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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湖岭镇鹿阳村农村污水改造提升工程前期排查及设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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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2130000393373 文档页数:64页 所需下载券:10
瑞安市湖岭镇鹿阳村农村污水改造提升工程前期排查及设计服务

竞争性磋商内容及要求

1 概述

1.1 此份磋商内容及技术要求书是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包括所有条款的具体说明及技术要求,磋商供应商需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对本次招标服务进行投标报价。

1.2 现场踏勘:各磋商供应商于磋商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 ,以获取本次投标所需的现场资料及数据,磋商供应商若未到现场踏勘,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负责,由此造成投标价的偏差均不予调整。

1.3 磋商供应商必须完成招标内容和合同(基本要求、价格和服务)规定义务,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1.4 本次项目服务的标准、规范,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

1.5 在投标之前,磋商供应商须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问题,磋商供应商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机构提出。逾期磋商供应商不再作答复,有关风险及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2 采购内容

一、采购总说明

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服务。

2、供应商服务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标委员会鉴定供应商服务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

3、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包括但不仅限以下技术规范及标准

(1)《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2012;

(2)《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

(3)《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技术规程》CJJ/T 210-2014;

(4)《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GB3836;

(5)《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68-2007;

(6)《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

(7)《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8-2007;

(8)《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9)《温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调查技术指南暨工作指导手册(试行)的通知》(温治水办【2018】97号)

(10)《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浙治水办【2018】28号

(11)《温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总体方案》温政办【2018】68号

(1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版);

(13)《给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

(14)《给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

(15)《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16)《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13)

(17)其它相关的行业、地方、或者厂矿单位的法规、规程、规定及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服务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4、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服务各项工作,并保证供应商提供相关数据与说明,报价文件须对下列要求作出实质性回应。

二、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

1、总述:根据《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创建行动方案》要求,按照“全面排查、管网先行、整治跟进、整体推进”的思路设计了“污水零直排区”实施建设方案,本方案通过污染源调查、机器人等设备(如管道机器人、管道潜望镜、管道声呐等)输助地上地下全摸排、RTK地理信息测绘等技术手段理清雨污管网现状、摸清污染源底数,彻底实现污水“应截尽截、应处尽处”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目标。在此基础上利用互联化+云平台技术集成一套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智能化信息系统,将建设资料整合为一张电子信息化图,“一张图”贯彻污水零直排区排查、建设、运行、监管的全过程,具有高度集成、数据开放、定位精准、可追溯、易操作等特点,并能破解地下污水管网的情况不清、重复建、反复建、难追溯、难监管等难题。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实施的工作量按实统计,结算金额依据中标人的综合单价及作业量进行计算,并须采购人确认同意。

2、 采购内容:瑞安市湖岭镇鹿阳村农村污水改造提升工程前期排查及设计服务。

3、 服务范围:具体服务内容以清单内容和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服务区域:范围涵盖鹿阳村,预计排查管线长度约25公里。

注:以上范围暂定,最终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4、采购内容及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单位

暂定工作量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元)

污染源调查

1

入户污染源调查

1、污染源调查、调查表填写

642

60

管线测量

2

雨污水管道开井调查、测绘

1.工作内容包括:对管道情况进行摸底,查清是否存在破损严重的情况并记录。所有排水管道与设施的坐标、高程(管内底、井底、路面高程)、管径、管材、水流方向、淤积量、错接偷接现象、污染源调查、管道逻辑关系及原有管线信息资料的校核,并提供符合要求招标人测绘成果。

22296

5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

最高限价(元)

3

整理系统台账(资料整理收集)

编制背景资料、调查目的、调查情况、服务内容、设备使用、技术路线及调查方法、法律法规;绘制CAD图纸,统计、梳理调研结果,撰写整体调研报告等。

1

550000

4

施工图设计

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及招标投标、施工期间的服务等,初步设计及施工图会审费用已包含。

1

注:1)投标报价:本次报价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已包括施工图设计、检测费用、测绘费用、人员费用(交通费、住宿费、劳务费)、买样费、材料费、报告文本费(检测报告、质量分析报告等的编制打印)、车辆设备使用费、机械设备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可预见费及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派人员随采购人前往现场调查踏勘,成交供应商应派遣投标文件中涉及的现场工程技术、管理人员陪同,该调查踏勘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2)投标报价填报:本次投标品目采购人已设最高限价,各投标供应商在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自身实力及市场行情自行填报。

3)投标供应商认为为完成本采购文件规定的项目承包内容所需发生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等一切费用均应计入投标报价;凡未列入的,将被认为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或调整。

