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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水苑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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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7070000668057 文档页数:68页 所需下载券:10
锦水苑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

3.1采购项目概况

为创造一个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桂湖街道办事处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提供锦水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共一个包件。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056,51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056,510.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核心产品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1

锦水苑小区物业服务

1.00

1,056,510.00

物业管理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锦水苑小区物业服务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

一、基本情况

总建筑面积:锦水苑小区为多层住宅小区,共49栋,住宅面积167700平方米,房屋总套数1406套,地面停车位868个,化粪池11个,容量2200立方米;绿化面积5031平方米。物业服务范围:小区内的物业(除商业用房)、公共区域、公共设施整体属于供应商物业服务管理范围。

1.变压器(在质保期内)

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户外开关站

1.名称:户外开关站

2.型号:YB-12

3.容量(kVA):

4.电压(kV):12KV

5.带箱式外壳

1

锦水苑四区337号商铺外;高压部分移交供电公司管理。

电力变压器

1.名称:电力变压器

2.型号:YBP14-12/04-400

3.容量(kVA):400

4.电压(kV):10KV

5.带箱式外壳

1

锦水苑1区;高压部分移交供电公司管理。

电力变压器

1.名称:电力变压器

2型号::YBP14-12/04-400

3.容量(kVA):400

4.电压(kV)10KV

5.带箱式外壳

1

锦水苑2区;高压部分移交供电公司管理。

电力变压器

1.名称:电力变压器

2.型号:S13-M-630/10

3.容量(kVA):630

4.电压(kV):10KV

5.带箱式外壳

1

锦水苑3区;高压部分移交供电公司管理。

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

1.名称: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

2.型号:YB-12/0.4-400

3.容量(kVA):400

4.电压(kV):12/0.4KV

5.带箱式外壳

1

锦水苑4区;高压部分移交供电公司管理。

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

1.名称: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

2.型号:YB-12/0.4-400

3.容量(kVA):400

4.电压(kV):12/0.4KV

5.带箱式外壳

1

锦水苑5区;高压部分移交供电公司管理。

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

1.名称: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

2.型号:YB-12/0.4-400

3.容量(kVA):400

4.电压(kV)::12/0.4KV

5.带箱式外壳

1

锦水苑6区;高压部分移交供电公司管理。

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

1.名称: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

2.型号:YB-12/0.4-400

3.容量(kVA):400

4.电压(kV):12/0.4KV

5.带箱式外壳

1

锦水苑7区;高压部分移交供电公司管理。

2.化粪池数量

序号

名称

数量

容量

备注

1

化粪池

11个

2200m³

7个小区内

3.其他设施数量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摄像机

32个

11台在质保期内,有21台质保期已满。

2

消火栓水泵

15个

质保期已满。

★二、服务内容(按招标文件6.1中承诺内容进行承诺)

1.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和维修养护管理;对小区和办公区域围栏、天然气表箱、文体设施等金属类硬件每半年刷一次防锈漆;

2.物业管理区域内装饰装修管理;

3.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管理;

4.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维护管理;

5.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养护管理;

6.监控的维护保养;

7.消防的维护保养;

8.物业管理区域内社区文化建设管理;

9.物业维修和管理的应急处置:

9.1本项目范围突然断水、断电的应急处置;

9.2业主与使用人自用部位排水设施阻塞的应急处置;

9.3雨、污水管及排水管网阻塞的应急处置;

9.4消防应急处置;

9.5治安应急处置;

9.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10.化粪池清掏消毒;

11.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维护;

12.依据(新都发改〔2021〕51号)文件,2022年1月1日起,新都区生活垃圾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相应公司统一负责组织全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如出现特殊情况不再执行该文件则小区垃圾清运费按相关新文件执行;

13.其他按相关文件及物业管理条例,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范围的其他工作。

★三、服务质量要求(按招标文件6.1中承诺内容进行承诺)

住宅参照《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划分)二级标准执行,具体如下表列示:

综合服务内容及要求

项目

内容及要求

客户服务

场所

1.有客户服务中心,有客户服务中心,至少应配置有办公桌≥3张、椅≥6把、饮水机≥1台、电脑≥2台、电话≥1部。

2.公示有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或其它管理人名录证书(复印件)、项目主要服务人员姓名、照片、岗位信息,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率(每季度统计1次)、报修电话、三级投诉电话等物业服务及收费信息。提供特约服务的,应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

