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要求
一、采购内容
由市场化方式组织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兽医社会化工作。
1、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
2、开展动物疫情普查及紧急排查工作;
3、负责畜禽出栏等情况的摸底调查;
4、负责动物疫病样品的采集以及“瘦肉精”样品的采集;
5、负责畜禽免疫反应的处理;
6、负责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以及日常或者紧急消毒工作;
7、落实上级部门安排的有关动物防疫的其它工作。
二、服务详细规范及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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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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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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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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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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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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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全县散养户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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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19个乡镇畜禽散养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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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群体免疫常年维持在90%以上。2、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3、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建档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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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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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动物疫情普查及紧急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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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19个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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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级安排开展动物疫情普查工作,对发现的重大动物疫情或死因不明的动物按规定上报,积极参与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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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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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疫情出栏工作等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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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19个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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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模养殖场的免疫告知书的发放及报告书的回收工作。2、指导规模养殖场规范建立养殖档案,正确佩戴免疫标识。3、对辖区内的畜禽存出栏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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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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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疫病样品的采集以及“瘦肉精”样品的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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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19个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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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上级和县农业农村局计划开展样品采集工作,包括血样、样品组织、环境样品。2、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安排的“瘦肉精”任务采集样品,包括尿样、肉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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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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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免疫反应的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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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19个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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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因免疫引起的副反应展开救治、补偿及相关纠纷的协调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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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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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以及日常或者紧急消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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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19个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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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宣传工作。2、负责上级下达的日常或紧急消毒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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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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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上级部门安排的有关动物防疫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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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19个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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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级及县农业农村局安排的其它动物防疫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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