4)工作量暂定,结算按实际工作量*包干单价办理,实际数量和合同中签定的数量不相符合时,数量按实际增加或减少,按照实际数量结算。实际超过数量在采购清单数量10%以上的,超出10%以上部分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设计费按项承包,结算不予调整。各投标人请自行到现场勘查工作量(勘察核实费用自理),在报价过程中充分考虑该风险,综合报价。

5)本项目调查须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并提供相对应的调查及修复方案至采购人,由采购人确定方案后再进行施工图设计。

6)本项目调查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分区块进行,并提供相对应的调查及修复方案至采购人。

三、工作内容

3.1 通过地上摸排、地下摸排对排查区域内的污染源进行全摸排,整理、评估、理清雨、污水的来源、流向及归处(包含企业建筑立面坚管的雨污情况以及接入地下管道的情况),查清雨、污水是否全收集、全处理,摸清污水处理设施是否完善,保证数据真实可靠,实现污染源全定位。

3.2 雨、污水管网及附属设施现状调查与数据库建立。地下部分对现有排水管网(包括隐蔽管网)进行全面排查,精确定位(标高和坐标),理清管径尺寸、连接状况雨污合流情况、埋深、材质、流向等基本信息,查清管道内部是否有结构性与功能缺陷,并将相应信息转给到地形图上。全面掌握管网现状,建立管网信息化数据库。

3.3 排水管道与检查井现状调查及缺陷评估。判定排水管道中结构性缺陷和功能性缺陷的类型、位置、数量和状况,判定检查井的缺陷类型、位置、数量和状况,评估判断管道的损坏程序,并给出管道的修复建议。

3.4 雨污混接情况现状调查与评估。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水量测算、水质检测等手段掌握污水水质及管网基本情况,检查是否存在雨污管道混接情况,计算混接密度,给出整改建议。

3.5 需按《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2012)》出具检测及评估报告。

3.6 工作内容包括:系统台账整理并在CAD地形图上标注管径、排水走向、标高、流量、管道材质、有无支管、雨排水混接标注、支管位置及管径、检查井位置和间距等内容,并形成电子稿的区域排水管网图。

3.7 排查详细内容:

3.7.1 雨污主管网排查;

3.7.2 雨污支管网(雨污毛细血管)排查;

3.7.3 入户调查:

3.7.3.1 企事业排水调查(含企事业内部雨污管网排查);

3.7.3.2 商业排水调查;

3.7.3.3 居民排水调查;

3.8 零直排相关表格填写、汇总;管网排查CAD图纸编制;总体排查报告编制等。

3.9 成果要求

按照《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2012)》及甲方的具体需求提供检测成果,检测成果包括:提供技术设计书、地下管线排查工作报告、地下管线排查综合成果表、调查检测评估报告6份(光盘、文档),地下管线CAD图(须含有管线及检查井的属性、结构性缺陷和功能性缺陷,管线及检查井的标高、位置坐标、管径尺寸、连接状况、雨污合流情况、埋深、材质、流向,标注污染源)和属性数据库及智慧零直排系统平台兼容的格式;零直排创建要求的相关资料;钢制市政雨污水检查井标识牌。成果汇编,形成宣传册;整改完成后绘制管网竣工图。

3.10 设计要求

(1)总体要求

1.工程设计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标准和内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的有关要求。

2.工程设计应在其排查报告的基础上,坚持节约资源、确保安全、提高质量利于运行和降低造价的原则,进行全面细致的方案比选,确保设计结果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3.本项目污水主管网必须结合《瑞安市域污水专项规划》中确定的污水管线走向进行设计。

4.村级管网建设必须按照省、市以及《瑞安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总体方案》中的要求进行三级管网设计,包括卫生间污水、厨房废水、洗涤废水的收集;新建小区雨水、废水合流立管改造;现状破损、渗漏化粪池修复改造等。

5.已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村的污水纳管应根据现场实际及终端位置,选择合理的纳管方式,原则上以重力流为主。

6.原则上完成治理的行政村应满足应接农户100%接户,如遇特殊情况确实接入困难的,经采购人确认后可适当放宽要求,但不得少于70%。

7.个别村已建有污水处理终端的,如污水管网不符合相关要求,其管网改造也应纳入本次设计范围。

8.满足现行国家各类相关法规,规范、技术规定、条例和标准的要求,同时须考虑各排水单元的实际条件,符合发改、规划、水务等各主管部门送审要求。在此基础上磋商供应商应结合自己丰富的经验和最新的设计理念的发展趋势,开拓创新,力争在形式及内容上有所突破和创新。在经验、资料及数据的基础上,以最佳的格局配置,对本项目进行设计。

