绿地、沟渠坑塘、空闲地、商业区及村庄周边区域;在交运、城管、水利部门管辖之外的道路及沿线,G107国道北张庄域段、万聚凯旋城桥及南北道路、职教中心门前东西道路(马庄乡段),中华大街邯山区段两侧的林带(北张庄镇段)、机场路邯山区段两侧林带,高铁沿线林带(河沙镇镇段) |
马庄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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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沙镇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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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华街道东小屯 |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3.1服务内容
1.服务费按年度支付,本年度预算金额:21580000.00元(其中一标段预算金额:11200000.00元,二标段预算金额:10380000.00元),服务期三年。
2.乡镇村庄街巷、广场绿地、沟渠坑塘、空闲地、商业区及村庄周边的所有区域,行政区内村庄连接道路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零星建筑垃圾收集并运输至垃圾终端处理点(市相关热电厂、垃圾填埋场、或指定地点); 建筑、农业生产垃圾清运至各乡镇指定地点堆放、处置;清扫保洁村庄生活区内农业生产垃圾;农村户厕和指定公厕的保洁、管护、清掏、粪污运输及处置(运输至建成粪污集中处理点或进行其他生态处理、资源利用);村庄生活区内林木修剪管护。
3.2服务要求
(1)负责村庄、社区内主次干道、连村道路、连接主次街道所有道路、胡同的生活垃圾、塑料袋、纸屑、落叶、零散人畜粪便的清扫清运工作,实行保洁区域全覆盖,不留死角和盲区。
(2)负责村庄、社区内突发性公共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包含污泥、污水、油渍等非危险化学品污染物),降雪、降雨、沙尘等极端天气环境卫生保障,重大政治、经济活动任务临时保障。
(3)负责村庄、社区内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作业,并无条件服从住建局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及区政府需求进行垃圾分类的工作,垃圾桶摆放应符合垃圾分类要求,并对指定地点进行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并实行垃圾分类收集。
(4)负责村庄、社区内公共厕所的管理维护、卫生保洁及清掏等作业。
(5)负责对村庄、社区内所有垃圾收容设施的管护,保持辖区内环卫设施的正常使用和整体整洁。
(6)负责村庄、社区内墙体、灯杆、路牌、护栏等立体空间上的非法广告的清理,及时清除“牛皮癣”。
(7)村庄、社区服务范围内建筑垃圾清理转运工作。
(8)负责垃圾收容设施的提供、清理、清洗、维修、更换和蚊蝇灭杀管理。
(9)负责各村固定垃圾投放点的垃圾清运工作。
(10)负责保洁员的日常管理,划定保洁区域并对其考核指导。
(11)负责对上级督办的环境卫生问题及整改情况的落实。
(12)负责对上级巡查中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及整改情况的落实。
四、考核办法
4.1考核制度
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考核制度采取以现场检查为主结合查阅相关资料进行考核,考核分定期考核和监督考核两种方式。
1、定期考核:村级对环卫公司进行周考核,每周五村级干部对村内环境进行周评,发现问题及时交办至环卫公司,问题按时限要求完成,并及时反馈水印图片。
乡镇、兴华街道办事处成立环卫一体化考核小组,每月25号-28号对区域内卫生保洁、垃圾清运质量进行检查,月底乡镇、兴华街道办事处检查情况向区农业农村局上报本月得分,满分100分。每月得分在85分(含)以上的足额拨付公司经费;70分(含)以上不足85分的,按照实际得分,实行85分以下每少一分扣除2000元费用(只记整数不计小数点);70分以下的拨付70%,用于发放保洁人员基本工资。区和乡镇、兴华街道办事处不得随意扣罚公司经费。每月扣减的资金,按照全区的农村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制度做到职责分明,奖惩分明,具体到人到路段,按每分2000元标准考核,85分以下每扣一分直接奖励给乡镇1000元,村1000元,按照网格化管理责任表具体实施到责任人,资金由农业农村局直接拨付。
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督导检查情况和乡镇上报得分情况进行审核,汇总上报区财政局及时拨付给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拨付给公司。乡镇、村扣除环卫公司分值时由环卫公司、乡镇(村)、双方在场确认同意并签字,如环卫公司不认可,可申请区农业农村局复核。
2、监督考核: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环境卫生整治的考核、督导、暗 访、联查、互查等结果,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对乡镇、村及环卫公司的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监督。坚决杜绝保洁人员焚烧垃圾杂物,发现保洁人员焚烧垃圾杂物或向河流、沟渠、坑塘倾倒垃圾的被国家、省相关部门通报的扣除公司100000元,被市级相关部门及区政府通报的扣除环卫公司10000元。对交办的督察事项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每件扣1000元。被举报并查证属实的,不完成整改的每次扣2000元。被区委、区政府相关区领导发现问题的,每次扣3000元。被区委政府督查室、环保局、住建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经核查情况属实的,每通报一次扣1000元。(如省市发生政策变动,以实际考核办法为准)
3、区级部门明察暗访环卫公司区域内有较明显的垃圾,超过2平方米或1 立方的垃圾,每处扣500元;超过3平方米或2立方的垃圾,每处扣1000元;超过5平米或3立方的垃圾,每处扣2000元;超过10平米或5立方的垃圾,每处扣5000元。
4、在国家和省级各类检查、观摩或评比中,凡为全区获得荣誉的,将视情给予资金奖励;反之,凡被国家或省级通报批评的,将视情况对环卫公司进行处罚或解除合同,对相关乡镇、街道、村责任人员依照网格化管理责任表予以追责。
4.2考核办法
为深入推进我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提高农村环境卫生质量,充分发挥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职责,调动保洁公司的积极性,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保洁公司。
二、考核范围
以各保洁公司所负责的行政区域为考核范围,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及镇区和村居的街巷、广场、绿地、沟渠、坑塘、房前屋后等公共场所和区域。
三、考核内容与计分标准
考评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检查方法及评价依据,考核总分:100分 |
扣分办法 |
应得分 |
检查扣分 |
实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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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垃圾清扫、收 集、转运及处理(65分) |
(一)路面清扫分(20分) |
1.每天普扫一次,按时巡回保洁,在早上7时前完成。 |
在规定时间内道路未扫完的每次每处扣0.1 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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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路面保洁率达到100%。 |
未达到要求的,每处扣0.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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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垃圾及时收集、日产日清。 |
未达到要求的,每次扣0.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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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路牙、人行道、花基未有明显的泥沙,洒落在主车道上的泥沙石能及时清理。 |
发现有明显泥沙的(长0.5米以上)或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扣0.2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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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定期清理村内街巷边沟 |
未及时清理发生边沟,因边沟堵塞造成污水外溢的,每次扣0.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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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作不到位,被群众投拆的 |
3、被投拆,情况属实的,扣0.1分,造成恶劣影响的处予罚款。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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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达到环卫清扫保洁质量其它项目标准。 |
