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说明
一、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项目,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试点示范的典型引领作用。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积极申报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按照《山东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山东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和《山东省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试行)》(鲁环发[2020] 16号)文件规定向省、市提交申报所需材料。做好专家评审、对接协调保障等所有相关工作,并按要求协助做好信息公开,严禁弄虚作假,严格按照规程要求,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创建规划(方案)、计划、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工作信息。
三、其他要求
1、需具备能完成该项目的专业资质,具有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实力,且有创建成功业绩或先例的可适当考虑优先,具有与省、市相关部门做好对接协调的工作经验,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踏勘现场(如果需要),如供应商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请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提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