3.客户服务中心工作时间至少8小时值班,其它时间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值班人员。

4.公示有24小时服务电话。

人员

1.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小区物业的管理。

2.项目物业服务中心配备有客户经理。

3.从业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规范服务,语言文明,主动、热情。

制度

1.有物业服务档案管理制度,有消防等设施设备承接查验、运行、维修、养护档案资料。

2.有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消防安全防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等管理制度。

3.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有培训、考核制度;物业服务工作记录。

档案

1.提供物业服务档案管理制度,有设施设备承接查验、运行、维修、养护档案资料。

2.档案资料管理规范、齐全、整洁、查阅方便。

3.设置有档案资料柜。

标识

1.重点部位按相关要求设置有安全警示标识、消防标识、导向标识、指示标识及其它标识。

2.房屋栋号、房号及公共配套设施标识清晰、明显。

客户

服务

1.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

2.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以书面形式履行告知义务。

3.对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劝阻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4.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记录。

5.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回访率不低于70%。

6.每年组织1次满意度调查,客户满意率不低于75%。

7.提供宠物管理制度与措施。

8.接受委托,提供邮件代收服务。

专项委托服务管理

1.签订有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2.专业服务企业应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要求;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专业服务企业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应佩戴标志。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和维修养护内容及要求

项目

内容及要求

综合

管理

1.按照相关规定实施承接查验。

2.按照DB510100/T054-2010的规定进行维修、更新、改造。

3.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基础档案建立台账。

4.共用部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责任范围编制修缮计划,并按计划组织修缮。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急修范围内,应在30分钟内组织到场维修。

5.按合同约定规范房屋维修。

6.每年第4季度制订出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7.特种设备按照有关规定运行、维修养护和定期检测。

8.提供雷电、强降水、大风等极端天气前后有检查防范措施。

9.设备机房

(1)每月清洁1次,机房整洁有序,室内无杂物。

(2)设有挡鼠板、鼠药盒或粘鼠板。

(3)在明显易取位置配备有符合规定的消防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4)设施设备标识、标牌齐全。

(5)张贴或悬挂相关制度、证书。

(6)记录齐全、完整。

10.运行、检查、维修养护记录应每月归档。

共用

部位

1.房屋结构

每年巡视1次梁、板、柱等结构构件,外观出现变形、开裂等现象时,应建议相关业主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建筑部件

(1)每季度检查1次外墙贴饰面或抹灰、屋檐、阳台、雨罩、空调室外机支撑构件等。

(2)每季度巡查1次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

(3)每年汛前和强降雨后检查屋面防水和雨落管等。

3.附属构筑物

(1)每季度巡查1次道路、场地、阶梯及扶手、侧石、管井、沟渠等。

(2)每半年检查1次雨、污水管井等。

(3)每季度巡查1次大门、围墙、围栏等。

(4)每季度巡查1次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等。

共用设施设备

排水系统

1.提供防汛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

2.供应商提供防汛物资(沙袋、雨具、照明工具等)建立台账,定期检查,出现损坏及时维修或更换。

3.排水设施:每年汛前对雨、污水井、屋面雨水口等设施进行检查,组织清理、疏通。

4.污水泵:汛期每日巡视1次,平时每月巡视1次,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每月进行1次手动启动测试;每年养护1次。

5.化粪池:每季度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供应商应将化粪池清理维护费用计入分项报价明细综合维修日常维护费中,进入总报价。

分包说明:负责本项目化粪池清理维护服务的实施单位应具有化粪池清理维护的相应资质。中标人如不具备此能力的,则应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实施单位进行化粪池清理维护服务,中标人应与实施单位签订合同,并负责对其进行监督考核。分包比例:占采购预算价的3.96%。

