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说明
1.1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1.2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
2.商务要求
2.1.服务期限:2023年08月30日前完成
2.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付款方式:详见“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中“四、付款方式”的规定
1.服务内容
称多县2023年“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包括上庄村、宋当村、拉贡村、白龙村、歇武村、直门达村、扎哈村、1村、11村、吾云达村、拉司通村)
2.服务要求
2.1规划背景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村庄作为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的聚居点,做好村庄规划是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
2019年1月以来中央及各部门先后印发《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明确指出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同时,明确提出要构建“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由乡镇政府组织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农业农村发展也将进入新的阶段。最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优先发展农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规划与目标,为“十四五”期间全国各地区农业农村发展与改革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和路径。而乡村振兴战略的长远性和全局性决定了各地在深入实施过程中必须要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因此,编制科学合理的新时代实用性村庄规划是做好农村地区各项建设工作的基础,对于全面推进乡村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产空间绿色高效,实现乡村经济、生态、社会、文化、政治的全面振兴意义重大。
2.2.规划依据
2.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13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年);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
8、《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
9、《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
11、《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
1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
13、《土地复垦条例》(2011年);
14、《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年);
14、省级、市县级涉及土地管理、城乡规划、农业发展、人居环境、生态保护、文物保护等领域的法律法规。
2.2.2政策及规范性文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中发〔2019〕12号);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5、《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
6、《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
7、《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
8、《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
9、《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20〕39号);
10、《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
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号);
12、《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号);
13、《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
14、省级、市县级等出台的涉及“三农”工作、乡村振兴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农村建设领域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
15、省级、市县级、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等。
2.3.规划重点
1、统一工作底图、底数
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为基础,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农村建设用地调查数据作为补充,统一数据标准,确保村行政区界线的确定与“三调”工作界线保持一致,形成统一的工作底图、底数。同时,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背景下,重点关注村庄各类用地的权属关系,包括国有用地和集体用地,尤其是各类集体经营的建设用地,在现状当中予以落实,为后续规划提供基础,为建设用地入市提供规划保障。
2、统筹谋划村庄发展
实用性村庄规划将统筹谋划村庄的发展定位、主导产业、用地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景观风貌、建设项目安排等,以村庄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为依托,构建产业体系,引导产业集聚发展;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提出村庄居民点宅基地控制规模;综合考虑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提出村庄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和厕所改造思路;按照硬化、绿化、亮化、美化要求,规划村内道路,合理布局村庄绿化、照明等设施;依据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规划供水排水、电力电信等基础设施,统筹安排公共服务设施。
3、优化国土空间布局
落实县级、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等强制性要求,尊重各地自然地理格局,因地制宜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地质灾害和洪涝灾害风险控制线等管控边界。统筹村庄建设用地需求增量与存量,合理划好村庄建设边界,不断调整与优化村域未来用地规划布局。细化与功能结构相匹配的用途结构,统筹划分村域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建设空间,明确各类空间的管控要求。
