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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氛围布置及公益设施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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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7060000662702 文档页数:78页 所需下载券:10
城市氛围布置及公益设施维护

采购内容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城市氛围布置及公益设施维护服务。

品目

服务名称

数量

预算单价

1

城市氛围布置

1项【以服务期内实际发生数量按实结算】

路灯杆布置悬挂式公益广告的采购预算单价为人民币55元/平方米

高灯杆飘旗的采购预算单价为人民币55元/平方米

平面公益广告(围墙)绘制的预算单价为人民币24元/平方米。

2

公益设施维护服务

1项【以服务期内实际发生数量按实结算】

每处户外LED显示屏工艺广告宣传维护的预算单价为人民币3.5万元/处。

每处小区门禁系统LED显示屏宣传维护的预算单价为人民币30元/处。

二、技术要求

品目1:城市氛围布置

(一)、 技术要求

1概况

1.1本项目为户外广告定点服务项目,将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

1.2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每次任务下达的内容、数量、地点进行平面公益广告(围墙)及路灯杆罗马旗进行设计(含图片版权使用费)、喷绘及安装发布(含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及其他广告发布手续)、布展期间维护,按采购人要求时间拆卸、服务等。

1.3服务期内实际发生数量按实结算,采购人不对采购数量作保证。

1.4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包干包料,不得转包。

2服务要求

2.1布展范围

枋钟路、环岛东路、环岛南路至海悦山庄路口、会展中心周边(纵二路、前埔北路、纵一路、展鸿路、会展北路、会展南七路等)路灯杆罗马旗,具体发布路段根据当次任务进行确定。(具体布展路段由采购人最终确定为准)

2.2布展要求

2.2.1数量要求:计划年发布罗马旗总条数:约13600条(须保证每次布展罗马旗均有30%的破损更新备用量)。

2.2.1.1灯杆数:约3200个;

2.2.1.2每杆罗马旗条数:4条;

2.2.1.3年发布次数:以市政府或组委会通知的大型会议或活动安排为准。

2.2.2旗面材料与工艺要求

报价人提供的旗面材料应根据本采购文件要求进行选用,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对所选材料品牌、型号、质量的详细描述及相关检验检测报告(中文版)。

★2.2.2.1旗面尺寸:公益广告以罗马旗样式或圆形、椭圆形、多边形等其他样式布置。以罗马旗形式布置的一般尺寸为2米×0.5米,或根据需要调整其他尺寸,其他样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尺寸。(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中响应满足上述条款要求,提供承诺函。)

★2.2.2.2工艺要求:边框为镀锌方钢或镀锌管,框架之间应有固定连接杆,中间夹上下两层硬板,硬板表面粘贴公益广告。框架根据需要增加设置艺术风格边框或不增设边框。 (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中响应满足上述条款要求,提供承诺函。)

★2.2.2.3公益广告布面:550喷绘布,基布克重≥350克/平方米,厚度≥30丝。(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中响应满足上述条款要求,并出具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扫描件(报告须具有检测机构资质标识(CMA及CNAS)并盖有检测专用章)

★2.2.2.4旗面工艺:广告布本色无明显色差,喷绘色彩符合设计要求,布面平整无皱褶,贴合紧密,无开裂、气泡、破损,拼接布接缝处平整无明显皱褶,边缘整齐,扣眼牢固美观,悬挂后确保版面平整、牢固、不滑脱。(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中响应满足上述条款要求,提供承诺函。)

★2.2.2.5平面公益广告(围墙)绘制按照采购人要求实施,设计实施方案必须经采购人确定后制作实施。(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中响应满足上述条款要求,提供承诺函。)

2.2.2.6飘旗广告布面及制作工艺:采用水性防水写真布喷绘,飘旗尺寸规格:4米×1米,框架采用镀锌圆管直径3.5cm,画面两周穿绳,螺纹杆固定。

2.2.3布展设计与实施

2.2.3.1每次布展用罗马旗由大会组委会提供LOGO,颜色等要求,由成交供应商对所提供素材进行图样设计并合成效果图,经采购人确认后进行罗马旗制作。

2.2.3.2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采购项目安装与拆卸的施工组织方案、安全保护措施、施工主要设备以及维护、管理方案。

2.2.3.3成交供应商应为项目工作人员配备专业技术工具,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服装统一整齐、文明施工。成交供应商应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相关人员人身财产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2.3.4本项目的管理、维护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应确保其牢固、安全、完好、整洁、美观。遇台风、暴雨等情况应做好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及维护。