供应商应将本条要求所产生的费用(化粪池清理维护费用)计入分项报价明细表中。

供配电系统及照明

1.楼内照明:每半月巡视2次,一般故障1日内修复;复杂故障1周内修复。

2.楼外照明:每周巡视1次,一般故障3日内修复;复杂故障半月内修复。

3.应急照明:每周巡视1次,发现故障,30分钟内组织维修。

4.低压配电箱和线路:每季度检查1次设备运行状况;每年养护1次,养护内容包括紧固、检测、清扫。

5.控制柜:每季度检查1次设备运行状况;每年养护1次,养护内容包括紧固、检测、调试、清扫。

6.发电机:每月试运行1次,保证运行正常。

7.配电室、楼层配电间:有门、孔、洞、窗等处的防鼠措施完备;穿墙线槽周边封堵严密;锁具完好。

8.路灯、楼道灯完好率应不低于85%。

用电费用(公共照明及其他设施用电每个月耗电量5600度左右,住宅小区现缴纳居民用电平均电价0.54元/度,供报价参考)。

安全防范系统

1.物防

(1)外露管道等易攀爬处提供防盗设施,如:防盗伞、防爬刺、带钩铁丝或抹黄油等。

(2)专门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

(3)物业区域内路灯、楼道灯等夜间照明设施齐全,使用正常。

(4)落实专人对各类物防设施每2个月开展1次全面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技防

(1)报警控制管理主机:每周检查3次,保障设备运行正常。

(2)红外对射探测器:每半月做运行状态测试1次,保障设备运行正常。

共用设施设备

(3)摄像头:每季度检查1次聚焦、清晰度、红外夜视、遮挡物、镜头清洁等情况,进行相应调校。

(4)技防设施设备出现运行不正常和损坏等问题,应立即进行维修。

3.消防

(1)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保持消防畅通。

(2)在出入口、防火门等醒目位置有提示火灾危险性、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的明显标志和警示标语、安全疏散路线指导图。

(3)提供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4)提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已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如消防器材损坏或过期由供应商进行更换。相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和技能;高层住宅每年组织至少2次有员工、业主或使用人参加的消防演练,每年组织至少1次。

(5)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立即纠正、排除;无法立即纠正、排除的,应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

(6)消防控制室设24小时值班,及时处理各类报警、故障信息。

(7)发生火情立即报警,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遇险人员,协助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

(8)具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每年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至少1次。每年对业主至少有1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可采用宣传栏、横幅、讲座等形式。

防雷系统

每年检测1次建筑物防雷装置(接闪杆、接闪带、接闪线、接闪网和电涌保护器),做好报告存档。避雷设施分布156个点位。

分包说明:负责本项目避雷系统检测服务的实施单位为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的单位,中标人如不具备此能力的,则应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实施单位进行避雷系统检测服务,中标人应与实施单位签订合同,并负责对其进行监督考核。分包比例:占采购预算价的1.18%。供应商应将本条要求所产生的费用(避雷系统检测费用)计入分项报价明细表中。

 

游乐设施

1.有安全警示标识。

2.每日巡查1次游乐设施,确保无安全隐患。

装饰装修管理内容及要求

项目

内容及要求

装饰装修管理

1.提供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制度。

2.建立装饰装修管理档案。

3.受理业主或使用人的装饰装修申报登记,与业主或使用人、装饰装修企业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业主或使用人在装饰装修工程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4.装饰装修期间每3日巡查1次现场,发现业主或使用人未申报登记或者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立即劝阻;拒不改正的,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业主、业主委员会。

5.委托清运装修垃圾的,应在指定地点临时堆放,在1周内清运,自行清运装修垃圾的,应采用袋装运输或密闭运输的方式清运。

公共秩序维护内容及要求

项目

内容及要求

公共秩序维护

1.出入口有专人24小时值守。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3小时巡查1次。

3.提供外来人员管理制度,对来人来访进行询问登记。

4.提供机动车进出登记管理制度,停放有序。

5.提供大宗物品进出管理制度,实行大宗物品搬运进出登记管理。

6.安防控制室设专人24小时值守。

7.对违法犯罪行为立即报警,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8.对秩序维护人员必须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岗位流程培训后方能上岗。

9.利用小区公告栏张贴安全防范宣传品。

10.提供租户管理制度,配合做好流动人口登记、出租房屋登记工作。

环境卫生维护内容及要求

项目

内容及要求

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

1.有垃圾收集容器。

2.每半月至少清洗1次垃圾收集容器(夏季1次/周),蝇、蚊孳生季节每周喷洒1次杀虫药。

3.生活垃圾应清运至小区内指定的垃圾收集点,清运频次不低于2次/日,垃圾收集容器周边无散落垃圾。

物业共用部分清洁

1.公共场所每日清扫1次楼道、楼梯每日清扫1次。

2.每季度擦拭1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等共用设施。

3.楼外道路及设施:每日清扫1次、巡视保洁2次,楼外道路无积水;每月清洁1次楼外公共照明及共用设施;每季度清洁1次雨篷、门头等。

4.水景:根据水质情况进行消毒净化处理。使用期间每周清洁1次水面;每年清洁2次水池池底。

5.有害生物预防和控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控制。投放药物应预先告知,投药位置有明显标志。

