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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图书馆2023年图书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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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5160000563894 发布时间:2023-05-16 文档页数:105页 所需下载券:10
广州市海珠区图书馆2023年图书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清单一览表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1

中国大陆地区版本的纸质图书、电子图书、有声读物及音像文献资源(VCD、DVD等)

1批

1,250,000.00元

2

海外(含中国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版本的纸质书、期刊、电子图书、有声读物及音像文献资源(VCD、DVD等)

1批

100,000.00元

(二)有关说明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采购包为单位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以采购包为单位的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采购人不承诺将中标资格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成交人应与采购人签订书面供货合同。非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书面同意,成交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项目涉及图书、电子资源及期刊具有特殊性,不适用品牌与核心产品设置。

4.投标人在实际供货时,若被发现提供的货物未能达到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将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采购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并追究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 

 

采购包1(中国大陆地区版本的纸质图书、电子图书、有声读物及音像文献资源(VCD、DVD等))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中标人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通过甲方验收为止。

标的提供的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1期:支付比例30%,在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后30个日内办理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 2期:在本财政年度最后结算期限前,采购人按中标人实际供应并验收合格的图书数量支付货款,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后30个工作日日内向政府部门申请支付; 3期: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货款,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部门申请支付。 (1)中标人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址且验收合格,双方确认无误后,中标人可要求采购人结算货款;(2)货款的计算公式:结算价=文献标价×中标折扣率;(3)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销售发票,用于申办结款手续;(4)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之内申请政府财政部门向中标人支付结算款项;(5)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因财政拨款延误而导致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中标人不继续服务的理由。

验收要求

 1期:(1)每批次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址后5个工作日之内,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共同验收货物。1)如中标人不参与验收,则以采购人验收结果为准。2)验收期限内采购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采购人认可中标人货物质量。 (2)验收以随机抽查方式,核对货物的实际品种、册数、金额与随包清单和批次清单是否吻合:1)检查每批图书包数与批次清单是否吻合;2)检查汇总单和批次清单的纸质版本与对应电子文档是否吻合;3)检查货物是否为采购人计划购置的品种和复本数量;4)检查货物有无质量问题;5)检查货物加工是否符合采购人要求。 (3)同一批次货物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验收不合格:1)纸质清单与电子清单不符; 2)包数与批次清单不符;3)5包或5包以上实物与清单不符;4)货物并非采购人计划购买的品种或复本数量;5)10件以上(含10件)货物有质量问题。(4)采购人有权退回不合格批次的全部货物。中标人承担该批货物退货的全部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承担货物的款项、运输或包装费用或其他费用等。且采购人有权扣除应付货款抵扣中标人不合格货物的价值。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若采购包1为联合体中标,付款比例以合同附件《海珠区图书馆图书采购供应商绩效考评方案》的规定为准。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核心产品要求(“△”)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图书

中国大陆地区版本的纸质图书、电子图书、有声读物及音像文献资源(VCD、DVD等)

1.00

1,250,000.00

1,250,000.00

100.0

批发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中国大陆地区版本的纸质图书、电子图书、有声读物及音像文献资源(VCD、DVD等)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1.投标人应按采购人指定的出版社名单,提供与其中40家或40家以上的出版机构合作的有效合作授权等证明文件。

2.采购人指定出版社包括(共60家):

1

百花洲文艺出版社

2

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

3

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4

长江文艺出版社

5

电子工业出版社

6

法律出版社

7

广东教育出版社

8

广东旅游出版社

9

广东人民出版社

10

广东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11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12

广州出版社

13

花城出版社

14

化学工业出版社

15

机械工业出版社

16

吉林出版集团

17

科学出版社

18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

人民美术出版社

21

人民卫生出版社

22

人民文学出版社

23

人民音乐出版社

24

人民邮电出版社

25

商务印书馆

26

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

27

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8

上海人民出版社

29

上海人民美术出版

30

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

31

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

32

上海文艺出版社

33

上海译文出版社

34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35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36

万卷出版公司

37

新华出版社

38

新星出版社

39

译林出版社

40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41

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42

中华书局

43

中信出版社/中信出版集团

44

作家出版社

45

长江少年儿童出版社

46

晨光出版社

47

春风文艺出版社

48

二十一世纪出版社

49

福建少年儿童出版社

50

海豚出版社

51

海燕出版社

52

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

53

接力出版社

54

明天出版社

55

少年儿童出版社

56

新蕾出版社

57

新世纪出版社

58

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

59

中国青年出版社

60

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

2.1.投标人与出版机构的合作授权文件应详细载明合作双方名称、合作经营区域范围、合作期限起止时间、授权合作产品品类、合作产品供货量、供货周期等条款。

2.2.投标人与出版机构的合作授权文件所载被授权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3.投标人与出版机构的合作经营区域应涵盖广州市海珠区。