4、达不到标准的,每项扣0.2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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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垃圾清理、处理(20分) |
8.每日巡回保洁,在下午17时清理新增建筑垃圾。 |
在规定时间内未清理的每次每处扣0.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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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积存建筑垃圾制定清理方案, 列出计划,按时清理、处置完成。 |
未按照计划要求完成的,每次扣1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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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业生产丢弃物及垃 圾清理、处置(5分) |
10.每日巡回保洁,在下午17时清理新增农业生产垃圾。 |
在规定时间内未清理的每次每处扣0.2分。焚烧进行处理的,每次每处扣0.2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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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积存农业生产垃圾制定清理方案,列出计划,按时清理、处置完成。 |
未按照计划要求完成 的,每次扣0.2分。焚烧进行处理的,每次每处扣0.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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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河道沿岸、坑塘沟渠清洁(10分) |
12.河道沿岸、坑塘、沟渠干净整洁,无积存杂物、垃圾 |
每发现一处扣0.2分,一处大面积杂物、垃圾扣0.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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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垃 圾 收 集、转运(5分) |
13.垃圾收集工作不间断、不出现收集空档,并不得出现收集空白点,合理配置垃圾桶,每天17时前全部完成。垃圾中转站(存储点)有专人管理和管理制度。 |
未达要求的、每处扣0.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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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清扫、收集垃圾不得倾倒入河流、沟渠、坑塘内。 |
造成二次污染的,每处扣0.2分,扣完为止。未达到要求的,每次扣0.5分。每发现一处扣0.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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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垃圾收运过程采取密闭运输, 运输途中不造成任何泄漏、遗撒,杜绝二次污染。 |
造成二次污染的,每处扣0.2分,扣完为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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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广告招牌、小广告清理(5分) |
16.建筑立面、公共车站、沿路护栏、桥栏等设施无随意悬挂广告、招牌,乱张贴、涂污和悬挂等现象。 |
发现乱张贴、涂鸦的, 每处扣0.01分,扣完为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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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户厕清掏、粪污收集运输;公共 |
(七)农村户厕清掏、粪污收集运输(10分) |
17.设立服务电话,受理群众厕所清掏服务;出动清掏车辆,及时为群众清掏服务;粪污运输至指定集中粪污处理点或进行生态处理、资源利用。 |
发现延迟服务或被群众投诉的,每次扣0.2分;发现随意倾倒粪污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一处大面积扣1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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厕所保 洁、清 掏、粪污收集运输(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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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服务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市场收费价格的50%,每接到群众投诉的,每次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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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共厕所保洁、清 掏、粪污收集运输(10分) |
18.每日对公共厕所进行保洁2 次,定期对粪污进行清掏、收 集、运输。对公共厕所公共设施进行维护。 |
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公共厕所保洁,每发现一次扣0.2分。未按时清掏粪污的每发现一次扣0.2分。公共厕所公共设施损坏未及时维修的,每发现一次扣0.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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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林 木、绿化带管理(5分) |
(九)林木修剪(5 分) |
19.定期对村域公共部位的林木、绿化带摘除枯枝、死树,修剪树枝。 |
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林木、绿化带摘除枯枝、死树,修剪树枝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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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绿化带内垃圾、漂浮物及时清理 |
未达到要求的,每处扣0.1分,扣完为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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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清除村域公共部位的杂草 |
未达到要求的,每处扣0.1分,扣完为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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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它(10分) |
(十)其它(10 分) |
22.全民清洁活动或突击性的卫生清洁任务,能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 |
未按时按要求完成的, 扣1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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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按规定穿着工作服上岗,工作服要统一印上承包公司名称、编号和投诉电话。做好保洁员的管理与教育工作。 |
发现未穿着工作服上岗的每人每次扣0.2分, 扣完为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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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奖 |
1、村级环境卫生被评为县、市、省级卫生示范村的分别加2、3、4分。2、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有创新,对全区环卫工作有推动作用,视情况加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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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惩 |
1、村级环境卫生被区政府通报批评一次扣5分。2、经限期整改扔未达标的或对反馈 的问题不及时处理的,扣5分。3、被媒体曝光一次扣5分;群众举报经查属实的,一次扣2分。4、焚烧垃圾、树叶等废弃物每处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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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实得分( )=总分(100)-合计检查扣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