绿化养护内容及要求

项目

内容及要求

绿化

养护

1.灌溉

出现干旱情况及时灌溉,不因旱涝原因导致植物出现死亡现象。一般植物在萌芽前、4-5月份、秋季、入冬前浇水1次。

2.施肥

根据植物生长情况施肥,一般乔木每2年施肥1次;灌木每年施肥1次;地被和草坪植物每年春季萌芽和入冬前后施肥1次至2次;花坛植物根据生长情况进行追肥;生长不良的植物适当增加施肥频次。

3.病虫害防治

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植物生长季每2周检查1次病虫害情况;发现病虫害能有效控制,不因病虫危害影响景观效果。

4.整形修剪

乔木每2年修剪1次;灌木每年冬季修剪1次;绿篱每年至少修剪3次;草坪夏季每月至少修剪1次,全年至少修剪10次。

5.除草

每年全面除草2次,重点绿地增加除草次数。

6.垃圾处理

绿化作业产生的垃圾应在作业完成后4小时内清理干净。

社区文化建设内容及要求

项目

内容及要求

社区文化建设

1.有管务公开栏及其它宣传栏,内容每季度更新1次。

2.每年至少开展2次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内容包括科学防疫、消防安全、食品卫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使用安全、环保及法律等知识。

3.每年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组织社区文化活动。

4.社区文化有活动计划、有记录、有总结,相关资料齐全。

其它服务要求

1.协助采购人完成戒毒、防邪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普及毒品预防和艾滋病防治等相关知识,宣传禁毒戒毒政策法规,增强社区居民特别是辖区青少年禁毒意识,提高其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倡导禁毒社会工作理念,以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戒赌工作,努力营造包容、友善的社区氛围。

2.协助采购人做好小区违建治理工作。做到源头治理,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

3.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事项及上级单位安排事项,中标供应商也应积极响应,按照相关要求,组织人员保质保量完成。

★四、人员配置要求

(一)项目人员配置要求不低于:

序号

岗位

人数

岗位要求

备注

1

项目经理

1

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的全面工作。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三年及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验;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组织和沟通能力。男性: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女性: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三年及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验的承诺函。(针对此项提供承诺函)

2

客户经理

1

负责客户及协助项目经理管理服务工作。

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身体健康。男性: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女性: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的承诺函。(针对此项提供承诺函)

3

综合维修人员

1

负责项目内土建、给排水、弱电及其他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工作。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身体健康。男性: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女性: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提供低压电工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的承诺函。(针对此项提供承诺函)

4

保洁

12

小区外围保洁5人,小区内划分7个区域,每个区域配置1人。负责区域内环境卫生清扫、维护、垃圾清运。保洁人员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身体健康。男性: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女性: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保洁人员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的承诺函。(针对此项提供承诺函)

5

秩序维护

18

小区大门门岗共7个,每个配置2人(负责小区门岗值守),监控室1人,巡逻3人(其中巡逻白班队长1人,晚班2人)。秩序维护人员具有三年及以上秩序维护工作经验。男性: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女性: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秩序维护人员具有三年及以上秩序维护工作经验的承诺函。(针对此项提供承诺函)

注:1.配置的所有物业服务人员需持三个月内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方能上岗。(按招标文件6.1中承诺内容进行承诺)。

2.投标人应与项目物业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秩序维护人员和保洁人员如配备已退休人员或已领取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不签订劳动合同,但需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应向所有服务人员支付工资(包括配备的已退休人员在内的所有服务人员的工资均不得低于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加班费(含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为员工购买社保(按缴纳城镇职工社保计算。如遇人员存在特殊原因提前退休无需购买社保的情况或配备的保洁人员中存在部分年龄达到退休年龄无需购买社保的情况,须提供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6.1中承诺内容进行承诺)。

3.签订合同后,根据各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应人员身份证、学历证等,经采购人相关部门审核认可并备案后,方能上岗(按招标文件6.1中承诺内容进行承诺)。

