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项目名称:安仁县2023年度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测绘、初步设计项目
二、 预算金额:690000.00元
三、项目概况: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重点,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分为4种处理规模,分别为5M3/d的1座、12M3/d的4座、20M3/d的1座、30M3/d的2座,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单户人工湿地(在原有三格化粪池后接入)2100套,一体化净化槽1000套(单户一体化净化槽300套、三户一体化净化槽400套、五户一体化净化糟300套),四格化粪池800套,共计3900套,项目总造价2256.24万元,项目建设地址:安仁县永乐江镇、安平镇、洋际乡、华王乡、灵官镇、龙海镇、承坪乡等16个行政村。
四、设计内容及工期:
1、设计服务内容:包括工程测量、测绘、概算编制、历次变更方案编制,并出具施工蓝图、测绘测量报告、项目跟踪技术指导,并配合采购人进行项目竣工验收以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3、设计工期:项目成交合同签订后60日内提交设计服务内容所有成果。
五、设计服务要求:
1、实施方案须包括:项目区概况、水土资源条件、建设任务及设计方案、建设管理及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保护设计、概算等内容。投资概算参照湖南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概(预)算编制规定及现行定额执行,主要材料价格及工价参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执行。
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成交供应商交付实施方案资料及文件后,须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做必要修改,直至审查通过取得设计批复。
4、实施成果:包括实施方案报告纸质版6份、设计图纸质版 6份、测绘测量报告纸质版6份、概算书纸质版 6份及电子版等材料。
5、项目设计变更按省、市、县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六、设计依据:
(1)《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124-2008);
(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21 );
(3)《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设计规范》(GB50069-2002);
(4)《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导则》(RISN-TG006-2009);
(5)《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5-2010);
(6)《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
(7)《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74-2010);
(8)《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20号);
(1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1)《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24-2008);
(12)《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2018);
(13)《湖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665-2019);
(1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
(15)《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意见(2021-2025 年)(湘农组发〔2022〕7 号);
(16)郴州市安仁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17)国家、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的其它相关政策、法规。
七、验收标准
1.由采购方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编制的成果文件必须达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要求,并获得设计批复文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八、其他要求及说明
1、 履行合同时间及地点
1.1 项目完成时间:项目成交合同签订后60日内提交设计服务内容所有成果。
1.2 项目完成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项目完成方式:按采购人要求完成。
2、 结算方法及其它要求
2.1 付款人:安仁县农业农村局
2.2 付款方式:合同另行约定
2.3本项目报价为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本项目涉及到的勘测、设计、上图入库费用、专家评审费、材料、设备、人工、咨询服务、税费、保险费及涉及的其他各项应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各个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4项目竣工后,负责提供含有土地平整工程内容的施工标段的所有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竣工测量成果报告应包含实际完成工程平面布置图、实际完成工程量清单。
2.5提供后期施工服务至竣工验收。
2.6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