9.成交供应商在其工作范围内应确保其各自独立准备的全部设计文件在中国境内外都没有且也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成交供应商如果在其设计文件中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保证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采购人拥有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全部设计文件的使用权和受益权,并使用于招标项目。

(2)方案设计:成交供应商根据排查结果对需要施工的项目进行方案设计,设计方案经采购人同意后再进行下一步设计(设计深度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划》(2013年版))。

(3)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要求

1.基本要求

1)施工图设计图纸和相应说明文件要完整,内容、深度要符合国家和建设部的规定,文字说明、图纸要准确清晰,整个文件必须经过严格校审。

2)依据的规程、规范及相关文件: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列出应遵循的标准、规程和规范,并提出工程各部分实施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和突发情况的处理方式。

3)成交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进行各有关项目报批、项目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工作,提供审查用的技术资料,进行必要的汇报解释,以及根据审查意见做不超出范围的修改补充,直至满足工程建设需要。

4)服从采购人的安排,确保工程设计的编制进度和质量。

5)成交供应商负责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施工配合工作、必要的完善修改工作,并必须根据磋商响应文件的要求派驻相应资质人员常驻施工现场,直至工程竣工验收。

6)成交供应商需派人参与并指导项目各个环节的验收工作,以及工程试运行、调试等工作。

7)成交供应商需根据工程验收需要,出具相应的总结和验收报告书等文件。

(4)设计技术要求

1.设计先进合理,技术安全可靠。

2.工程总概算科学准确,工程造价与运行成本经济合理。

3.保证设计质量、配合工程实施、提供优质服务的措施得力。

4.设计结果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及采购人有关要求。若设计结果达不到国家规范和标准及采购人有关要求必须重新设计。

5.工程招标、施工过程中如需调整,经采购人确认后成交供应商应做好配合工作,出具相关联系单。

(5)设计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2)《瑞安市农村生活污水近期建设规划(2021-2025)》

3)《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4)《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5)《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T2169-2018);

6)《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排入标准》(DB 33/T1196-2020);

7)《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973-2021);

8)《农村生活污水户用处理设备水污染物排放要求》;

9)《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技术规程》(DB33/T 1199-2020);

1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标准》(DB33/T 1212-2020);

1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

1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

1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 51347-2019);

1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评价技术要求》(GB/T 40201-2021)。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

18)《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2018);

19)《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版);

20)《给水排水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16);

21)《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22)其他相关规范、技术标准。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标准等要求。

(7)后续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提供后期设计指导,负责对其实施项目提供现场服务,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7*24小时技术服务,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2.合同签署后,成交供应商无特殊情况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变更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交付的时间。

3.成果在通过最终评审前,须按采购人要求修改(不限次数),确保通过最终评审。本项目所有评审过程涉及的评审费用、专家费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本项目所需相关资料均由采购人协助供应商获取。成交供应商必须按规定程序和有关要求进行实施,服务过程中的各种设计质量及人身财产安全意外,其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配合工程施工,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属于排查的问题。

(8)设计成果资料(具体按采购人评审、审批要求提供)

1.完成本项目的实施后,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书面及电子版本的成果文件。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即时出具成果报告,以便采购人安排其它工作。

3.在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后,出具完整的最终书面资料。

4.书面资料数量: 根据采购人需求数量提供。

四、其他要求

4.1 入户调查要求

4.1.1各类排水户调查包括:调查范围内所有排放污水(废水)的排水户,包括生活小区、各类工业企业(园区)、商用楼宇、公建设施、医院、学校、农贸市场、机关事业单位、各小行业排水户等。

4.1.2各类排水户调查要查清市政接管位置、排水性质、排水规模、出口管径、管底标高、受纳水体或管道、排水设施内部现状情况等信息。

4.1.3调查成果:各类排水户调查调查成果要包括排水户调查登记表、排水户汇总表、排水户问题清单、现状排水平面图。

4.2 人员要求:满足本项目要求至少配备6人及以上的专业人员,其中至少包含一名给排水工程师、一名环保工程师、一名检测人员、一名安全员及一名资料员。

五、项目工期、质量及安全目标

5.1 工期目标

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提供全套施工图送审稿及排查成果报告。

5.2 质量目标   

设计质量目标:合格,符合国家设计要求的标准;排查质量目标:出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排查报告。排查报告格式参考主管部门提供的格式。

