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石龙人民法庭坐落于东莞市石龙镇方正大道。本项目主要为石龙人民法庭工作人员提供食材供应服务,每天约100人就餐。现拟通过招标方式选取一名供应商由其向采购人提供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包1(石龙人民法庭饭堂食材配送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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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生效起二年,服务期满或合同期内实际采购金额达到合同金额,合同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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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提供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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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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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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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支付比例100%,结算要求 1.基准价确定: (1)原则上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专栏(http://dgdp.dg.gov.cn/jggl/index.html)中《东莞市菜篮子价格监测表》有价格的货物,取《东莞市菜篮子价格监测表》公布价格的为基准价(如当天《东莞市菜篮子价格监测表》没有发布最新价格,则以最近日期发布的价格为准); (2)《东莞市菜篮子价格监测表》无采购人所需的货品(部分特定牌子的产品除外)则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就近的三个市场或商超等参考同类产品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即基准价=市场平均价=N个市场抽样价格之和÷N); 2.结算价格确定:为当月基准价×折扣率报价,以一个自然月为一个计算周期,经双方确认的基准价×折扣率为结算价格;采购人在本合同项下支付的全部价款为含增值税金额,采购人不再另行向中标人支付增值税及相关附加税费。 3.付款方式:每月10日前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上月食材采购结算单,经采购人核对无误确认签字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确认金额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相关食材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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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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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1.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订单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后,双方人员应及时对中标人货物进行验收。 2.交货验收程序如下: (1)双方人员核对订货单据。 (2)数量检查:数量短缺的,中标人必须按照订单补齐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送货数量超出订货数量的,超出部分采购人有权拒收,中标人自行将多余货物清运出采购人场所。 (3)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登记表上签字确认,验收登记表作为结算对账依据。 3.双方对验收结果或货物质量持有异议的,中标人须先应采购人要求对货物进行更换或退货,然后由双方对存有异议货物抽样封存后在3日内交由甲方所在地权威检测机构检验,由此产生的检验费由中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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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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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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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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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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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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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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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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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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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预算单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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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预算总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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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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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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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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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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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人民法庭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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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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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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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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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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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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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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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石龙人民法庭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参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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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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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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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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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要求 1.具体要求 (1)中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相应制度、办法和保障措施; (2)中标人严格按政府有关卫生管理规定采购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各类食品、食材,具有政府有关部门的合格证明,各类肉菜、食品,确保无变质变味食物。 2.采购要求 (1)中标人按照采购人提出的物品订货清单,不论数量多少(例如:500克以下),必须保证在规定的时间(采购人应提前一天通知中标人,临时送货除外)、地点送货。 (2)粮油干货类货品正常情况每周送货2次,肉类及蔬果类货品正常情况每天均需送货1次,送货验收时间按采购人要求,具体以双方协商为准。临时采购食材的,要求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订单后2个小时内将食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3)中标人对采购人提出的临时性服务要求应按采购人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将货品送到指定地点。 (4)中标人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相关标准,保质、保量,不合格的货品,中标人必须包退包换。 (5)中标人提供的货品必须出示真实有效的检验合格报告(粮油、干货、副食品、粉、面类等餐料按采购人要求定期提供有效检验合格报告)。 (6)中标人每次送货应有相应的送货清单,且必须提供合法的进货单据。 (7)中标人提供的货品导致采购人有任何食物安全事件出现,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采购人一切损失,采购人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8)中标人的供货价应包含货品交给采购人之前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费、储存费等,并承担送货途中的一切风险。 (9)中标人进入采购人范围内必须遵守采购人有关规定,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由于中标人的过失造成采购人直接经济损失则要负全部责任及赔偿采购人一切损失。 (10)如生产商或批发商统一调整价格或新增食材,中标人须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人并附相关资料。价格下调时,应给予采购人相同的价格下调幅度;价格上升时,须提供生产商或批发商调价通知书等书面证明材料原件,经采购人审核后执行新的价格。 (11)采购人临时需求货品不在核定的供货价格清单内的,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供货,供货价格由双方临时确定。下次该货品应纳入报价清单,并按上述定价原则确定供货价格。 (12)若遇台风、暴雨等意外原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调整,应通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每次送货按通知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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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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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验收标准 1.粮油干货类 (1)粮食大米类由正规厂家出厂、颜色品质纯正,米粒形均匀、整齐、重量大没有碎米和爆腰,有清香味和光泽,无米糠和其它杂质、无虫害、无异味、无霉味,用手摸时滑爽、干燥。符合食品卫生标准,无毒、无污染。 (2)食用油类由正规厂家生产的植物油,非转基因,色泽纯正,透明度好。 (3)调味品类由正规厂家生产,颜色品质纯正。 (4)干货、杂货、副食品类必须选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相关标准的商品,选用无毒、无害、无污染、可朔源的食品。掺假、掺杂食品坚决不能使用。 (5)副食品等级标准要相符,其包装盒或标签上须注明食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食品的主要原料成份和食品保质期等信息,注明不详或没有注明的商品不予验收。 (6)副食品表面外观新鲜、完整,无霉变异味,无砂粒杂质,无虫尸鼠粪等不洁卫生问题。 2.米粉面粉类 (1)米粉面粉类及其制品颜色品质要纯正,不掺假、掺杂。 (2)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粉质细腻干爽无异物、无毒、无污染。 (3)制成品不能出现异味、霉变结块、虫尸鼠粪等不洁的卫生问题。 (4)上述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相关标准,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货品必须保证有三分之一以上保质期(如货品有保质期)。 3.肉类 (1)猪肉类 ①具有当天卫生监督部门发放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体印有检疫章。 ②表皮干爽、肌体结实、肉质紧密、肉色淡红新鲜,肥肉洁白而细腻。 ③外观检测无异味、无寄生虫、无粘液、无渗出液体、指压反弹迅速、具有猪肉自然气味。 ④运输设备具备恒温保鲜(5度),存放容器保持清洁卫生,包装合理且材料无污染。 (2)牛肉类 ①具有当天卫生监督部门发放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外观检测新鲜肉质柔软有光泽、无腐臭变质异味、无寄生虫、无粘液、无渗出液体。 ②牛肉色泽棕红,脂肪呈淡黄色或深黄色,肉质紧密,弹性足。 ③运输设备具备恒温保鲜(5度),存放容器保持清洁卫生,包装合理且材料无污染。 (3)羊肉类 ①具有当天卫生监督部门发放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②羊肉色泽暗红,纤维细而软,肌间少脂肪。 ③运输设备具备恒温保鲜(5度),存放容器保持清洁卫生,包装合理且材料无污染。 4.水产品类 (1)必须鲜活。 (2)鲜鱼鳞片完整,有光泽无脱落,鳃口紧闭,眼球光亮透明,鱼鳃鲜红,鳍尾完整,确保新鲜。 (3)身体饱满结实,无腐烂异味,肉质紧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现象。 (4)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 5.三鸟类(采购人以实际需求确定中标人是否需要屠杀好供货) (1)活禽类: ①具有当天卫生监督部门发放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②必须鲜活,羽毛完整、有光泽无不正常脱落。 ③身体饱满结实,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 (2)屠杀好的: ①具有当天卫生监督部门发放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②肉质新鲜柔软有光泽,质地紧密,脂肪呈白色或淡黄色,肉质细腻、无腐烂异味,肉体结实,内脏清掏干净,肉质弹性足无明显渗出液体,总体无粘液。 ③运输设备具备恒温保鲜(5度),存放容器保持清洁卫生,包装合理,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 6.零星冻品副食品类 (1)必须选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相关标准的商品,选用无毒、无害、无污染、可朔源的副食品。掺假、掺杂副食品坚决不能使用。 (2)食品等级标准要相符,其包装盒或标签上须注明食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食品的主要原料成份和食品保质期等信息,注明不详或没有注明的商品不予验收。 (3)冻肉类产品中间不能有过多冰块,重量必须和包装箱上标明的重量一致。 (4)奶制品色泽乳白,口味鲜香,包装完整,无破损,验收每批在保质期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标准。 7.蔬果类 (1)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 (2)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蔬菜不得有黄叶、腐烂和泥沙等现象。 (3)无公害、农药残留不得超标,提供农药残留检测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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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货要求 1.中标人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2.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国家相关卫生检验部门查实后确属中标人责任,中标人应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3.必须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存在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4.副食品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 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食品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QS”认证或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认证标志等。所有食品包装必须用塑料罐、胶带,不能有玻璃、铁罐或其他锋利的有伤害性的材质。 5.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包装食品要有“QS”标志或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认证标志。 6.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7.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描述的产品质量供货。并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食品安全检查要求,干货类品种每次配送需连同产品合格证(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等详细载明情况)一并交采购人存档检查。 8.中标人所供食材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每次采购订单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9.中标人食材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出现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食品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中标人,经双方确认后,中标人应立即向采购人重新配送。 10.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如产品中发现重金属残留超标,腐败变。若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中标人须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11.如中标人所配送食材造成采购单位人员食物中毒安全事故,经卫生检疫部门鉴定后证实属中标人责任,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民事赔偿,以及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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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验收方式 1.