2.4.投标人与出版机构授权合作文件结束日期应不早于本项目供货合同期结束后三个自然月。

2.5.投标人与出版机构授权合作商品品类应涵盖本项目采购的货物。

2.6.投标人与出版机构授权合作的供货量和供货周期等应满足本项目采购人的要求。

3.★投标人应满足采购人在本地组织读者举办“现采现借”活动的需要。联合体供应商主体应无条件同意采购人在任一成员场所采购。

3.1.投标人保证在本项目供货合同期内,可为采购人在广州市范围内指定至少一处以上可供举办“现采现借”活动的场所,并具有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现采现借”服务管理平台。读者从海珠区任意一地方出发到达“现采现借”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间不超过2小时,须提供具体地址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3.2.投标人须为采购人提供“现采现借”活动服务方案,包含组织读者举办“现采现借”的具体实操案例或其他有利的线上及线下的服务方案。

3.3.投标人自有图书零售场所必须有专门的营业人员和独立收银系统,并保证在本项目供货合同期结束前连续正常经营。

3.4.投标人与实体零售书店合作文件的结束日期应不早于本项目供货合同期结束后三个自然月。

3.5.若合作的实体零售书店在本项目供货合同期结束前九十日结业或终止合作关系的,投标人承诺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增补新的合作零售书店,保证相关服务正常运作。

3.6.投标人保证,海珠区图书馆注册读者得在采购人认可的实体零售书店营业时间内参与图书“现采现借”活动。

3.7.投标人保证,该认可的实体零售书店须具备10万种以上的2021年以后中国大陆地区正式出版的汉文图书。

3.8.投标人保证,该认可的实体零售书店图书每月提供新书不少于1000种,并及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大型书展信息及可供采选的书目数据。

3.9.投标人保证,提供现采现借活动所需的管理平台、设施设备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图书借还设备、专职工作人员、现采现借图书的前期加工(盖章、贴条码)、办理现采图书外借手续、登记和反馈现采现借活动明细清单等。

3.10.★现采现借的图书必须符合采购人的图书入藏要求。

3.11.下列类型出版物不得纳入“现采现借”活动范围:

(1)各学科教材、教辅资料、练习册、试卷、考试用书;

(2)20页以下的图书;

(3)开本小于10厘米或大于36厘米的图书;

(4)异型书、立体书、特殊装订方式图书、非纸质图书;

(5)字典、词典、年鉴、涂色书、字贴等;

(6)地图、挂图、贴画、日历、笔记本、礼品书;

(7)期刊、报纸。

3.12.投标人应承诺,在合同期内每个星期第二个工作日下班之前向采购人提供上个星期“现采现借”的业务明细清单及汇总数据。

3.13.投标人应具备支持采购人7(天)×24(小时)自助选购货物的网购平台。

  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应承诺,清楚了解并完全同意采购人将按照《海珠区图书馆图书供应商绩效考核方案》对中标人实行考核。

5.供货要求

5.1.本采购包的供货方式为分批采购。

5.2.本采购包主要采购当年新出版纸质图书、电子图书和音像制品。其中:

5.2.1.本采购包主要采购中国大陆地区2023年出版的纸质、电子图书、有声读物及音像文献资源(VCD、DVD等),以及少量往年出版的纸质图书。

5.3.投标人应承诺,合同期内保证为采购人提供连续的新书订购服务。其中:

5.3.1.本采购包中标人每季度提供2万种以上新书书目信息。

5.4.投标人应承诺,合同期内保证为采购人安排现场选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5.4.1.5次或5次以上的看样现购。

5.4.2.投标人、出版机构或其他图书经营机构组织的看样订购。

5.5.投标人应承诺,提前7个工作日以上通知采购人有关现场选购的时间、地点等安排,并由采购人确定相关安排后方得执行。

5.6.投标人应承诺,承担现场选购过程发生的全部费用。

5.7.★投标人应承诺,如果其自有供货渠道无法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则保证配合采购人通过其他可能的途径,按成交的折扣价格落实采购人指定货物的选购,惟此项采购金额将不多于合同结算总金额的7%。

5.8.投标人应承诺,采购人在使用其供应的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的侵权起诉。

5.9.投标人应承诺,其供应的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在内容、装帧、版本及进货来源等各个方面符合国家法律,保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10.供应商应承诺,其供应的货物符合国家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货物无残破、污损、缺页、空页、印刷模糊不清、附件缺失等质量问题。

