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需实现的目标:
完成溆浦县2022年度粮油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水稻种子的采购
二.项目概况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办﹝2022﹞56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绿色高质高效行动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2﹞140号文件精神,我县结合实际制订了《溆浦县2022年度粮油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实施方案》溆农组办﹝2022﹞13号,安排部分项目资金实行政府采购水稻种子,对低庄、双井、观音阁、水东、桥江、卢峰、北斗溪等示范片区实行“一片一种、统一供种”,种子采取统一采购、定额补贴,实现示范区水稻统一供种全覆盖,良种覆盖率达到100%。
三. 采购货物具体参数需求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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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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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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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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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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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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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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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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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县2022年度粮油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水稻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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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购水稻品种为四个,必须全部为杂交稻种。米质达到国家二级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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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度不低于96.0%;净度不低于98.0%;发芽率不低于80.0%;水分不高于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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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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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供货范围
采购内容的全部服务,货物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货物验收应按国家标准和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采购人代表有权参与标的物有关的验收试验,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代表提交有关检测数据报告、试验数据等资料,供采购人验收时审查。
2、货物及其材料的各项技术性能要求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六.货物要求
1、所有货物要求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交付。
2、到货及卸货地点:溆浦县农业农村局指定地点。
3、成交供应商负责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卸货并搬运到指定的场地。
4、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详细装货清单。如果货物质量或技术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货物有明显损坏,买方有权提出退换货。
5、所有货物配送到指定村、发放到户,其他全部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从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2、成交供应商应在验收合格后的在合同期内,提供24小时免费服务响应,费用计入投标总价。
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人身等意外事故全部自行负责,均与采购人无关。
八、报价要求
(1)投标总报价应包括其货物供应、运输、检验、验收、保险、售后服务及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含税费)。
(2)对于本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
(3)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为合同结算价,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九、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十、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