★2.2.3.5报价人一旦成交,须在接采购人通知后5天内(如遇紧急情况则需在一天内)完成制作、安装等布展任务。(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中响应满足上述条款要求,提供承诺函。)

2.2.4项目组人员配备要求:

2.2.4.1报价人应针对本项目成立专门的项目管理班子(含喷绘、印刷的主要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布展人员及展会期间维护人员等)的项目小组名单并提供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书扫描件及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

★2.2.4.2常规配置不少于以下人员:

①项目经理或现场管理人员1人:负责与采购人的信息沟通,协调更换材料的采购工作,对项目班子进行管理:

②技术人员1人:负责分析判断各项问题,提出解决措施意见;

③高空安装人员不少于10人(应急任务期间,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响应采购人要求增加人员数量):负责检修、更换主材的具体操作;

④维护人员4人:布展期间每日定时巡查,罗马旗若有脱落、破损需及时替换并做日常记录。

(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中响应满足上述条款要求,提供常规人员配置表)2.2.4.3布展期间应保证足够人力不间断巡查。

2.2.4.4报价人需配备足够人员以保证完成紧急布展任务。

2.2.5应急措施: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出现险情(如:10级以上台风或暴雨等情况)的应急措施方案,以确保险情出现时将损害降到最低。

2.2.6踏勘现场:

报价人可自行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2.3其他要求

2.3.1报价人应有从事相关工作的经验和业绩项目经验,应遵循专业、谨慎、安全可靠、成熟的业务流程,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详细明确的业务系统操作流程,以及需要相互配合的工作及事务,报价人的报价文件未提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均由报价人自行解决,且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提出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或要求的,将导致报价无效。

2.3.2报价人应充分考虑实施地点区域、使用环境的特点,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规范组织项目实施,采取全面细致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报价人应对项目质量、安全等负责,并全部承担因本项目实施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违规受处罚等所带来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2.3.3成交供应商应采取各种合理有效的措施,理顺实施作业与现场其他部门、管理部门等关系,保证项目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若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

★2.3.4报价人承诺成交后,提供开展布置作业时自有或租赁的防撞车。(1辆或1辆以上,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

3技术响应要求

3.1报价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所投产品的样品,具体要求如下:

3.1.1样品内容:

序号

样品名称及要求

数量

1

罗马旗灯布:550喷绘布,旗面尺寸:2米×0.5米,含艺术风格边框(边框风格可参考附图2,或具有同种艺术美观效果),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尺寸偏差值不得超过正负1%。

1面(含艺术风格边框)

3.1.2报价人提供的样品及投标现场对样品的盛装物均不得出现公司名称、标志、符号和商标等可能泄露投标人信息的标识。样品需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至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A440样品间,否则将不予接收。

3.2样品将可能在评审过程中进行破坏测试;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作为验收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请于结果公告发出后的2个工作日内自行退走其提交的样品,若逾期未退走样品,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其负任何保管责任,同时视为报价人放弃对该样品的所有权,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自行处理该样品。

4、附图

附图1:

附图2:

品目2:公益设施维护服务

一、媒体形式、位置

1、媒体形式:LED显示屏。

2、媒体位置(包含但不限于):户外LED显示屏共10处(见附表),小区门禁系统显示屏共1600处(以采购人最终确定为准)。

3、十处LED显示屏作为参考点位,经采购人确认可以个别调整,但应在主干道、大型商业体、交通枢纽等重要路口。

二、发布期限及内容

1、发布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2、发布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投洽会公益宣传标语

3、播放形式:LED显示屏

户外LED显示屏滚动播放 240频次∕天×15秒∕次;

小区门禁系统显示屏滚动播放180频次∕天×15秒∕次。

发布格式:图片文件(JPG/JPEG),视频文件(MP4/MPG/MOV/WMA)。

三、双方责任

1、成交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指定点位的LED显示屏各权属人商定公益广告播放事宜,按照采购人约定的时间、内容、频次等要求播放投洽会公益广告。刊播的所有广告画面、视频及图片由成交供应商向投洽会保障委索取或与采购人商定,如有涉及版权问题,均由投洽会保障委承担法律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广告发布起始日期以本合同约定的起始日期为准,如因特殊原因造成广告发布起始时间延后,经双方确认后以实际起始日期为准,发布期限不变。若出现因设备故障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刊播中断,发布时间按照中断的时间顺延。

3、成交供应商保证广告发布内容严格依照成交供应商确认且相关政府部门审批通过的发布内容为准。

4、结算金额为服务期内实际发生数量按实结算,采购人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5、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画面刊播后和下画前提供给成交供应商上画凭证作为验收凭证,包含但不限于:现场照片、视频录制、监控画面,均可作为验收凭证。

