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服务项目中包含货物的,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3)本服务项目中伴随的货物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3. 如竞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采购内容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
5.最高限价:人民币111万元;磋商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将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序号 |
采购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技术服务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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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项 |
一、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包括退化湿地修复工程、湿地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科研监测工程及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广西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互花米草治理),治理范围125公顷,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采购内容:工程施工,工程保修监理,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项目监理内容及要求: 1、监理服务范围: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监理服务内容: (1)协助采购人填写开工报告。 (2)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检查其实施。 (3)审查承包人或采购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所列的规格与质量。 (4)督促检查承包人严格执行合同和严格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地方建筑安装规程以及设计图纸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施工验收签证,控制工程质量。 (5)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构件的出厂合格证(如苗木合格)、材质试验单等进行核定,如发现不实之处,有权责成承包人(并指定试验单位)对材质进行再化验,防止不优良的材料、构件(如不合格苗木)等用于工程上。 (6)检查工程使用的主要设备及关键材料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或标书所规定的厂家、型号、规格及质量标准。在订货前,根据需要以对生产厂家进行了解考察,所发生的差旅费用由订货单位负担。 (7)根据《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核验施工单位所做的工程进度计划,签收检查施工单位填报的旬、月、季度等报表,随时提出监理意见,控制工程进度计划和安全。 (8)对重大的设计修改和技术咨询,除提出监理意见之外,应征得采购人的意见,在可行的情况下,原则上应由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 (9)根据《施工承包合同》的付款规定,以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数量的核实,签发付款凭证。 (10)监督检查工程的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 (11)做好各阶段、部位、环节及系统的分段工程检验、验收,负责组织初验,签署由施工单位提出的竣工验收报告,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最终验收。 (12)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完成各阶段及全套竣工图的绘制和整理各种必须归档的资料,交采购人归档。 (13)协助主持、审理工程出现的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提出处理意见。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14)负责检查工程状况,鉴定质量问题责任,督促保修。 (15)按时组织工地例会,并将例会情况及时整理成文,以纪要形式报送采购人。 (16)为工程建设“四控三管一协调”的实现向采购人提出合理化建议。 (17)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监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届满时移交采购人,移交后方可进行监理费结算。 (18)项目竣工结算必须在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报审。 3、履行职责要求: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包括保修期),本工程施工图纸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理、进行工程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的施工监理等工作,会同建设单位协调与本工程有关各方的工作和关系,审查施工方的工程结算,督促施工方做好施工资料移交档案馆等工作。 四、监理需要的施设、设备 1、监理人员的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生活用品、交通工具、通讯、办公用品、监理用具、保险由监理人自行解决,在磋商报价时应考虑此费用。 2、供应商应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提供必要的监理仪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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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务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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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从签订工程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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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
广西北海市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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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并具有林业或生态修复高级工程师证,监理人员不少于2人,资料员1人,项目投入人员离开项目地必须经过业主代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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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预付合同金额的40%;根据工程项目进度,支付合同金额的50%,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结算审定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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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服务目标 |
工程投资控制在施工合同价格以内,工程质量控制达到合格标准,工程进度控制在施工合同工期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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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监理相关文件的提交要求 |
1、监理文件分类包括合同文件、监理依据、监理资源、监理计划、监理指令、监理报告、监理记录、外部文件、施工准备、施工质量控制、施工进度控制、工程造价控制、合同管理、安全监理、竣工验收备案文件、贯标资料、电子文件。 2、监理文件编制要求 (1)按规定程序起草、打印、校核、签发监理文件。 (2)监理文件应表述明确、数字准确、简明扼要、用语规范、引用依据恰当。 (3)按规定格式编写监理文件,紧急文件应注明“急件”字样。 3、监理文件编制内容主要包括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日记和监理工作总结以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等。 4、监理文件提交时间及份数:工程完工之后提交监理文件10份,并满足工程验收和备案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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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本项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 2.若成交供应商擅自转包、分包,或以任何形式与第三方进行合作的属违约,一经查实,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成交供应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对所接触到的所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透露项目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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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 |
磋商报价包含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竞标服务、货物、工程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除此之外,采购人无需再另行承担与本次委托服务事宜有关的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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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 |
1.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如期提供、完成广西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2年北海滨海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理服务,视为成交供应商逾期履约,须承担逾期履约的违约责任并退还采购人所支付的预付款;成交供应商未尽到监理责任导致工程质量缺陷或者安全生产事故等而被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罚的,委托人有权解除监理合同,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因处罚而造成的损失,同时监理人按监理酬金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按照本合同逾期履约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因服务质量问题采购人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采购人同意接收的,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总金额的3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经济损失。 2.成交供应商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金额的,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予以赔偿。 3.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逾期履约,若采购人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成交供应商除每日按照合同约定总金额的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外,仍需继续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若采购人不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逾期超过30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要求退还已付服务费用,不再支付未付款项,并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的30%的违约金及赔偿责任,没收履约保证金。 4.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内容等约定义务的,采购人有权拒付相关费用,如造成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成交供应商违反国家、行业规范或者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通用条款、专业条款)约定的监理义务,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经采购人责令整改后,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到位或者被责令整改 3 次(含 3 次)以上的,委托人有权解除监理合同,成交供应商按监理酬金的3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5.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要求成交供应商按照以上本条第三款承担责任。 6.在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成交供应商对于获取采购人的资料或获悉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密公文、技术资料、图样、数据、及其他信息等)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擅自修改、复印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否则,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金额3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及承担赔偿责任,并自行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采购人还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成交供应商按照以上本条第三款承担责任。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7.采购人有权在应付成交供应商款项中直按扣除成交供应商根据法律规定、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8.因本合同的履行等发生争议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的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告费、鉴定费、评估费、律师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9.采购人核实成交供应商违规和不合格产品入场,采购人可按核实成交供应商违规和不合格产品入场的数量,成交供应商赔偿采购人核实价值的两倍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