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项目预算金额(招标控制价):总价控制价:990 万元;单价控制价:89 元/吨。投标报价超出总价及单价预算及控制价按无效处理。
四、服务期限: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五、付款方式:
1、根据垃圾处理及中转站渗滤液处理的实际数量每季度支付一次。
2、付款方将款项仅付至与中标人名称相同的账户,中标人因项目委托或其它原因使用其它账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其导致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负。(依据完税发票凭证)
3、结算方式:中标单价*实际处理的垃圾及渗滤液数量,据实结算。
六、服务范围及内容:
1、度假区生活垃圾处理范围内的李海务、于集、朱老庄镇和湖西街道共有 169 个村庄、14 个小区的生活垃圾处理及渗滤液处理,每日产生生活垃圾约 94 吨。
2、由采购人负责将生活垃圾运输到中标单位垃圾处理厂,中标单位及时处理运送到的生活垃圾,不可堆积,生活垃圾及渗滤液处理必须符合最新生活垃圾处理的控制标准。中标单位处理垃圾的位置超出以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城市管理局为中心 30 公里的,垃圾运输费由中标单位承担。
七、特殊说明
2021 年 1-7 月份因生活垃圾阶段性增长,采购人送至附近垃圾处理公司进行协助焚烧处理共计:4541.96 吨×89 元=404234.44 元;2022 年 7-12 月份民生凤凰城生活垃圾运至附近垃圾处理公司焚烧处理共计:1821.13 吨×89 元=162080.5 元,此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采购人支付给本次采购的中标人,本次采购的中标人再支付给临时进行垃圾处理服务的单位。
20222 年 12 月 31 日原生活垃圾处理合同到期,因财政资金紧张造成 2023 年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资金落实缓慢,导致该项目招标滞后,为了度假区产生的生活垃圾能够及时清运和处理避免垃圾围城,通过综合分析运距及处理能力等因素,临时指定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本区生活垃圾暂由附近垃圾处理公司来处理,直至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招标完成并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为止。2023 年 1 月 1 日到本次采购签订合同之日期间的垃圾处理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由采购人支付给本次采购的中标人,本次采购的中标人再支付给临时进行垃圾处理服务的单位。支付费用=实际处理的垃圾数量*单价。支付单价为本次中标单价与上次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中标单价相比较,低的中标单价价格。
以上三项费用在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人首次付款时同实际处理垃圾数量的费用一起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