5.11.投标人应承诺,承担因货物质量问题导致的退货、退款和(或)赔偿等全部责任。

5.12.投标人应承诺,严格依照采购人的供货通知配送货物。非采购人计划购置的货物品种和复本数量,无论是否已做加工,保证承担无条件退货的全部责任和费用。

5.13.★投标人应承诺,可供选购货物不少于80%为2023年新出版图书。

5.14.★投标人应承诺,书单订购到货率达到85%以上;现场选购到货率达到90%以上;其他渠道采购货物到货率达到80%以上。

5.15.投标人应承诺,合同期内不能到货的订单,将提前10个工作日知会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取消该订单。

6.加工要求

6.1.图书的分类、加工,RFID的书写必须符合采购人指定的采编、加工细则规范及相关标准(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6.2.★驻馆加工。

6.2.1.投标人应承诺,向采购人提交符合资格、熟悉图书馆采编业务、并熟练掌握图创系统操作的加工人员名单。

6.2.2.经培训考核合格,采购人从上述名单择优选择3名常驻加工人员负责本项目加工,其任务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其附件)查重、文献分类、编目和图书上架等工作。

6.2.3.常驻加工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内应保证在采购人处服务时间不少于180个工作日。非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或减少常驻加工人员。

6.2.4.常驻加工人员的工资、福利由本项目的中标人负担。

6.2.5.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不合格加工人员。

6.3.投标人应承诺,承担货物(及其附件)加工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经费,下载和套录编目数据的费用,设备、物料和耗材的购置和使用费用等。

6.4.投标人应承诺,自备电脑、打印设备、RFID标签数据读写设备、磁条充消磁设备和磁条检测设备等加工设备。

6.5.投标人应承诺,负责提供货物(及其附件)加工的全部物料,包括但不限于:可充消磁条、高频无线射频识别(RFID)标签、条形码、馆藏章、书标、纸质光盘保护套以及耗材。

6.6.投标人应承诺,保证严格执行采购人制订的编目规则、著录规则、加工细则、设备和物料的技术规范。

6.7.投标人应承诺,负责下载和套录编目数据,保证分类和编目准确率在97%以上,若采购人发现同一批次货物(及其附件)分类和编目错误率超过3%,采购人有权取消该订单,中标人承担由此导致的退货、退款和(或)赔偿等全部责任。

6.8.投标人应承诺,未按采购人制订的编目规则、著录规则、加工细则和技术规范加工的货物(及其附件)将一律做退货处理。

  6.9.投标人应承诺,按照采购人的排架规定提供图书上架服务。

7.配送要求

7.1.投标人应承诺,具备固定经营场所,具备仓储设备和设施,具有运输车辆和配送人员。

7.2.投标人应承诺,负责货物的包装、运输、装卸、搬运和上架等工作,并按采购人要求配送到指定地址。

7.3.投标人应承诺,在供货通知下达后15个工作日之内将采购人选购的货物配送到指定地址。逾期5个工作日不能送达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该订单。

7.4.投标人应承诺,将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具体的配送时间和货物运送批数。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将该批货物包装清单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7.5.投标人应承诺,保证按照采购人的规定配送货物,包括但不限于:

7.5.1.每件货物外包装应标注配送地点、图书类型和一级类号等信息。

7.5.2.送抵采购人指定地址时,货物应按批次包号有序排列摆放。

7.5.3.同次采购的同种图书必须同一批次配送。

7.5.4.多卷册图书必须配齐后独立包装,避免与其他单卷册图书混放或散放多包。

7.5.5.随书光盘必须独立包装,专项配送。

7.5.6.每批货物应附送一式三份的汇总单(包括批序号、种数、册数、总金额等),以及一式三份的批次清单(包括包序号、题名、册数、单价、总价等);汇总单和批次清单必须加盖中标人的公章。

7.5.7.每包货物应附送一式两份的随包清单(包括序号、题名、册数、单价、总价等)。

7.6.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共同验收交送货物。不参与验收的,以采购人验收结果为准。

  7.7.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退回该批次全部货物。中标人承担退货的全部责任和费用。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2(海外(含中国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版本的纸质书、期刊、电子图书、有声读物及音像文献资源(VCD、DVD等))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中标人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通过甲方验收为止。

标的提供的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50%,支付比例50%。在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后30个日内办理支付合同总金额50%的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50%,支付比例50%,剩余款项在各批次货物完成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1)中标人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址且验收合格,双方确认无误后,中标人可要求采购人结算货款;(2)货款的计算公式:结算价=文献目录价格(人民币)×中标折扣率;(3)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销售发票,用于申办结款手续;(4)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之内申请政府财政部门向中标人支付结算款项;(5)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因财政拨款延误而导致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中标人不继续服务的理由。

