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要求及服务需求一览表
招标要求
一、项目背景和必要性
背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加快解决中小河流等防汛薄弱环节作出明确部署,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明确了全域建设幸福河湖的工作任务。编制中小河流治理方案,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提升我省防洪保安能力、实现水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我省河湖治理能力现代化先行示范的要求。要求务必高度重视中小河流治理方案编制工作,高水平完成逐河流治理方案编制,为新阶段推进中小河流系统治理,建设生态美丽风景线、富民惠民亲水圈,打造江南水乡幸福新高地奠定良好的基础。
必要性:永康市先后实施了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工程等一系列治理项目,但部分河段治理存在片段式情况,与水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改善等统筹程度不高,与城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旅游经济发展等结合度不够,与水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度不强,能成为风景线的河道较少。部分河道堤防防洪存在短板,需进一步改造提升;受淹村庄还存在,农村部分堤防达不到防洪标准,在极端气候频发的状态下抗自然灾害能力不足;随着城镇发展,部分河道被侵占、截断或改道,导致河湖库塘连通性较差;部分镇(街道)在进行河道整治时,惯于采取千篇一律的工程措施,未结合河道实际进行打造,部分河段与周边整体环境不够协调,未体现河系特点和河湖特色,水景观、水文化方面考虑欠缺。因此,根据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国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有必要开展永康市中小河流治理方案编制工作。
二、主要工作内容
永康市范围内永康江、南溪、华溪、酥溪、李溪、东溪和永祥溪等7个流域(包括主流和主要支流)中小河流系统治理方案编制,包括基本情况、洪涝水分析计算、治理现状与面临形势、总体思路、治理方案、疏浚规划、投资需求与实施安排及实施效果与环境影响分析等内容。
三、主要成果
1、相关测量成果;
2、永康江、南溪、华溪、酥溪、李溪、东溪和永祥溪等7个流域(包括主流和主要支流)中小河流系统治理方案。
商务要求:
一、 服务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方案编制,编制完成后15天内完成审查。
二、验收标准及方式
验收标准:项目实施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验收方式:中标人完成项目内容后,应向采购人提交项目验收书面申请,并提交按采购人要求编制完成的验收资料。采购人于收到申请及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安排验收。由采购人邀请相关专家和中标人共同进行验收测试,经测试符合本合同验收测试标准(验收标准按照招投标文件中约定的内容)的,则由专家出具验收合格意见并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的,中标人应立即进行重新调试,直至测试结果符合本合同验收测试标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三、付款方式
(1)项目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
(2)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款。
注:付款前中标人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如由于中标人未能及时提供发票导致采购人未按时付款的,由中标人承担责任。以上款项在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
四、履约保函的赔付情形
(一)未按照采购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
(二)交付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采购协议约定标准;
(三)未按照采购协议约定提供质量保证期“三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