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主体为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法院,位于山西省大同市新荣区长城西街。
二、服务范围
1.环境保洁,秩序维护,食堂运营管理服务等。
2.人员数量要求:物业服务管理拟用于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数量至少应为6人,餐饮管理拟用于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数量至少应为5人,具体工作人员岗位设置由投标服务商根据我方实际情况拟定。
三、服务内容
1.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通道、楼梯、卫生间、墙面、地面、玻璃及附属设施表面的清洁。
2.物业管理区域内部分办公室、会议室的卫生清洁。
3.物业管理区域内户外庭院卫生清洁、绿化带的清洁。
4.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
5.物业管理区域内秩序维护服务:消防设施的巡查记录及处理安全隐患,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
6.食堂运营管理服务。
四、服务要求
1.保洁服务
对管理区域公共部位及部分办公室、会议室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达到环卫设施齐全,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沽,垃圾日清,按计划消毒、灭鼠、灭虫。通过对大楼的清洁卫生,区域管理的过程控制,确保向甲方提供高档次的服务水准及高质量的办公场所。
2.秩序维护服务
秩序维护人员主要负责人员、车辆的疏导、指挥和管理工作,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处理,外来客人登记及接待工作。做到按时值班,记录完整,办公楼前周围秩序良好。
办公楼内:工作日工作时间两小时巡逻一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填写秩序巡查记录表和秩序检查记录表。夜间巡查楼内、外的监控视频情况,巡查楼内的治安安全和设施设备情况,关闭门窗、水龙头、照明开关。负责楼内的开关和楼内的送、关电工作。做好安全防范的工作。
3.食堂托管服务
(1)餐厅操作间、用餐区等经营场地均属于管理范围,卫生防疫、环境卫生等必须达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标准和要求。餐厅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招标人的制度、规定,并有良好的服务态度。招标人有权对餐厅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违规者,有权视情节予以处罚。
(2)按周公布菜单,确保供餐正点,足量、优质、品种多样,符合大众口味,严格杜绝变质、变味以及隔夜饭菜。招标人将定期或不定期调查饭菜质量、供应情况以及服务情况等,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中标者,中标者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者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餐。
(3)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并严格履行制度和操作规程。中标者应切实做好防火、防毒、食品卫生等安全管理工作及应对突发事件预案,服从招标人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
五、各类人员要求
(1)秩序维护人员要求:专职安全护卫,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接受过相关的安全护卫知识与技能培训,训练有素,掌握基本安全护卫技能,熟悉物业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能恰当的处理和应对护卫工作,并定期进行安全防范学习,增强安全防范能力;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热爱安全护卫工作,无犯罪记录;当班时应佩戴明显标志,仪容仪表规范整齐;上岗时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举止文明,礼貌待人,用语规范,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经过正规保安培训,政治品德良好,身体健壮,责任心强。年龄一般要求40周岁以下。
(2)技术人员要求:政治品德良好,责任心强,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专业技术证,能熟练操作维修所有设备,年龄55岁以下,身体健康。
(3)管理人员要求:男女不限,一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4)保洁人员要求:政治品德良好,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诚实守信;着统一工作服,仪表仪容端庄,受过专业训练、形象好,年龄55岁以下的女性。
(5)食堂人员的要求:五官端正、形象好、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持有健康证上岗,年龄55岁以下。
六、物业服务标准及要求
序号 |
项目 |
服务区域 |
服务标准要求 |
1 |
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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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内公共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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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清扫拖洗二次,保洁2次;其中大厅等人员流动较大区域要随时保洁。每日更换垃圾袋一次以上;每半月擦洗共用门窗玻璃1次,遇有刮风下雨后及时擦洗;垃圾集中于楼前垃圾中转站。 每周搽洗消防栓、指示牌、指示灯、防火门、各房间门等公共设施1次。 要求:地面无灰尘,无痰迹、污迹;墙面、天花板无污迹、无蛛网;门窗玻璃、踢角线、安全指示灯、各种标牌干净无灰尘无水迹无污迹无斑点;扶手、栏杆光洁无灰尘无污迹;各种设施外表(如公告栏、消防栓箱、配电箱等)清洁干净、无积尘、污迹。 |
卫生间(蹲便,小便池,脸池,水龙头,墩布池。) 开水间(开放式) |
每日清洁三次,全天保洁;每日更换垃圾袋一次以上;垃圾集中于楼前垃圾中转站;每周对卫生间消杀1次。 要求:卫生洁具清洁无水迹、无毛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蜘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镜子保持明净无灰尘无污痕无手印无水迹;金属器具保持光亮无浮灰无水迹无锈斑;卫生用品无破损;保持卫生间空气清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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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周边公共区域 |
每日清扫一次,全天保洁;每日清理果皮箱垃圾一次;雨雪停后及时清理积水和积雪。 做到无杂物无垃圾无积水无污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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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清洁:各处会议室、大厅、展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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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每日清洁地面一次,全天保洁;每日擦拭会议室设备和会议桌椅一次;更换垃圾袋一次;会议前保洁一次,打开并检查照明和音像设备、准备开水,会后倾倒、擦抹、整理桌椅、拖洗地面,清洗水杯、水壶并进行消毒,关闭照明、音像设备电源,检查、关闭门窗。 达到门窗玻璃无积尘光亮;踢脚线、窗台无积尘;会议桌椅无尘无污无杂物;花木(花盆)无尘无杂物、无蚊虫无异味无枯枝,盆体干净;陈列品、装饰品无尘土无污迹无变形;地面无污迹无杂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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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垃圾清运 |
楼内 院内 |
日产日清院内楼内及食堂的生活垃圾,保持垃圾桶内外面干净清洁,垃圾暂放处无垃圾外漏,无杂物、垃圾堆放。负责清运到大同市指定的垃圾收集点。 |
3 |
秩序 维护 |