附表:洽会公益宣传LED显示屏一览表

序号

单位

显示屏地址

数量

1

厦门广播电视广告有限公司

湖滨南路凯宾斯基酒店

1

2

福建八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东南亚酒店

1

3

厦门东帝士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火车站禹州世贸广场

1

4

人民日报

湖滨北路电信大楼

1

5

福建八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厦禾路罗宾森广场

1

6

万象城

湖滨南路万象城

1

7

厦门市唐码博美广告有限公司

思明南路195号中华城

1

8

厦门市唐码博美广告有限公司

sm二期新生活广场

1

9

厦门威扬广告有限公司

金僎大厦(原福联饭店)

1

10

海沧市政

海沧滨湖路

1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参数性质

类型

要求

1

其他

★服务期:一年,本项目为可延续采购的服务项目,服务期内考核合格且第二年度预算有保证的情况下,可以续签第二年度合同。

2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交货条件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验收合格后交付。

4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5

 

履约验收方式

1、期次1,说明: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政府文件等均为验收依据。

6

 

合同支付方式

1、结算单价为含税价,具体数量、地点最终以实际安装及采购人书面确认为准,按成交结算单价和实际制作发布数量据实进行结算。结算单价包含且不限于设计、喷绘及其耗材、检验检测、运输、安装与拆卸及其辅材、发布、公益设施维护、税收和售后服务等,采购人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7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

其他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特别重要提示★1.1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110万元,报价人的总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则作无效报价处理。由于本项目执行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全过程网上开标评标,系统计算价格无法体现平均折扣率报价,只支持各报价人报总价进行评审,报价人响应时只能按总报价作为投标价填写到投标客户端中,该投标价将作为价格分评审的依据,但不作为实际合同结算的总金额【因每年任务情况不一,但最终合同结算的总金额不超总预算】。

例如,报价人的平均折扣率为80%,则报价人填写总报价为88万元(即:110×80%)。

★1.2、报价人在投标客户端填写总报价的时候应填写总价不得填写平均折扣率,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因报价人原因在投标客户端填报总报价时填写成平均折扣率的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计算价格分的视同无效报价处理。备注:若报价人对该条款有疑问,应及时向招标代 理机构咨询,咨询电话0592-5731085,否则,由此导致的报价错误等后果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1.3报价人只需正常填写总价,根据上述规定测算出:平均折扣率,(计算后保留2位小数点),该平均折扣率仅作为结算测算依据。结算单价=预算单价*平均折扣率

例如:成交供应商填写总报价为88万元则,结算平均折扣率为:80%=88万元/110万元);品目1中的:路灯杆布置悬挂式公益广告的采购预算单价为人民币55元/平方米,则“路灯杆布置悬挂式公益广告的采购结算单价”为人民币55×80%=44元/平方米。【若总报价为88万元仅做测算单价,最终合同结算的总金额不超总预算:105万元】。

1.4、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确定为准。

2、商务条件响应要求

2.1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与服务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2报价人应明确投标响应和采购要求存在正负偏离情况,对照采购文件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商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商务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并列于报价文件中。

★2.3合同期内若发生人身安全及其它意外事故(包含但不限于广告牌掉落伤人),或因作业安全问题引发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中响应满足上述条款要求,提供承诺函。)

3、考核要求

3.1在广告布展期内,采购人将不定期对成交供应商布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罗马旗悬挂情况、公益设施维护服务是否符合采购要求,若抽检三次不合格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

★3.2布展实施期间,采购人将到现场进行验收,不符合布展数量要求、质量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响应并到达现场,2小时内整改完毕(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的应及时报采购人同意),如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整改到位的,则按实际工程量百分比扣除相应的工程款,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处罚。(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中响应满足上述条款要求,提供承诺函。)

★3.3成交供应商布置的公益广告,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并书面同意,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擅自发布与当次任务无关的任何其他广告宣传,违反本条规定,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本次采购合同,按实际工程量百分比的三倍扣除相应的工程款,追究成交供应商违约责任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中响应满足上述条款要求,提供承诺函。)

4、其他要求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2.1本项目支持供应 商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即政采贷),具体相关政策详见《关于促进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健康开展的通知》(闽财购函〔2019〕16 号)等政策,投标人中   标 后如需融资,可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120.35.30.176/zcdproject/home)办理“政采贷”。

2.2投标人应根据厦门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mzyjy.cn)发布的最新通知提前做好防疫准备,经现场核验合格后方可刷身份证进入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请投标人自行了解相关通告、通知,确保到场人员符合防疫要求。因投标人代表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进入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将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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