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按照国家环保部有关环保设施运营管理的规定,对滨海新区小王庄镇欣园里、田苑里智能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日常运营维护管理工作,保证污水处理设备出水指标达到《天津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服务业。
二、服务范围
序号 |
地点 |
设备数量 (台) |
日处理能力 (m³/D) |
1 |
欣园里 |
1 |
300 |
2 |
欣园里(新增) |
1 |
400 |
3 |
田苑里 |
1 |
100 |
合计 |
800 |
三、服务内容
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智能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托管运行服务项目(欣园里、田苑里)。为污水处理站出水指标达到《天津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现对污水处理站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证设备安全、稳定、可靠运行。
四、服务标准及要求
1. 保证污水处理设备出水指标达到《天津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889-2019)的要求。
2. 在整个服务期内,供应商应保证污水处理设备的持续、正常、高效、安全运行, 确保污水处理达到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理标准。
3.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天津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津农委〔2020〕21 号)和《天津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技术导则》(津排监〔2019〕7 号)和《滨海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进行污水处理站运行与管理。
4. 供应商应建立运行管理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设备操作流程、安全生产制度、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保证运行质量。
5. 供应商保证全天 24小时正常运行。停电、重要设备检修或正常维护应报备采购人。
6. 运行期内,本项目所有设备的安全及完整性由供应商负责,必须连续、安全、正常运转,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7. 供应商应制定运行期内各类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包括如何建立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情况下的应急快速反应机制。
8. 运行资料:在整个运行期内,供应商应如实记载和保存下列运行资料,并加盖公章上报采购人存档:化验记录、维修记录、污水排放记录表、重大事故报告。
9. 运行采购:供应商应根据其专业的判断采购项目运行和维护所需的零部件、化学药品以及其他相关的产品、服务和技术等。
10. 水质检测包括:供应商按照国家及地方对污水处理相关规定进行每周自检一次, 并整理形成档案。
11. 供应商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水质检测机构每月对设备进水、出水水质进行检测,样品检测频率、具体水质检测项目根据采购人需求确定。
12. 监督检查:采购人每月不定期抽查进行水体检测。供应商须每月 15日向采购人提供 CMA 标识化验报告。
13. 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运行机制,确保运维管理期间污水处理设备等财产安全。
14. 供应商须及时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及保养并保证维护和保养的质量。做到以下要求:
五、监督考核
为量化考核机制、有序开展监督考核工作,采购人将依据《滨海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行业管理监督考核方案》对供应商进行监督考核,其结果将作为运维费用结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