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3.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服务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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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无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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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清单及服务参数 |
序号 |
采购服务名称 |
分项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参数 |
分项预算合计(万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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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宁市2023年度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学科培训 |
无 |
1 |
项 |
一、培训目标 为贯彻落实南宁市教育局《品质教育 学在南宁——南宁市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2021-2023)》、《南宁市教学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的精神,帮助广大一线高中教师整体把握、准确理解新课程标准,促进教师教学观念和教学行为的转变,提升教师实施新课程新教材(以下简称“双新改革”)的能力,全面推进南宁市新时代教育整体高质量发展。 二、采购需求 (一)培训对象:市、县区高中学科教研员及南宁市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的高一、高二年级骨干教师。 (二)培训方式及人数:本次培训采用线下集中培训的方式,参加本次培训的人数总计1315人,各学科培训人数分配如下: 语文120人,数学120人,英语120人,物理90人,化学90人,生物学90人,思想政治90人,历史90人,地理90人,音乐83人,体育83人,美术83人,信息技术83人,通用技术83人。每学科一个班级。 (三)培训地点:南宁市 (四)培训时间安排:各学科安排2天的培训时间,时间安排在2023年8月期间,各学科具体培训时间待定。 (五)培训内容 1.各学科课程标准培训。学习和研究各学科的课程目标、具体内容和课堂教学实施策略等。 2.各学科新教材培训。掌握新教材的编写意图、结构内容、课程评价、价值取向和要求等方面的特点。 3.各学科教-学-评一体化实施策略。新教材教学设计与典型案例分析等。 4.选课走班与新高考的对接,学生职业生涯规划。 5.新课程新教材实施背景下教师专业发展。 (六)培训团队 1.要有在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组织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专题培训的经验。 2. 参加过新高考、新课改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包括教育部双新改革专家、大学新课程改革研究专家、双新改革先行地区教研部门和中学一线教师,中学教师须为特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及聘用合同。 ▲3.课程设计专家团队所有人都必须具有高级职称,不少于10位省级高校教育专家,不少于10位中学特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4. 学科教学专家培训后能择时深入教学一线开展教学诊断与指导工作,费用另行计算。 (七)培训服务与管理 1.每班配备一名班主任,负责班级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并保持与培训学员和培训专家的良好沟通; 2.培训管理人员负责安排学员在学习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三、经费预算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自治区本级中小学及职业院校教师培训项目支出定额标准有关问题的函》,教师在区内培训按每人每天400元计算。参加本次培训的人数总计1315人,每人参加2天培训,费用总计人民币壹佰零伍万贰仟元整,¥1,052,000。 四、培训方案 投标文件中提供培训方案,方案设计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培训对象特点、培训目标和需求精心研制,目标明确,突出重点,细化措施,操作性强,体现区域特色;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培训目标定位及对象分析、课程资源和课程设置、培训方式、考核评价和跟踪指导、培训师资及管理团队、后勤保障、特色与创新等。 五、培训材料 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培训过程材料,包括调研诊断报告、项目实施方案、课程资源、培训项目总结报告(包括各阶段总结)、参训学员名单信息和考核结果、培训签到表、培训课件、培训工作简报(每阶段1份)、培训绩效自评报告、学员培训满意度测评问卷及问卷分析报告、优秀典型案例汇编、培训的过程性照片及各阶段亮点视频、宣传材料等。 |
105.2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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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 二、培训时间:各学科安排2天的培训时间,时间安排在2023年8月期间,各学科具体培训时间待定。 三、服务地点:广西南宁市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四、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包括全部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市内交通费(接送站、现场教学)、劳务费、现场教学等其他费用(不包含出发城市至培训地的往返交通费用,以及因特殊培训需要可能产生的城际交通费用);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招标代理服务费等费用。 (4)与本项目服务业务有关一切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 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培训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开具正式发票,培训费按实际参加培训人数支付。如最后结算的培训费超过采购预算,则按采购预算结算,超出部分,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中标人应当承担全部风险。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通过转账的方式一次性将合同款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中标人付款的条件。 五、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1、按合同文本执行,未尽事宜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南宁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履约验收评价管理办法》[南财采〔2019〕217号]规定执行。 2、验收考核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报价时应考虑相关费用。 3、中标人在服务验收时由采购单位对照公开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功能目标及服务指标全面核对检验,如不符合投标文件的服务承诺和其他承诺以及提供虚假承诺的,按相关规定做违约处理,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和费用,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投标人中标并签订合同后,须在培训项目实施前根据培训对象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具体的实施方案,对培训项目训前、训中、训后各阶段在时间节点、进度控制、组织管理、质量要求等方面提出明确具体的安排,经采购人同意后组织实施。 八、中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达不到履约要求,视为违约,由中标人按实际赔偿损失,并将由采购人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1、不按照上述规定的时间要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不按照上述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交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3、培训过程不按双方确认的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执行的。 4、不经采购人同意擅自调换培训专家的。 5、培训资源及培训材料造假的。 6、由于培训管理失误造成较大事故的。 九、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培训项目承担机构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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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在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提供响应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真假核实,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否则采购人有权按照合同条款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并上报财政部门进行处理。 2、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为105.2万元,各服务分项预算详见上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总预算及各分项服务预算单价,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