(二)人员素质要求(按招标文件6.1中承诺内容进行承诺)

1.身体健康,每年体检一次。职业道德良好,无不良劣迹。

2.熟悉岗位职责、操作程序。

3.服务主动、热情、细致、周到。

4.人员着装统一,仪表整洁,行为规范,挂牌上岗。

5.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得串岗聊天。

★五、其他要求(按招标文件6.1中承诺内容进行承诺)

1.遵守釆购人的工作守则,应按招标人要求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到位。因供应商失职而造成招标人损失的,釆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对失职、违规或不服从指挥的,供应商应及时加以整改。

2.按照工作需要,供应商需要做到服务区域全覆盖。

3.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规和保险条例。

4.合同执行过程中,供应商选派的持证上岗人员须与合同签订时指派的人员一致,除人员因突发意外不能到岗,若需更换人员,须及时上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认可方可更换。采购人未认可情况下更换人员的罚款10000元/次,且采购人有权终止与承包人的服务合同。

★六、考核内容及标准(按招标文件6.1中承诺内容进行承诺)。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桂湖街道办事处

关于桂湖街道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街道农民集中居住区(以下简称“农集区”)的管理工作,促进农集区物业管理服务更加规范,维护和改善农集区内的生活环境,构建“管理有序、服务规范、秩序良好、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农集区,提升农集区居民的幸福度和满意度。根据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集区考核工作,采取定期考核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进行考核,物业公司履行相关职责负责小区稳定、安全排查、环境卫生、秩序维护等工作,由街道社区服务科负责每月和不定期对农集区物业管理进行考核(督查)。

第三条考核实行百分制,每月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内容为:小区环境卫生日常考核60分;代管村(社区)考核20分,包含:及时处理小区投诉5分、小区收取相关费用情况5分、落实小区代管村(社区)交办相关工作完成情况10分;小区业主满意度10分(小区设立业主意见收集箱);街办负责农集区管理业务科室考核10分,包含:小区信访舆情处理情况3分、落实街办交办相关工作完成情况2分,督查检查情况5分。

接受上级部门检查出现严重问题被通报、批评的视情况扣1—10分;每月排名前三的分别加5分、3分、2分。

第四条考核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小区代管村(社区)要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时效,指导并督促各物业公司限期整改。

第五条小区代管村(社区)每月对物业公司按照《桂湖街道农集区代管村(社区)对物业考核评分表》实事求是、严格考核,进行打分,每月初将上月考核表盖章后上交至街道社区服务科。

第六条对于考核结果小区业主和代管村(社区)严重不满意或年度考核平均得分在60分以下的物业公司,街道停止签订物业合同,重新采购物业公司。

第七条费用拨付。

每季度服务完成后支付季度服务费。考核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按100%拨付。

考核得分在70(含)~79分之间的,按95%拨付。

考核得分在60(含)~69分之间的,按90%拨付。

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按80%拨付。

第八条关于奖惩。街道根据每月物业考核结果汇总按年度给予排序,由街道自筹资金对排名前三名的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给予一定奖励:第一名奖励8000元,第二名奖励5000元,第三名奖励3000元。对排名后三名的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给予一定惩罚:倒数第一名扣除3000元,倒数第二名扣除2000元,倒数第三名扣除1000元。

第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桂湖街道办事处所有。

附件1:

农集区代管村(社区)对物业考核评分表

考核内容

具体标准

分值

评分细则

得分

及时处理

小区投诉

及时落实业主的合理诉求,无打骂业主等恶劣行为

5

未及时处理业主合理诉求,群众反复投诉物业服务质量的视情况扣分

 

小区相关

费用的收取

按相关标准并结合小区实际收取

相关费用,无乱收费现象

5

视情况扣分

 

落实小区代管村(社区)交办相关工作完成情况

协助小区代管村(社区)完成

小区管理相关工作

10

视情况扣分

 

总分

 

备注:考核实行百分制,每月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内容为:

(一)小区环境卫生日常考核60分;

(二)小区代管村(社区)考核20分;

(三)小区业主满意度10分;
(四)街办社区服务科考核10分。

小区代管村(社区)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农集区环境卫生日常考核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标准

问题扣分分值

扣分

计分

综合服务(20分)

1、制定并发放“住户手册”(5分)

