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工作目标:
该项目以市为单位开展地下水水位(水量)、水温、水质的长期监测和运行维护工作,保证区域地下水监测点正常运行;于枯、丰水期开展地下水监测点水位(水量)、水温统测工作,并对地下水水质监测点进行采样、分析测试;以市为单位提交地下水环境监测成果报告(2023年度)及相关图件,地下水动态监测年鉴,地下水监测数据库。
二、采购需求
按照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工作实际需要,共设置9个包,9个合同包工作区域不同,工作内容大体相同。
01包:大连市、鞍山市地下水环境监测
对大连市、鞍山市合计46个长观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长期监测和运行维护工作,保证区域地下水监测点正常运行;于枯、丰水期对大连市、鞍山市合计95个地下水监测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统一监测。对30个地下水水质全分析监测点进行枯、丰水期两期采样、分析测试;对59个海水入侵监测点进行枯、丰水期两期水质单项采样、分析测试;提交地下水环境监测成果报告(2023年度)及相关图件,地下水动态监测年鉴,地下水监测数据库。
02包:锦州市、盘锦市、葫芦岛市地下水环境监测
对锦州市、盘锦市、葫芦岛市合计67个长观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的长期监测和运行维护工作,保证区域地下水监测点正常运行;于枯、丰水期对锦州市、盘锦市、葫芦岛市合计217个地下水监测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统一监测;对38个地下水水质全分析监测点进行枯、丰水期两期采样、分析测试;对42个海水入侵监测点进行枯、丰水期两期水质单项采样、分析测试;提交地下水环境监测成果报告(2023年度)及相关图件,地下水动态监测年鉴,地下水监测数据库。
03包:阜新市地下水环境监测
对阜新市合计31个长观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的长期监测和运行维护工作,保证区域地下水监测点正常运行;于枯、丰水期对阜新市31个地下水监测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统一监测;对15个地下水水质全分析监测点进行枯、丰水期两期采样、分析测试;提交地下水环境监测成果报告(2023年度)及相关图件,地下水动态监测年鉴,地下水监测数据库。
04包:抚顺市地下水环境监测
对抚顺市合计15个长观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的长期监测和运行维护工作,保证区域地下水监测点正常运行;于枯、丰水期对抚顺市44个地下水监测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统一监测;对37个地下水水质全分析监测点进行枯、丰水期两期采样、分析测试;提交地下水环境监测成果报告(2023年度)及相关图件,地下水动态监测年鉴,地下水监测数据库。
05包:本溪市地下水环境监测
对本溪市合计23个长观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的长期监测和运行维护工作,保证区域地下水监测点正常运行;于枯、丰水期对本溪市35个地下水监测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统一监测;对8个地下水水质全分析监测点进行枯、丰水期两期采样、分析测试;提交地下水环境监测成果报告(2023年度)及相关图件,地下水动态监测年鉴,地下水监测数据库。
06包:丹东市地下水环境监测
对丹东市合计11个长观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的长期监测和运行维护工作,保证区域地下水监测点正常运行;于枯、丰水期对丹东市32个地下水监测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统一监测;对23个地下水水质全分析监测点进行枯、丰水期两期采样、分析测试;提交地下水环境监测成果报告(2023年度)及相关图件,地下水动态监测年鉴,地下水监测数据库。
07包:朝阳市地下水环境监测
对朝阳市合计38个长观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的长期监测和运行维护工作,保证区域地下水监测点正常运行;于枯、丰水期对朝阳市71个地下水监测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统一监测;对11个地下水水质全分析监测点进行枯、丰水期两期采样、分析测试;提交地下水环境监测成果报告(2023年度)及相关图件,地下水动态监测年鉴,地下水监测数据库。
08包:铁岭市地下水环境监测
对铁岭市合计40个长观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的长期监测和运行维护工作,保证区域地下水监测点正常运行;于枯、丰水期对铁岭市114个地下水监测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统一监测;对9个地下水水质全分析监测点进行枯、丰水期两期采样、分析测试;提交地下水环境监测成果报告(2023年度)及相关图件,地下水动态监测年鉴,地下水监测数据库。
09包:营口市地下水环境监测
对营口市合计20个长观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的长期监测和运行维护工作,保证区域地下水监测点正常运行;于枯、丰水期对营口市51个地下水监测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统一监测;对17个地下水水质全分析监测点进行枯、丰水期两期采样、分析测试;对4个海水入侵监测点进行枯、丰水期两期水质单项采样、分析测试;提交地下水环境监测成果报告(2023年度)及相关图件,地下水动态监测年鉴,地下水监测数据库。
三、工作方法与技术要求
(一)地下水水位(水量)、水温观测(包括长观和统测)
1、地下水水位监测是测量静水位埋藏深度。在区域水位下降漏斗中心地段、重要水源地、缺水地区的易疏干开采地段,还必须测量稳定动水位。
2、每次测水位时,应记录监测井当日是否抽水,以及是否受到附近井抽水影响。
3、观测时要测量井口固定点至地下水水面竖直距离2次,当连续两次静水位测量数值之差不大于±1cm/10m时,将两次测量数值及其均值记入地下水观测记录表。
4、手工法测水温时,深水水温用电阻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量,水温计应放置在地下水面以下1m处(对泉水、自流井或正在开采的生产井可将水温计放置在出水水流中心处,并全部浸入水中),静置10min后读数。连续监测两次,连续两次测值之差不大于0.4℃时,方可记录。
5、地下水观测准确度,水位应准确至厘米,流量应准确至公升,水温应准确至0.5℃。
6、统测时应按三级水文地质单元,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观测。
7、长观水位、水温观测井,要求统一为五天一测。
8、人工监测采用的钢卷尺、测绳、导线等测具应符合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允许的误差规定,校测前进行测绳长度与刻度的校验。
(二)地下水水质监测
1、地下水水质应定期监测。监测频率为每年两次(枯、丰水期各一次)。
2、按照样品检测指标、检测方法选用相应的容器、保护剂以及所采样品量。样品容器、保护剂以及所采样品量按照《地下水监测网运行维护规范》(DZ/T0307-2017)实施。
3、采样前,除油类和细菌类监测项目外,先用采样水荡洗采样器和水样容器2-3次。
4、采集水样后,立即将水样容器瓶盖紧、密封,贴好标签,现场填写《地下水采样记录表》(见表1),字迹应端正、清晰,各栏内容填写齐全。
5、采样结束前,应核对采样计划、采样记录与水样,如有错误或漏采,应立即重采或补采。
6、采样结束后,按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送到化验室。
7、以三级水文地质单元划分,集中采取同一水文地质单元的监测井水样。
8、地下水水样检测项目以常规指标为主,不同地区可在常规指标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补充选定非常规指标进行检测。检测项目至少包括: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重碳酸根、碳酸根、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耗氧量(COD Mn法,以O2计)、氨氮(以N计)、硫化物、钠、钾、钙、镁、亚硝酸盐(以N计)、硝酸盐(以N计)、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计32项。
9、海水入侵水质单项分析监测点,测试内容包括氯离子和矿化度。
10、采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进行分析计算。
表1 野外水样采集记录表
统一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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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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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点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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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坐标 |
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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纬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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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点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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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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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高程(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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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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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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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取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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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井 |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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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口直径(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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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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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高(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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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止水位(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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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位埋深(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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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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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深度(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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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水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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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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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测试 |
气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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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us/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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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m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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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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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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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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浊度(NT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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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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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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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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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 |
采样前抽水时间(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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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流量(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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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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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层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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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地质特征 |
含水层岩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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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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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点所在地下水流系统中的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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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地表水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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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点 周围环 境描述 |
土地利用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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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影响地下水质的周围环境(100米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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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瓶编号 |
体积 |
处置 |
测试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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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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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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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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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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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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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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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下水监测点运行与维护
1.依据《地下水监测网运行维护规范》(DZ/T0307-2017),监测点至少每半年巡检一次,并建立档案。如遇重大问题应提出修复建议,记入档案。监测点运行维护需填写档案表,见表2。
表2 监测井巡检维护档案表