5.3 安全目标:实现“双零”目标,即:即零安全事故,零伤亡率。

① 施工在人流量车流量较大的地段,安全警示标志、隔离设施必须设置到位。

② 运输车辆停放要整齐合理,不影响其他车辆及行人出入。

③ 下井或进箱涵前必须先检测井内或箱涵内空气质量,达标后方可下井作业。

④ 下井作业人员须佩带安全帽。

⑤ 必须在作业现场配备井下救急的防毒面具。而且必须使用供压缩空气的隔离式防毒面具(例如压缩空气呼吸器),严禁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和隔离式供氧面具。

⑥ 下井前必须检查有关急救器材是否完好,做好保障工作。

⑦ 安排好井上监护人员。

⑧ 封堵口放水前,必须确定所有人员已离井,并逐一清点。

⑨ 作业完成后,监护人员必须逐一清点人员。

⑩ 使用发电机时,接电线路要合理规范,并装设漏电保护器。

 不限于以上措施。

5.4、作业目标

施工前,先现场摸查,探明管道内情况。并查明每条道路排水管道的上下游,对于水流量较大的管道,在管道的上游暂时封堵,以利于排查作业。封堵后时刻注意封堵口上游水流蓄积量,管道蓄水到一定量时要通知作业人员返回地面,打开封堵口,将水放掉,以免积水溢出路面,造成不良影响。积水行排后再重新封堵,作业人员继续下井施工,采用这种方法循环施工。雨天时停止作业,拆掉封堵确保管网行排。

在检查前,事先打开排水检查井井盖通风,使井内的有害气体挥发释放,下井作业之前必须检测有毒有害气体和井下氧气含量,达到安全标准后监护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方可下人作业。

排查完毕后,清扫作业现场。

六、项目成果

6.1 完成本项目的实施后,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书面及电子版本的成果文件。

6.2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即时出具成果报告,以便采购人安排其它工作。

6.3 在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后,出具完整的最终成果报告,成果报告包括成果表数据、检测录像数据、缺陷照片数据、缺陷分布图数据、技术设计书、检测报告书等。

6.4 中标供应商无相应资质及能力提供排查成果报告的需将该部分工作分包给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单位负责实施;并在成果报告上盖章。在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后,出具完整的最终书面资料。

6.5 书面资料数量:一式六份。

6.6 施工图数量:一式六份。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

付款进度为:在合同签订后,供应商人员、设备进驻现场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根据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执行,具体视财政资金到位情况予以拨付,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施工图通过有关部门审查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至95%的合同款,待整体工程施工完成验收并合格后30天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剩余合同款,若采购人一直未施工完成,剩余合同款2年后需支付给中标供应商(从提交设计终稿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温治水办[2018]97号文件中的规定供应商须将所需资料全部收集完毕并提交给采购人。

注:1、工作量暂定,结算按实际工作量*包干单价办理,实际数量和合同中签定的数量不相符合时,数量按实际增加或减少,按照实际数量结算。实际超过数量在采购清单数量10%以上的,超出10%以上部分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设计费按项承包,结算不予调整。各投标人请自行到现场勘查工作量(勘察核实费用自理),在报价过程中充分考虑该风险,综合报价。

2、进度支付根据出资人实际拨款进度予以拨付。

八、项目工程质量与验收

8.1 工程的质量标准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8.2 质量标准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中标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8.3 排水管线及检查井视频测绘资料将作为疏通清淤验收参考资料,视频录像必须完整并包含检查井周边情况,及显示时间、路段与管段等相关信息。

8.4 项目工程竣工后,中标人须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包括企业管道接入、管径、长度、排水走向、标高、流量、管道材质、有无支管、雨排水混接标注、支管位置及管径、窨井及沉井位置、检查井位置和间距、影像资料、CAD电子文档、管网的检测报告及检查井的检测报告等内容)。

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9.1 施工期间中标人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采购人或有关部门对现场安全施工、创建城市等提出整改意见的,中标人必须及时予以整改,如不及时予以整改的,由中标人整改,整改费用从项目款中扣除。

9.2 施工期间中标人须按相关国家规范要求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各类事故。

(1)道路上作业施工时需按有关部门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和警示标志。施工期间发生的安全措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均由中标人负责。

(2)项目完成过程中,中标人应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项目完成期间所引起的工伤事故,各种纠纷以及突发事件,其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中标人自己承担。

9.3 施工噪声污染的处理措施: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应采用噪声低的设备,并制定合理可行的减弱噪音的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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