制定“住户手册”发放至集中居住区每位业主家中,该手册应主要包括管理规约、集中居住区便民服务指南等内容。

基本符合的扣2分;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2、物业服务人员规范管理(5分)

物业服务人员应着装整洁,佩戴标识,规范服务,语言文明,主动、热情。

不完全符合要求的每次扣2分。

 

 

3、电话公示(5分)

在集中居住区显著位置、主要出入口或者服务中心窗口公示服务事项及服务质量、报修电话、投诉电话。

不完全符合要求的每次扣2分。

 

 

4、建立完善的物业服务档案管理制度(5分)

建立完善的物业服务档案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管理规范、齐全、整洁、查阅方便。

不完全符合要求的每次扣2分

 

 

环境卫生(20分)

1、院落内道路、广场、路面(10分)

院落内道路、广场平整,路面无垃圾、杂物。

道路、广场坑洼不平,发现1处扣1分。路面有垃圾、杂物,发现1处扣1分,直至扣完。

 

 

2、院落内环境、沟渠、绿化带整洁干净(10分)

院落内环境整洁,沟渠、绿化带干净、无杂物。

院落环境不整洁,不干净扣1分。绿化带、沟渠不干净,有垃圾、杂物,情况轻微的发现1处扣0.5分,严重的扣1分,直至扣完。

 

 

房屋及公共设施维护(30分)

1、院落内公共设施整洁,功能完好。(8分)

①设施齐备、完好(5分)

社区(小区)院落路灯、健身、休闲设施、停车设施、消防安全设施、窨井盖等雨污设施、垃圾桶等垃圾收集设施齐备、完好。

垃圾收集设施如有破损、缺失,按缺损比例扣除相应分数。

 

 

②设施整洁(3分)

院落内各类公共设施无乱张贴,乱刻画。

发现1处乱张贴、乱刻画扣0.5分,直至扣完。

 

 

2、设施维护(22分)

①区内管道、水井、化粪池检查、消毒、疏通、清掏(3分)

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年清掏不低于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并定期投放消毒药剂。

基本符合的扣1分,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②供水设施(3分)

供水设施无泡冒滴漏现象。

基本符合的扣1分,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③排水沟通畅(3分)

集中居住区内排水沟通畅。

基本符合的扣1分,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④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消防通道畅通(5分)

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基本符合的扣2分,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⑤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5分)

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

基本符合的扣2分,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⑥集中居住区内标识(3分)

集中居住区内房屋幢号、房号及公共配套设施有明显标识。

基本符合的扣2分,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垃圾管理(10分)

1、院落有垃圾收运站(点)(2分)

院落有垃圾收运站(点)。

无垃圾收运站(点)扣2分

 

 

2、垃圾日常清运

(8分)

清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保持垃圾房、垃圾桶、垃圾池垃圾无溢出,周边卫生干净、整洁。

若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房、垃圾桶、垃圾池内垃圾溢出,每发现一处扣2分,直至扣完。

 

 

公共秩序维护(10分)

1、巡查巡逻(4分)

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4小时巡查1次,且有巡逻记录。

基本符合的扣2分,不符合要求的扣4分。

 

 

2、人员来访有记录、车辆停放有序(4分)

人员来访有记录、车辆停放有序。

基本符合的扣2分,不符合要求的扣4分。

 

 

3、道路有标识(2分)

道路有标识。

基本符合的扣1分,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绿化养护(10分)

1、花木日常维护(5分)

对花木及时浇灌,适时补栽补种。

基本符合的扣2分,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2、花草、树木预防病虫害(5分)

根据长势,适时喷洒药物,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

基本符合的扣2分,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加分项

 

 

总分

 

注:社区服务科按照环境卫生考核表分数*60%为本月小区环境卫生日常考核最终分数。

附件3:

社区服务科对物业考核评分表

考核内容

具体标准

分值

评分细则

得分

及时处理小区信访舆情

及时落实业主的合理诉求,无打骂业主等恶劣行为

3

未及时处理业主合理诉求,群众反复投诉物业服务质量的视情况扣分

 

落实街办交办相关工作

协助街办完成小区管理相关工作

2

视情况扣分

 

物业服务合同相关工作

配合相关科室检查(督查)人员进行相关检查工作

5

视情况扣分

 

总分

 

备注:考核实行百分制,每月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内容为:

(一)小区环境卫生日常考核60分;