4、目标定位与规模预测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依据上位规划和村庄分类成果,充分考虑村庄人口资源环境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落实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空间管控任务和分解落实的控制指标,确定村庄分类、明确村庄的功能定位、制定村庄发展目标,合理预测人口规模,统筹村庄发展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
5、历史文化及风貌保护
根据村庄居民生活习惯、地形地貌特征、传统文化特征等要素,参照相关技术规范,确定居民点建筑的总体风貌,明确风格、色彩、屋顶形式、院落围墙及重要节点、建筑材料等内容,落实上位规划对村庄建设的风貌要求;提出现状农房风貌和乡土建筑修缮方案,明确整治要求,鼓励使用乡土材料,凸显乡土文化特征和地域文化特色。对于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特色保护类村庄,主动与相关专项规划衔接,着重研究村庄所处的自然环境脉络和山水格局,评估村庄历史文化价值、挖掘特色优势,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确定保护措施,保护好历史遗存。
2.4.编制要求
1、突出规划的实用性
村庄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实用性是编制村庄规划的生命力所在,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将始终围绕“能用、管用、好用”的规划要求,紧扣村庄发展实际,明确村域发展定位,做好与现有规划以及上位规划融合衔接的同时,扎实做好基础调研工作,充分了解村民实际诉求,使最终形成的村庄规划达到吸引人、看得懂、记得住、能落地、好监督的实用效果。
2、分清规划层次
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编制主要包括村域、村庄(集中居民点)两个空间层次。村域层面做到总体规划深度,注重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村庄建设边界和规模及其他目标和指标,并优化空间格局,统筹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国土综合整治、防灾减灾等内容;村庄(集中居民点)层面做到详细规划深度,突出对农村建设空间重点内容的细化和安排,包括功能结构布局、风貌引导、人居环境整治、建筑方案设计,以及主要道路、空间轴线、景观节点、环境小品设计等内容。
3、注重弹性发展空间
根据产业发展、设施农业、宅基地、配套设施、生态保护设施用地需求,并结合上位规划需要在村庄落实的项目,确定好未来的用地需求。对于一时难以明确具体用途、建设时间、建设地点的项目,按照“定空间不定用途、定空间不定时序、定指标不定空间”三种方式进行规划“留白”。通过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为村庄未来在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等方面的用地需求提供保障。
4、合理确定村庄类型
合理确定村庄类型是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的重要前提。村庄规划的编制,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实施,深入研究村庄人口变化、区位交通条件、特色资源情况、生态环境现状和发展趋势。在充分了解所属县域村庄分类的基础上,通过观察与论证,确定村庄类型和发展定位,明确规划的侧重点。统筹考虑县域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置情况,针对各类村庄,有侧重地引导人口、产业、公共设施的集聚。
5、落实上位规划传导
注重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的传导,加强村庄建设边界的管控。尤其是上级国土空间规划传导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耕地保有量、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等刚性内容的落实。明确村庄建设边界的划定方法和管控要求,研究通过土地整理、宅基地置换等方式逐渐将零散分布的建设用地向村庄建设边界内集中,解决村庄建设无序等问题。
2.5.规划成果
结合乡村地区的实际情况,为强化村庄规划的实用性,最终达到让村民看得懂、记得住,让规划能落地、好监督的实际效果,本次规划成果主要分为管理版和公示版。
2.5.1管理版成果
管理版成果包含规划文本、规划图表、数据库、重要过程资料等组成。
1、规划文本
1)总则
2)发展战略、目标、定位
3)分析评价
4)国土空间总体布局
5)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
6)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7)产业发展规划
8)居民点建设规划
9)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
10)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
11)近期行动计划
12)实施保障
2、规划图表
图件:村域综合现状图、村域综合规划图、村庄总平面图、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图、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等。
附表:村庄规划用地汇总表、近期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表等。
3、数据库
村庄规划数据库是规划成果数据的电子形式,包括规划文档、规划表格、规划图件的矢量数据和栅格数据及元数据等,按照统一的图层和数据标准,形成村庄规划数据库,并纳入市、县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数据库主要明确村庄建设用地范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生态保护区的范围和边界。
4、重要过程资料
主要包括规划意见征集、专家咨询论证、村民公示、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审议等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说明,以及调研日志、调查问卷等。
2.5.2公示版成果
公示版成果主要用于向村民和社会发布,采用图文并茂、简单易懂的形式,成果内容主要体现各类边界和管控要求、设施布局、宅基地面积、建筑面积、居民风貌、建筑退让、建筑高度、近期建设项目等内容,包含村域综合规划图、村庄总平面图、近期建设项目表、村庄规划管理公约等成果,突出“行文易懂、内容好记、管理可行”的特点。
2.6.工作程序
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程序共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实地考察、访谈调研、搜集资料通过实地踏勘、入户走访、部门访谈、问卷调查、驻村体验等多种方式方法,了解相关部门、村两委以及村民对于城镇化、村庄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集体土地管理、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村庄治理等各方面的诉求,分析确定村庄发展需求和重点,全面收集和掌握村庄现有的相关基础资料。
第二阶段:项目成果初稿编制
组织专业规划人员进行具体分工、专业协作、充分论证,完成规划成果初稿的编制和规划数据库的建设工作,并根据需要进行补充访谈、调研和意见征集,对初稿进行修改与完善。
第三阶段:项目成果验收及定稿
在完成规划初稿成果基础上,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专家评审等,对规划成果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形成规划成果定稿,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