监测井统一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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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编号 |
|
地理位置 |
省市县(区)乡(镇)村方向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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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度 |
|
纬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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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流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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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水文地质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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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井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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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井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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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高程(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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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口高程(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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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深(m) |
|
孔管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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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口直径(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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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底直径(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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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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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水层埋藏深度(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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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水层地层代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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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水介质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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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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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频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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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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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井所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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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管理人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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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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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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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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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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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井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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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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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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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时,监测点维护时,每年至少应对监测井井深复测一次。如遇监测井井管严重损坏,或由于拆迁施工等原因导致监测井被破坏不能修复时,需按规定申报报废,并在附近寻找条件相似的监测井进行替换,必要时可重新建设监测井。对新寻找的监测井或新建监测井,需进行野外调查,主要查清监测井分布位置、含水层位、地下水动态类型、地下水动态影响因素、井孔类型、完好状况等。并重新填写地下水监测井现状调查基本信息表,见表3。
表3 地下水监测井现状调查基本信息表
监测井统一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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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井原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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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井坐标 |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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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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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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纬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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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井位置 |
省市县(区)乡(镇)村方向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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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高程(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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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口高程(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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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处水文地质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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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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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水层地层代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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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水介质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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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井级别 |
|
监测井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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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径(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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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孔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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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孔深(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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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孔孔深(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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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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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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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频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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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深度(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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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井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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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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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井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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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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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测水位埋深(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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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水位埋深(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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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井周围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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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存储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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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时间序列长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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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井受损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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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井淤堵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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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井保护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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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层位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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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数据完好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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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井变更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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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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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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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下水动态监测数据库建设和完善
数据库采用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提供的“地下水动态监测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项、数据结构及精度严格按照系统要求输入。
四、参考技术标准
1、地下水动态监测规程DZ/T0133-1994;
2、区域地下水位监测网设计规范DZ/T0271-2014;
3、地下水监测网运行维护规范DZ/T 0307-2017;
4、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2部分:水样的采集和保存DZ/T 0064.2-2021;
5、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6、地下水动态调查评价规范DD2014-04;
7、地下水采样技术规程DZ/T0420-2022;
8、海水入侵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HY/T 0314-2021;
9、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
五、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投标人有接受审计监督及配合甲方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的义务。
2.验收标准及方法:野外工作、数据库建设、成果报告和图件的编写编制均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开展,实物工作量100%完成,提交成果完整详实,中标单位在合同规定期内完成全部工作后,向采购方提出验收申请,采购方组织评审小组对全部成果进行验收。经评审小组审查通过后采购方需按照相关要求汇交成果。
六、付款方式
资金拟分二次拨付:
第一次:完成总工作量的50%,支付合同价款的50%。
第二次:完成全部工作量并通过验收,支付剩余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