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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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1 |
钟山县财政局工程结算复核服务项目 |
1项 |
一、项目概况 因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钟山县财政局拟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选择1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主要业务为对本单位评审中心的工程结算评审项目的评审结果进行复核。 二、服务有效期 1.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延长服务期的,由采购人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2.本项目实行一次完成招标投标工作,但成交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义务,或出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可按有关规定终止合同。 三、复核项目范围 1.送审金额在300万元--5000万元所有项目。 2.采购人认为其他需要复核的项目。 三、服务费的计算与支付方式、其他约定、违约责任等按《政府采购合同》中的约定执行。 四、质量控制 1.成交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行为准则》、《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财办建(2002)619号)、《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试行)》(财建〔2005〕1065号)及采购人相关考评办法。 2.成交单位对项目结算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向钟山县财政局出具复核意见。经钟山县财政局复核,误差率超过3%时,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减复核单位该复核项目复核服务费的20%;超过6%,复核服务费全部扣除,在服务期内经钟山县财政局复核,发现成交单位的复核结果误差率超过3%达到3次的,或是复核结果误差率超过6%达到2次的,钟山县财政局可终止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列入钟山县财政评审项目协作单位黑名单并取消其评审备选单位资格。 3.钟山县财政局将对成交协作单位递交的复核意见进行抽查复审,抽查复审工程审定结果误差超过3%时,成交协作单位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钟山县财政局有权酌情减少支付或不支付整个项目的复核费用,如上述误差累计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钟山县财政局将协作单位列入财政评审项目协作单位黑名单。 五、复核意见要求 复核内容全面、完整,复核结论定性客观,定量准确,依据充分,表达清楚、完整;复核建议及分析措辞规范,客观公正、分析透彻。包括:封面、正文二部分,总体要求规范、全面、完整、简洁、美观。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编制单位基本信息(名称、地址、邮箱、联系方式等) 2.正文。 (1)目录。内容简洁明确,与报告索引内容和页码一致。 (2)项目概况。项目批复情况,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实施情况,投资总额及来源,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及招投标等情况,应在项目概况中作详细说明。 (3)复核依据。财政部门的政策性文件、行业部门政策性文件应正确,引用的规范、定额应与本次复核项目相对应,依据要规范全面合法。 (4)复核范围。对本次项目复核的具体内容、范围准确。 (5)复核结论及主要复核情况说明。针对不同类型项目,复核结论按相关规程规定的复核内容拟定,应准确描述项目送审、审定及核减情况等;对本次项目复核情况应做详细说明,同时复核意见应与送审稿进行比较、分析说明审减(增)原因。 (6)重要事项说明。对项目复核中发现重要事项,应作重点说明。 (7)问题与建议。复核中发现的问题并科学、客观的予以建议。如有须写清楚、完整,客观事实陈述。 (8)签章。复核意见签署复核单位全称、并加盖复核单位公章。 六、其他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真实地提供其机构的相关资质证书、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遵守《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行为准则》和《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对钟山县财政局的有关业务规定作出实质性承诺。 3.成交协作单位须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向钟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报送上一季度执行的钟山县财政投资复核服务项目的有关统计报表。 4.接到钟山县财政局复核任务通知后,1天内能指派相关人员到达该局办公所在地开展工作。 5.成交协作单位自接到钟山县财政局提交完整评审项目资料当日起应按以下要求提交项目复核初步结论:复核项目金额1000万元(含)以下6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项目金额1000万以上至3000万元(含)以下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项目金额3000万以上至5000万元(含)以下8个工作日内完成。乙方无故超出上述复核规定时间50%以上、累计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钟山县财政局将协作单位列入财政评审项目协作单位黑名单,终止合同。 6.复核服务费计取方式:复核费按编审费和核减(增)费合计计取。 7.复核服务费限额:单个工程项目复核服务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付费。 8.复核服务保障及最低人员配置:(1)供应商必须承诺入围后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且设有固定办公场所。 (2)项目拟投入1人担任本项目的管理及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称,管理及技术负责人应能与采购人和相关单位有效沟通,确保服务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3)项目拟投入专业技术人员至少10人;投入的人员其专业结构必须合理,能满足本项目对技术人员的要求。 9.成交人不得擅自将协作项目转包给第三方。 10.采购人委托复核的项目服务人员,投标人须从投标文件拟投入人员中安排。签订合同前投标人须提供拟驻地在贺州市专业人员名单送采购人核查、备案。 11.成交协作单位必须遵守《贺州市财政投资评审协作单位管理办法(试行)》(贺财办〔2015〕32号)。 |
(二)商务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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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日期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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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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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按《政府采购合同》中的约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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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响应时间 |
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2 个小时内响应,12 个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若采购人需要成交供应商到达现场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在 24 小时内到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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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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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磋商报价:1、本项目实行费率报价,有效的报价范围:(1)编审费费率报价为≤0.15%(2)审减(增)效益费费率报价为≤3.5% 2、本项目服务费按以下两种费用之和计算。(1)编审费按送审总造价×编审费中标费率计算,(2)审减(增)效益费按复核定案净减(增)值×效益费中标费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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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磋商报价包含执行本项目服务所需的人工、勘察、设备、管理、交通、维护、必要的各类保险费用、利润、各项税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2、采购人有权全方位参与项目过程,成交供应商不得对采购人以任何形式进行技术保密或限制。 3、磋商供应商必须承诺对服务过程中所获取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保密。 4、2020年-2023年钟山县财政投资评审服务采购项目(HZZC2020-G3-220161-HZSG)的成交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竞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