楼门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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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值班制,负责人员出入大门的安检、疏导、指挥和管理工作,外来客人的登记及接待工作。 达到8×24小时值班,记录完整,大门周围秩序良好。 |
办公楼周边公共区域 |
负责人员、车辆的疏导、指挥和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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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内安全管理 |
白天巡查楼内每2个小时1次,夜间巡查楼内每1个小时1次,巡查楼内治安安全和设施设备情况,关闭门窗、水龙头、照明开关。负责楼宇门的开关和楼内的送、关电工作。做好安全防范的工作。 负责维护大厅秩序,监督来访人破坏公物、抽烟、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协助公安制止寻衅滋事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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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管理 |
监控室随时观察楼内外的监控视频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局值班室及秩序维护人员及时制止。发现监控设备异常及时联系维修人员维修,并上报甲方办公室。 |
七、食堂服务标准及要求
1、服务范围
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法院食堂,就餐人数55名。提供早餐和午餐和晚餐。
2、服务原则
2.1、采购人无偿提供场地、装修装饰、设备设施、收银设备、桌椅、餐具和厨杂等经营条件。。
2.2、投标服务商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分包或委托他人经营,严禁利用采购人场地、资产等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和作其他用途。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终止合同,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解决。
2.3、食堂经营场地属于投标服务商管理范围,卫生防疫、环境卫生等必须达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标准和要求。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餐饮法规以及采购人的制度、规定、并有良好的服务态度。采购人有权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违规者,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2.4、投标服务商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优先待遇留用人员,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投标服务商自行负责解决。
2.5、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领取餐饮行业健康证、卫生检疫、体检等费用均由招标服务商自理。因管理不善发生食物中毒,投标服务商进行全方面费用的医疗救护。如情节严重,移交有关司法部门处理。同时,取消投标服务商经营资格,并终止合同。在经营期间因工伤、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投标服务商自己承担。
2.6、投标服务商应保证供餐正点,足量、优质、品种多样,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以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投标服务商,投标服务商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投标服务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餐。
2.7、投标服务商应有效应急处置职工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卫生事故,确保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维护职工稳定应作好各类有关食堂应急方案。
2.8、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以及服务情况。未达到饭菜多样化标准或饭菜质量评价偏差,由采购人扣除当天用餐费用,并通知投标服务商限期改正;投标服务商未限期改正且饭菜质量持续降标的,采购人有权扣除当月餐费及服务费用并终止合同。
2.9、采购人有权对食堂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招标服务商应保证每天的餐费全额投入到食堂每日材料的购买中,不得私自克扣职工餐费用于其他项目支出。招标服务商提供的主要原材料(米、面、油、调料、奶)应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品牌购买,保证不用散称包装的原材料。
2.10、建立投诉处理机制。招标服务商应派专人与采购人对接职工投诉事宜,及时解决处理职工对菜品质量口感分量等问题的投诉,招聘服务商应提供有效措施解决以上问题。
2.11、投标服务商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实施“明厨亮灶”工作,实现阳光操作和透明化管理。
2.12、投标服务商应对食堂卫生进行无死角清洁,并在开餐前和用餐结束有专人检查,采购人对食堂卫生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2.13、投标服务商负责承担所有设备及餐具、餐饮服务用品的增补,并要对采购方提供的设施、设备进行及时保养、维修,延长其使用年限。保养、维修的材料、人工费用等由投标服务商付费。承包期满后,投标服务商应将有关设施、设备等交还采购人,如有遗失、损坏,由投标服务商负责赔偿(自然损坏除外)。
2.14、服务期内,投标服务商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及操作流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投标服务商应切实做好防火、防毒、食品卫生等安全管理工作,服从采购人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若发生责任事故,后果由投标服务商全部承担。
2.15、在服务期内,投标服务商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问题均与采购人无关,由投标服务商自己处理。
2.16、原材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必须具备三名(厂名、品名、产地名),“三期”(出厂日期、保质期、保存期),“三证”(卫生经营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
2.17、投标方应保证供餐多样品种;
早餐:牛奶、鸡蛋、稀饭、两种汤、四道凉菜、两道热菜(将根据季节适当增减热菜凉菜比例)、三种以上主食;
午餐:三荤三素热菜、两道凉菜、两种汤、四种以上主食、水果;
定期提供本地特色传统食品,传统民俗节日提供特色节庆食品。
2.18、服务人员配备要求
餐饮公司拟用于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须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高、中级厨师队伍和富有经验的管理与服务人员,能够满足采购人员工餐需求。
厨师长:获得高级以上厨师资格证书,具有2年的厨师长管理经验,深知十种以上风味菜肴的制作,能够保证餐厅的正常运作,深知成本核算和控制。
厨房各类厨师:并具有1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掌握两种以上风味菜肴的制作。
其它服务人员:应在55岁以下,品貌端正,并应建立人员档案,有据可查。
所有服务人员:应持有本年度健康证,并接受过专业培训;应严格执行并遵守采购人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餐饮行业制定的仪容仪表规范标准。
人员数量要求:餐饮公司拟用于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数量至少应为5人,具体工作人员岗位设置由投标服务商根据我方实际情况拟定。
餐饮公司必须安排固定的主要经营服务人员执行本项目,包括项目经理、领班、厨师长、厨师及其它的主要工作人员,并提供主要工作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领班、厨师长)的名单及个人背景材料,如需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上述人员进行调换,必须得到采购人的书面批准。
采购人有权要求撤换不合格的工作人员。
3.19、服务期限签订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