(二)小区代管村(社区)考核20分;

(三)小区业主满意度10分;
(四)街办社区服务科考核10分。

★七、商务要求(按招标文件6.1中承诺内容进行承诺)

1.验收

验收方案

履约验收的主体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桂湖街道办事处

时间

每月进行考核,采取定期考核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方式

考核实行百分制。按照考核标准实施定期或不定期考核计分,月末统计考核成绩。

程序

分期验收

验收内容及标准

技术履约内容及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应答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商务履约内容及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购文件的商务要求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应答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执行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签订合同后10日内支付预付款,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40%。预付款的扣回方式按季度同等比例。进度款项按月进行考核,经考核通过后,采购人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按每季度进行支付。采购人按该季度服务费的的项目考核结果金额扣除预定比例的预付款后支付给供应商,采购人每次支付服务费前,供应商须递交拨付服务费的票据。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物业服务费。

4.物业费不含保修期内的维保费用和保修期满后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及整体更换(2000元以上)、变压器强检费用。

5.按包干制收费模式,盈亏均由物业公司承担。

6.考核标准:接受并执行街道制定的《桂湖街道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考核办法》。

7.履约方式及履约时间:服务期限共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日内,中标人自带机具、办公用品及人员服装等工作必备物品、人员进场,履行应尽合同义务。上年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下年合同。

8.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1)中标人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标人因不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而引起的纠纷或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经济赔偿责任,并向采购人赔偿因此对采购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2)若采购人对中标人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进行罚款或扣除相应物业服务费;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应给予采购人经济赔偿。

(3)中标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或在管理和服务中有徇私舞弊、渎职行为、平时擅自收费行为的,采购人有权督促和要求中标人清退所收费用,并向中标人按发生费用和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双倍处罚和索赔,亦有权终止本合同。

(4)因中标人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采购人所有经济损失;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5)在项目本合同签订后,履行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发生合同解除或终止情形,中标人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移交由采购人提供的全部物业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相关档案资料,不得有毁损、擅自涂改和遗失情况;否则中标人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若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的所有经济损失。

(6)若因采购人原因逾期支付供应商物业服务费,除应及时支付,还应向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金额1‰/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中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7)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应对中标人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八、报价要求

1.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5.651万元/年,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应当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签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无效。如因断电、断网、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系统无法使用的,由投标人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或者说明。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报价包含员工工资、社保、加班费;服装费;物资耗材工具;综合维修日常维护费【含化粪池清理维护费用、避雷系统检测费等】;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能耗费(含公共照明及其他设施能耗电费、保洁绿化用水费用);招标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3.1员工工资:不得低于《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22】11号)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新都区执行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月)。

3.2社保:按法定要求为员工购买城镇职工保险(城镇职工保险缴纳应包含养老保险16%、医疗保险(含大病)7.5%、失业保险0.6%、工伤保险0.16%、生育保险0.8%,合计25.06%),人员社会保险不得低于最新成都市项目所在地企业员工最低社保标准。

3.3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保洁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按照2人在岗计算,秩序维护员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按照3人在岗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按规定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共11天计算并予以支付;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三)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本项目配备人员不涉及日常加班,如涉及周末加班进行调休。

3.4服装费:由供应商按自身经验结合本项目情况计算。

3.5物资耗材工具:由供应商按自身经验结合本项目情况计算物资耗材工具。

3.6综合维修日常维护费: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本项目情况逐一分项列明化粪池清理维护费用、避雷系统检测费。

3.7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能耗费: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本项目情况逐一分项列明公共照明及其他设施能耗电费、保洁绿化用水费用(保洁绿化每个月用水量预计132立方米左右,供报价参考)。

3.8管理费:由供应商按自身经验结合本项目情况计算。

3.9利润:由供应商按自身经验结合本项目情况计算。

3.10税金:以上述费用之和按增值税比例,增值税率按各投标人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比例计算,投标人应明确各自增值税纳税人身份。(说明:明确投标人增值税纳税人身份。)

附:分项报价明细表

一、员工工资、福利待遇

序号

岗位

岗位人员数量

工资

社保

加班费

合计(元/年)

备注

1

项目经理

1

 

 

 

 

 

2

客户经理

1

 

 

 

 

 

3

综合维修人员

1

 

 

 

 

 

4

保洁人员

12

 

 

 

 

