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项目名称: 2023年度全县共安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456批次。
2、项目预算: 标项1食用农产品:190000元 标项2食品:190000元
3、项目概况(项目内容及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1)此次抽检重点包括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生产的食品,食品流通企业销售的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对食用农产品重点品种抽检样品应按本方案规定的必检项目和不少于4个自选项目开展检验。自选品种应结合当地实际并以问题为导向。县级抽检项目不少于6个。(具体任务及其批次要求详见附件)
(2) 此项目采取分包,标项1为《平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平定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市监【2023】14号)文件附件1、附件2所列食用农产品728批次,预算金额190000元,最高限价190000元;标项2为上述文件附件1所列普通食品728批次,预算金额190000元,最高限价190000元。
(3)主要对行政区域内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农贸市场、食品生产企业、集市、商场、超市、便利店、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等进行抽检。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应由地方监管部门陪同抽样,必要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样品存放条件、票证等相关记录。
(4)对市场销售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原则上每月实施抽检。
4、技术要求:采购标的数量、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如属于:
(1)公司食品、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能覆盖文件的要求,检验检测设备配置合理。
(2)具有抽检过程中冷链运输设施设备。
(3)近三年内组织过相关检测项目的能力验证活动。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质保期等要求;
(1)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国市监食检〔2020〕184号)、《阳泉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3年阳泉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市监食检〔2023〕23号)、《平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平定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市监【2023】14号)的要求
(2)期限: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到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456批次并录入数据。
(3)服务要求(包括后期服务):均衡推进月度、季度、年度抽检监测任务。在开展食用农产品、进口重点冷链食品(畜禽肉和水产品)监督抽检时,由监管人员陪同抽样、监督检查和执法取证工作,抽取的食用农产品原则上要有产品合格证或供货来源信息,确保抽样工作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6、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公司食品、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能覆盖文件的要求,检验检测设备配置合理。
(2)具有抽检过程中冷链运输设施设备。
(3)近三年内组织过相关检测项目的能力验证活动。
7、合同履约时间、地点和方式:
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到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456批次并录入数据。
地点:平定县东大街58号
履约验收方案:要明确履约验收的主体、时间、方式、程序、内容和验收标准等事项。
到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文件《平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平定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市监【2023】14号)要求的内容并成功上传至国家抽检系统。
9、支付方式:
验收合格后支付方式:按要求完成抽检任务后,一次性付清。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1、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号必填)、邮箱、单位地址:
联系人姓名:张军红
联系电话:13453353836
单位地址:平定县东大街58号
其他
磋商供应商须保持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在平台上的询问予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