验收要求

 

 

 

1期:(1)每批次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址后5个工作日之内,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共同验收货物。1)如中标人不参与验收,则以采购人验收结果为准。2)验收期限内采购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采购人认可中标人货物质量。 (2)验收以随机抽查方式,核对货物的实际品种、册数、金额与随包清单和批次清单是否吻合:1)检查每批图书包数与批次清单是否吻合;2)检查汇总单和批次清单的纸质版本与对应电子文档是否吻合;3)检查货物是否为采购人计划购置的品种和复本数量;4)检查货物有无质量问题;5)检查货物加工是否符合采购人要求。 (3)同一批次货物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验收不合格:1)纸质清单与电子清单不符;2)包数与批次清单不符;3)5包或5包以上实物与清单不符;4)货物并非采购人计划购买的品种或复本数量;5)10件以上(含10件)货物有质量问题。(4)采购人有权退回不合格批次的全部货物。中标人承担该批货物退货的全部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承担货物的款项、运输或包装费用或其他费用等。且采购人有权扣除应付货款抵扣中标人不合格货物的价值。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核心产品要求(“△”)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图书

海外(含中国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版本的纸质书、期刊、电子图书、有声读物及音像文献资源(VCD、DVD等)

1.00

100,000.00

100,000.00

100.0

批发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海外(含中国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版本的纸质书、期刊、电子图书、有声读物及音像文献资源(VCD、DVD等)进口产品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1.供货要求:

1.1采购人将按其馆藏建设需要和年度工作计划分批次实施采购。

1.2采购人主要采购2023年外国和中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出版的原版纸质书、期刊、电子图书、有声读物及音像文献资源(VCD、DVD等),以及少量往年出版的纸质图书。

1.3采购人在执行采购之前将通知投标人提供相关的书目数据。

1.4投标人收到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后,根据自身供货能力提供相应的书目数据。投标人也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向采购人主动提供新书书目信息。

1.5本合同供货期内,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5万种以上新书书目信息。

1.5.1方应提供书目数据的电子文档,包括MARC格式和EXCEL格式。

1.5.2投标人提供的书目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字段:ISBN、文献题名、分卷册、分卷名、著者/译者、丛书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日期、印刷时间、定价、阅读对象、内容简介、分类号、页数、尺寸、装帧形式、正文语种、版别、供应商等。

1.6采购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书目数据,确定批次采购订单。

1.7、投标人按采购人订单分批、按时供应指定货物。

1.8、若投标人在某一批次采购前提出更具优势的供货方案,可以提供更优惠的采购折扣率,投标人应提前将相关方案及折扣率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采购人,在双方协商同意后,投标人新方案作为该次采购的补充协议纳入合同,双方依照执行。

1.9、合同期内,投标人应为采购人安排现场选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9.1、1次或1次以上的看样现购;

1.9.2、投标人或其他图书经营机构组织的看样订购。

1.10、投标人组织现场选购活动的,应提前7个工作日以上通知采购人有关现场选购的时间、地点等安排,并由采购人确定相关安排后方得执行。

1.11、每次现场选购将由采购人安排2名或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

1.12、现场选购过程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1.13、投标人应承诺,合同期内不能到货的订单,将提前10个工作日知会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取消该订单。

1.14、投标人保证可供选购的2023年新出版的纸质书刊、电子图书、有声读物及音像文献资源(VCD、DVD)等货物品种不少于总供货品种的80%。

1.15、投标人保证现场选购货物到货率达到90%以上;书单订购货物到货率达到85%以上;其他渠道采购货物到货率达到80%以上。

1.16、★投标人应承诺,如果其自有供货渠道无法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则保证配合采购人通过其他可能的途径,按成交的折扣价格落实采购人指定货物的选购,惟此项采购金额将不多于合同结算总金额的7%。

2、货物质量:

2.1、投标人保证,采购人使用投标人供应的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的侵权起诉。

2.2、投标人保证其供应的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在内容、装帧、版本及进货来源等各个方面符合法律规定,保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投标人保证其供应的货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货物无残破、污损、缺页、空页、印刷模糊不清、附件缺失等质量问题。

2.4、投标人保证承担因货物质量问题导致的退货、退款和(或)赔偿等全部责任。

2.5、投标人应承诺,严格依照采购人的供货通知配送货物。非采购人计划购置的货物品种和复本数量,无论是否已做加工,保证承担无条件退货的全部责任和费用。

3、文献加工:

