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
项目背景:为了加快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提高街道、社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效能。苹果园街道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对公共文化建设工作的要求,引进社会力量作为社会化运营主体,组织开展街道级公共文化设施的日常管理和文化惠民服务的良好开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切实提高街道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丰富活跃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素养,用文艺和文化活动来凝聚人心、振奋精神,提升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其他要求:需提交《服务期限内社会化运营经费预算表》内容包括:人员工资、日常运营费用、宣传费、培训费、活动费(含材料费)、税费等。作为年终审计依据。
三、场馆位置:
1、苹果园街道综合文化中心,位于石景山区苹果园二区西门西侧20米,建筑面积2300平米。
2、苹果园街道图书分馆,位于石景山区西井一区3-19号,建筑面积100平米。
四、场馆要求:
1、场馆管理:
(1)在公共文化设施户外明显处悬挂文化服务机构牌匾、标识和开放时间,并在设施周边以及服务辐射半径末端处设置引导标识为群众提供路径指引,各场馆设有免费开放及开放时间公示,显著位置设置信息公开栏,做好信息公开公示(含管理制度、服务项目、联系电话、功能室分布、每周活动安排等)。
(2)运营场馆每周免费开放时间不少于72小时,且错时开放时间不少于总开放时间的三分之一(含国家法定假期)。
(3)在公共文化设施室内显著位置张贴各功能室(区)分布图、开放时间、规章制度、活动安排、工作人员名录、无线网络登录方式、群众意见反馈手册和咨询监督电话等;各功能厅室在开放时间内均需保证按时正常开放,各项文化设施、设备器材均可使用。
若不能开放,需有信息公示。
(4)各场馆在对外公示的免费开放时间段内,场馆应提供免费的公益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5)环境整洁舒适,文化氛围浓厚,保持公共文化设施空气流通、温度适宜、采光照明良好、环境整洁卫生,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消毒。
(6)做好各场馆疫情期间的防疫管理和协调工作。
2、设施运行:
(1)街道文化中心各厅室基本功能齐全,能正常使用。
(2)街道文化中心外部及各功能室规范的标牌悬挂整齐,标识清晰规范。
(3)显著位置设置信息公开栏,做好信息公开公示(含管理制度、服务项目、联系电话、功能室分布、每周活动安排等)。
(4)公示信息更新及时:大型活动提前30日进行公示,常规活动提前7日进行公示,
因故闭馆或调整时间须提前1周予以公示。
(5)拟开展的活动应根据活动类别公示活动的基本信息(含活动名称、讲座培训主题、授课人、演出单位、适合人群、参与名额、报名方式等)。
(6)落实场地安全管理联合责任制,制定并实施安全隐患排查与上报制度,有工作记录。
(7)做好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加强场地设备巡检,做好工作日志。
(8)每年开展安全应急演练不少于2次。
(9)应设立无障碍通道,确保畅通,满足残疾人需求。无障碍设施设备要有明显标识,方便识认。
(10)做好图书的日常管理、流转、登记等工作。
五、服务要求:
(1)根据辖区居民文化需求,组织各类文化活动全年不少于60次。其中:1.开展传统
节日(7个)街道级主题活动和文艺小分队进社区等文化志愿服务活动;2.开展街道级非遗主题活动(全年1次以上),组织非遗进社区活动(每个社区每年1次以上)。3、每年组织观看8场以上文艺演出(专业)。4、每月下基层、进社区开展文化活动(平均每场活动受益人数不少于20人次)。
(2)依托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数字推广工程、石景山区公共文化数字资源系统,在街道图书分馆和已建成公共电子阅览室的社区组织开展各类数字资源推广活动,每个月1场活动。
(3)举办综合文化中心各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活动:组织开展文艺演出、宣传展览、艺术辅导、文化培训、书画笔会、电影放映、读书活动、体育健身、科普讲座、宣传推广等群众性活动(含街道、社区要求的其他各类活动)。
(4)每月开展的文化、体育、科技、教育、卫生等各类公益教育讲座(含视频)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35次。其中:1.广泛开展校外教育活动;2.对本街道认定并统计在册、具备一定规模、重点打造并长年开展活动的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开展培训辅导,每支团队接受辅导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5)应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及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提供专门活动区域、服务项目。
