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十有两禁”释义的通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安委[2021]12号)、化工园区安全提升整治、委办[2022]3号)、(内政办发电〔2017〕7号)及自治区工信厅、发改委、应急管理厅、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规范化工行业项目建设若干规定的通知(内工信原工字〔2019〕269号)》进一步提出,已建成投用的园区,每3年要开展一次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对现有化工园区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编制项目,主要重点排查化工园区内外安全距离,重大危险源、自动控制系统和防火隔离等情况;根据安全风险评估情况,提出应对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系统分析化工园区域内风险的联动效应和区域内风险的分布状态,明确化工园区发展的规模、产业结构的布局,规范化工园区相关安全设备的配置和应急保障能力,根据园区的产业特色和风险程度,提出建立完善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议意见。出具《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提交的报告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内容和技术要求。
合同包1(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内蒙古鄂尔多斯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完成大路产业园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并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一次性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通过专家评审,一次性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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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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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服务 |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 |
项 |
1.00 |
1,000,000.00 |
1,000,000.00 |
面向中小企业 |
工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是否允许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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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技术服务的目标: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项目应对大路产业园(包括化工项目区)及周边安全状况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出具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整体性安全评价要求:通过整体安全评价评价园区内整体安全状况以及可容许风险处于何种程度,以确定园区对周边区域以及企业之间的影响。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提供绘制在园区平面布置图上的整体个人风险等值线分布图,提供园区内每个企业的社会风险曲线及园区整体的社会风险曲线;并提供基于风险的园区所有企业的风险排序清单(定量风险计算过程中应给出具体的个人风险,社会风险,潜在生命损失值等计算模型,同时要有明确的风险评价标准和依据)。根据《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对照检查表对化工园区进行检查并合理赋分,为进一步降低园区安全风险提出改进措施和合理化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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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技术服务的内容:本项目评价、规划的范围包括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的现状、近期、远期安全风险评估及安全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 通过对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包括但不限于危险源、脆弱性目标、周边环境、应急力量与应急资源等进行调查分析,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危险有害程度分析;运用各种事故后果模型,对区域内企业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进行危险源事故后果及多米诺效应分析等定量评价,以确定事故的影响范围、企业的相互影响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评估园区总体安全状况以及风险处于何种程度。运用区域定量风险评价技术,将安全现状评价、事故后果评价结果以及周边人口分布情况结合,通过事故频率与后果分析,将各危险源的事故风险进行叠加,获得区域整体性的个人风险等值线分布和社会风险曲线,与风险容许标准进行比较分析与评价,以此为基础提出安全方面的规划要求和对策措施,对未开发但已规划土地提出其规划是否可行、对未规划土地将来所适合发展用途提出安全规划建议,从而避免园区由于规划不合理带来安全隐患,为园区整体规划提供依据。 (2) 按照化工项目区整体性风险评估结果,计算个人风险值和社会风险值,并在可接受范围内,划定园区安全控制线。 (3) 通过对园区内现有企业、拟引进企业的规模对安全影响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园区发展规模合理性进行评价,提出降低风险的策略措施,为园区的合理发展及规模控制提供指导意见。 (4) 在调研园区自然条件基础上,针对园区面临主要自然灾害风险,辨识分析园区面临地震、洪水、雷暴等自然灾害情况,分析评估园区现有预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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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重点关注问题: 对大路产业园选址进行安全论证。回顾总结分析上一轮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充分衔接大路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内容,出具最终安全评估报告。 对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危险源、公共设施、安全监管、应急救援、安全规划、安全容量、产业布局、地质、气象、人员分布(企业内外)、周边情况等进行全面详实地调研与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安全风险评估导则》及《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和《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十有两禁通知》,采用先进适用的评价方法(定量、定性)对园区的安全现状、园区典型自然灾害风险、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等进行评估,找出薄弱环节,给出园区哪些项目区超出风险及可接受的程度,需要采取的整改措施,对园区安全监管提出建议和对策措施,对园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安全评估,并提出安全规划建议,为今后化工园区复核认定的审批提供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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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承担单位按时间进度编写《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整体性安全评估报告》;按时间进度提交各阶段研究成果;负责解决成果的技术问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与导则的技术要求,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内容,并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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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编制单位就上述技术要求,提供具体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工作方案。 (二)项目成果包括《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整体性安全评估报告》及相关附件和附图。提供报告10套,并提供电子文档;全部成果均应制作成计算机文件,图形文件应采用dwg等格式文件,文本、图件必须清晰、完整,同类图件格式统一。 (三)此次安全评估须通过专家评审会的审查,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任务,达到预期目的。提交的报告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内容和技术要求,通过专家评审会的技术审查并按要求修改,经专家确认后,编制单位提供给采购人正式版本。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