3.1、投标人负责其供应的全部货物的文献加工。

3.2、投标人保证严格执行采购人制订的编目规则、著录规则、加工细则、设备和物料的技术规范。

3.3、投标人保证其加工文献全部符合采购人入藏文献的相关标准及规范。

3.4、驻馆加工

3.4.1、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具备西文文献编目资质、熟悉图书馆采编业务、并熟练掌握图创系统操作的文献加工人员名单。

3.4.2、经培训考核合格,采购人从上述名单择优选择1名常驻采购人的人员负责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其附件)的查重、文献分类、编目著录等文献加工工作。

3.4.3、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不合格的文献加工人员。

3.4.4、常驻文献加工人员在本合同供货期内应保证在采购人处服务时间不少于180个工作日。非经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或减少常驻文献加工人员。

3.4.5、常驻文献加工人员的工资、福利由投标人承担。

3.5、投标人负责下载和套录标准CN-MARC格式的编目数据至采购人馆藏系统。

3.6、投标人自编数据必须标准、规范,符合采购人馆藏系统数据格式。

3.7、投标人保证分类和编目准确率在97%以上

3.8、投标人承诺并保证提供一切必要之协助,配合采购人加工及开发其特色文献。

3.9、文献加工人员完成分编任务,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才能完成货物的标识加工等手续。

3.10、投标人必须自备计算机、打印设备、RFID标签数据读写设备、磁条充消磁设备和磁条检测设备等加工设备。

3.11、投标人负责提供货物(及其附件)加工的全部物料,包括但不限于:可充消磁条、高频无线射频识别(RFID)标签、条形码、馆藏章、书标、纸质光盘保护套以及耗材。

3.12、投标人承担货物(及其附件)加工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经费,下载和套录编目数据的费用,设备、物料和耗材的购置和使用费用等。

4、配送要求:

4.1、投标人应具备固定经营场所,具备仓储设备和设施,具有专门的运输车辆和配送人员。

4.2、投标人负责货物的包装、运输、装卸、搬运和上架等工作,并按采购人要求将货物配送到指定地址。

4.3、投标人保证在采购人的订单下达后15个工作日之内将采购人选购的货物配送到指定地址。

4.4、投标人应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具体的配送时间和货物运送批数。投标人应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将该批货物配送清单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采购人代表的电子邮箱。

4.5、投标人必须先按“成人图书”和“少儿图书”区分图书类型,再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22个一级类号分类包装和存放。

4.6、每件货物外包装应标注配送地点、图书类型和一级类号等信息。

4.7、送抵采购人指定地址时,货物应按批次包号有序排列摆放。

4.8、同次采购的同种图书必须同一批次配送。

4.9、多卷册图书必须配齐后独立包装,避免与其他单卷册图书混放或散放多包。

4.10、随书光盘必须独立包装,专项配送。

4.11、每批货物应附送一式三份的汇总单(包括批序号、种数、册数、总金额等),以及一式三份的批次清单(包括包序号、题名、册数、单价、总价等);汇总单和批次清单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4.12、每包货物应附送一式两份的随包清单(包括序号、题名、册数、单价、总价等)。

4.13、每批次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址后5个工作日之内,投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共同验收货物。

4.13.1、如投标人不参与验收,则以采购人验收结果为准。

4.13.2、验收期限内采购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采购人认可投标人货物质量。

4.14、验收以随机抽查方式,核对货物的实际品种、册数、金额与随包清单和批次清单是否吻合——

4.14.1、检查每批图书包数与批次清单是否吻合;

4.14.2、检查汇总单和批次清单的纸质版本与对应电子文档是否吻合;

4.14.3、检查货物是否为采购人计划购置的品种和复本数量;

4.14.4、检查货物有无质量问题;

4.14.5、检查货物加工是否符合采购人要求。

4.15、同一批次货物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验收不合格——

4.15.1、纸质清单与电子清单不符;

4.15.2、包数与批次清单不符;

4.15.3、5包或5包以上实物与清单不符;

4.15.4、货物并非采购人计划购买的品种或复本数量;

4.15.5、10件以上(含10件)货物有质量问题。

4.16、采购人有权退回不合格批次的全部货物。投标人承担该批货物退货的全部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承担货物的款项、运输或包装费用或其他费用等。且采购人有权扣除应付货款抵扣投标人不合格货物的价值。

4.17、投标人必须提供人员对完成审校的已加工文献按采购人书库排架规则进行图书上架。

4.18、投标人应满足为采购人在馆内举办外文绘本阅读推广活动的需求

★4.18.1、投标人必须为采购人提供3场的外文绘本阅读推广活动(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会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活动场次,以采购人实际通知为准)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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