(6)宣传与推广: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推广活动:①依托运营场馆开办面向群众的微信公众号,每周发布活动信息不少于1次;②依托微信粉丝群进行活动宣传、
预告、组织、直播、意见反馈等;③每月组织开展地推或入户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每场活动都要有关于石景山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宣传。至少采用三种形式刊播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①运用宣传横幅、宣传海报、宣传手册、报纸宣传;②使用宣传墙、宣传电子屏、广播宣传;③开展讲座、演讲等活动,要有记录档案。
(7)群众需求征集反馈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征集群众需求、意见和建议,将反馈结果进行整理分析形成简报为工作改进和决策提供依据;场馆显著位置设置群众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对群众意见投诉认真处理,及时回复;每月召开至少一次联席会议,汇报工作进展、听取各方意见、审定活动安排和重要事项。
(8)工作管理机制:制定详细的阶段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阶段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总结,流程清晰,责任明确,工作推进有序;在街道文化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完善并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审核研判和应急处置机制,对各项活动进行审查把关、并建立工作日志,及时上报各类文化活动信息、数据统计、按要求做好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
(9)不得在公共文化设施内开展与公共文化服务无关的商业经营项目。
(10)公众知晓率与满意度:运营场馆及服务的公众知晓率测评,知晓率达80%以上,公众满意度测评,满意率达90%以上,管理单位(直接委托单位)满意度测评,满意率达90%以上。
(11)服务效能:每月场馆人气(到馆人次)到馆人群结构相对均衡,覆盖含老、中、青、未成年人分类的各年龄段。每周在石景山文E发布文化活动不少于4场次,平台发
布活动需扫码签到,扫码签到率不低于60%,每月扫码参加活动用户达到一定规模(扫码次数不少于500次,扫码人数不少于200人),每月各场馆每月石景山文E新增用户达到一定规模(每月新增用户占比不低于2%)。每月下基层、进社区开展文化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平均每场活动受益人数不少于20人次)。每月针对特定社区组织开展主题服务和文化活动(平均每场活动受益人数不少于20人次)。
(12)根据街道要求安排的其他活动。六、人员要求:
(1)配备专业化专职工作人员不应少于10人,其中1名负责人、9名专职人员;聘用的工作人员应具有一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专科以上学历、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会工作专业毕业证书或具有社会工作资格证书。
(2)乙方在图书分馆开放期间要保证至少2名以上工作人员同时在岗,街道综合文化
活动中心开放期间要保证至少6名以上工作人员同时在岗。
(3)认真做好工作人员选聘方案和管理机制,选聘人员须经过审核通过后准予上岗,聘用的工作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并定期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按国家规定与选聘工作人员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执行社保缴纳等相关规定,保障劳动者权益。
(4)运营单位每年自主组织每月不少于1次的业务学习培训,提供学习记录;按要求参加区、街道文化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
(5)工作人员应按时免费开放文化设施,维护运营秩序,为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组织开展群众文化需求调查和满意度评价统计工作,及时上报各类文化活动信息、基础数据、统计报表,按要求做好工作档案等。
(6)工作人员应负责日常设施设备使用操作和管理维护,并掌握基本的卫生急救技能和安全应急知识,遇突发情况,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设施安全、人身安全。
(7)工作人员在岗服务主动热情,微笑服务,使用普通话,用语文明。服装统一,佩戴工作证,标明姓名和监督电话。
(8)做好工作人员管理登记并将相关材料向街道进行报备并存档。工作人员服从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领导管理,对交办的工作任务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