 

5

秩序维护人员

18

 

 

 

 

 

本项合计(元/年)

 

 

二、其它费用

序号

费用类别

费用金额(元/月)

合计(元/年)

备注

1

服装费

 

 

 

2

物资耗材工具

 

 

 

3

 

化粪池清理维护费用

 

 

 

4

避雷系统检测费

 

 

 

5

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能耗费

公共照明及其他设施能耗电费

 

 

 

6

保洁绿化用水费用

 

 

 

……

 

 

 

 

本项合计(元/年)

三、管理费、利润及税费

序号

费用类别

金额(元/年)

备注

1

管理费

 

 

2

利润

 

 

3

税金

 

 

本项合计(元/年)

 

 

 

一、二、三项费用共计

 

 

备注:1、如投标人因履约需要有分项报价表未列出的报价项目,可自行添加并计入投标报价。

2.投标人应根据以上表格格式填写分项报价,报价合计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一切费用。

★(九)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项目服务方案(说明:投标人按下列要求提供服务方案)

1.“项目现场分析”方案应当包含:“本项目服务重点难点分析”、“本项目服务难点问题解决措施”2项内容。

2.“综合服务”方案应当包含:“客户服务场所设置”、“人员配置”、“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标识设置”、“客户服务(在客户服务中明确宠物管理制度与措施)”、“专项委托服务管理”7项内容。

3.“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和维修养护”方案应当包含:“综合管理”、“共用部位巡查”、“共用设施设备巡查”3项内容。

4.“装饰装修管理”方案应当包含:“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制度”、“管理流程”2项内容。

5.“公共秩序维护”方案应当包含:“日常秩序维护工作流程”、“外来人员管理制度和机动车进出登记管理制度”、“人员服务礼仪标准”、“安全管理及巡查措施”、“监控资料管理措施”、“租户管理制度”、“大宗物品进出管理制度”7项内容。

6.“环境卫生维护”方案应当包含:“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物业共用部分清洁”2项内容。

7.“绿化养护”方案应当包含:“灌溉”、“施肥”、“病虫害防治”、“整形修剪”、“除草”、“垃圾处理”6项内容。

8.“社区文化建设”方案应当包含:“社区文化宣传”、“社区文化活动的开展计划”2项内容。

9.其它服务方案应当包括:“戒毒、防邪防控服务方案”“小区违建治理服务方案”2项内容。

10.应急措施方案应当包括:“本项目范围突然断水、断电的应急措施”“业主与使用人自用部位排水设施阻塞的应急措施”“雨、污水管及排水管网阻塞的应急措施”“消防应急措施”“治安应急措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防汛预案”7项内容。

注:条款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按3.2.2服务要求执行。

3.2.4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采购包1:

按3.2.2服务要求执行。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按3.2.2服务要求执行。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锦水苑小区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验收办法:中标人与采购人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分期付款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签订合同后10日内支付预付款,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40%。其余款项按月进行考核,经考核通过后,采购人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按每季度进行支付。采购人每次支付服务费前,供应商须递交拨付服务费的票据,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供应商第一季度服务完成,采购人收到供应商递交拨付第一季度服务费的票据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供应商第二季度服务完成,采购人收到供应商递交拨付第二季度服务费的票据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供应商第三季度服务完成,采购人收到供应商递交拨付第三季度服务费的票据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供应商第四季度服务完成,采购人收到供应商递交拨付第四季度服务费的票据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00%。

3.3.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1)中标人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标人因不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而引起的纠纷或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经济赔偿责任,并向采购人赔偿因此对采购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2)若采购人对中标人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进行罚款或扣除相应物业服务费;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应给予采购人经济赔偿。(3)中标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或在管理和服务中有徇私舞弊、渎职行为、平时擅自收费行为的,采购人有权督促和要求中标人清退所收费用,并向中标人按发生费用和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双倍处罚和索赔,亦有权终止本合同。(4)因中标人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采购人所有经济损失;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5)在项目本合同签订后,履行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发生合同解除或终止情形,中标人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移交由采购人提供的全部物业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相关档案资料,不得有毁损、擅自涂改和遗失情况;否则中标人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若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的所有经济损失。(6)若因采购人原因逾期支付供应商物业服务费,除应及时支付,还应向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金额1‰/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中标人有权终止合同。(7)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应对中标人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3.5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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