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需求前附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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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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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说明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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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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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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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相关财政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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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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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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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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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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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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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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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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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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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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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背景
按照《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规范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2024〕71 号)要求,为保持自然资源政府公示价格成果的现势性,各地要根据自然资源价格的市场环境和利用条件变化情况,结合政府管理需求,及时开展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成果更新工作。邯郸市城区现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基准日为 2021 年 1 月 1 日,已超过 3 年,为保持自然资源政府公示价格成果的现势性和准确性,需对邯郸市城区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进行更新。
二、评价评估范围
工作范围邯山区、丛台区、复兴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
三、工作内容
1.包括工作准备和技术准备,工作和技术方案编制,调查底图和调查表格设计在内的前期工作;
2.基础资料收集及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的外业调查;
3.对已收集的各类基础数据资料和外业调查数据进行汇总整理分析;
4.城区农用地级别评定以及基准地价评估;
5.按要求编制文字、图件和数据库等成果;
6.开展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听证、专家论证等以及必要的修改完善;
7.经省厅组织专家验收通过后,报市政府同意并公布实施,并按要求上报备案相应成果。
四、项目进度安排
依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规范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2024〕71 号)要求,按时完成邯郸市城区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经省厅组织专家验收通过后,报市政府同意并公布实施,并按要求上报备案相应成果。
五、主要工作成果
邯郸市城区农用地基准地价所有阶段性成果及最终的更新报告、图纸和数据成果。提交的成果必须满足验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