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订单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后,双方人员应及时对中标人货物进行验收。 2.交货验收程序如下: (1)双方人员核对订货单据。 (2)数量检查:数量短缺的,中标人必须按照订单补齐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送货数量超出订货数量的,超出部分采购人有权拒收,中标人自行将多余货物清运出采购人场所。 (3)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登记表上签字确认,验收登记表作为结算对账依据。 3.双方对验收结果或货物质量持有异议的,中标人须先应采购人要求对货物进行更换或退货,然后由双方对存有异议货物抽样封存后在3日内交由甲方所在地权威检测机构检验,由此产生的检验费由中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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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要求 1.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他人,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采购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3.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每次订购物品的数量、种类进行供货,不得出现短斤缺两,或故意多送、错送,否则中标人需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4.如遇特殊接待任务或特殊时期工作要求的,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要求,增派人员、第一时间完成采购人交待的任务。 5.中标人应具有固定的销售服务人员及运输能力,并愿意接受相关质检单位的商品质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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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考核 采购人每月对中标单位进行食材及服务质量考核跟踪,考核时间由采购人决定,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70分(不含)以下的属不合格,在当月应付费用中扣除2000元作为违约金。中标人累计出现三次考核成绩不合格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食材配送考核表
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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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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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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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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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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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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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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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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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及时性
(满分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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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按时送货:
1、送货迟到,但不耽误食堂工作的,每迟到一次扣2分;
2、送货迟到,且耽误饮食服务部工作的,每迟到一次扣5分;
3、送到货品,装箱脏乱差,影响货品卫生、质量,每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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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品质量
(满分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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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货品新鲜、质优:
1、送来货品,品相一般,但都可使用,未变质,每次扣1分;
2、送来货品,品相较差,但都可使用,未变质,每次扣2分;
3、送来货品,品质差,不能使用,未变质,每次扣3分;
4、送来货品,剩余保质期不超过该货品标明的保质期的一半,每次扣5分;
5、送来货品,过期或变质,每次扣15分。
6、送来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提供质检合格证明,每次不符合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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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品数量
(满分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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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按订单供应准确数量(允许误差±5%内):
1、±5%≤供货数量误差≤±10%,每次扣1分;
2、±10%<供货数量误差≤±20%,每次扣2分
3、供货数量误>±20%,每次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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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品规格
(满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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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货品规格符合条件:
送来货品规格与订购规格不符合的,每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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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品价格
(满分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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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定价合理:
是否依时报价,是否存在临时补货物品价格虚高的情况;是否存在对账单价格乱报、错报等的情况;如发现上述问题,每次扣分2分,最高扣分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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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态度
(满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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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服务态度良好,积极配合,有问题及时改正:
1、服务态度一般,但问题及时改正的,每次扣1分;
2、服务态度一般,且问题不能及时改正的,每次扣2分;
3、服务态度差,且问题不能及时改正的,每次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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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
以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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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假冒伪劣产品;
2、整改时间结束后仍未达到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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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 □否
2.□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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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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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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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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