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述
见附件“用户需求”
二、用户需求
见附件“用户需求”
说明:
1、为保证招标的合法性、公平性,投标人认为上述项目技术需求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可在收到或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招标人将及时进行调查或组织论证,如情况属实,招标人将对上述相关技术需求做相应修改。
2、项目附件所列采购需求,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不合理处进行修改调整,并说明详细理由,招标人如在附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标准以及参照的规格、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标准、规格或型号,但这些修改和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招标人在附件中要求及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规格、型号的要求。
三、付款条件
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
四、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和相关证明文件内容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其中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投标文件和相关证明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部分格式详见第六章)
1、商务标文件: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报价明细表;
(4)资格条件响应表;
(5)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2、技术标文件:
(1)投标人公司简介
(2)项目整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包括对采购项目服务内容的理解以及投标人完成采购项目的具体实施计划、方法,人力、物力、技术力量的投入,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服务承诺及其他独具特色的服务;
②拟派服务人员情况及其资格;
③突发事件、应急服务措施;
(3)项目组人员的配置;
(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扫描件);
(5)按照《项目招标需求》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性资料以及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3、相关证明文件:
(1)投标人情况简介;
(2)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均为原件扫描件;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扫描件;
(4)投标人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5)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6)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止至开标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中小企业声明函;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
(10)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业绩、信誉和信用的其他材料;(如有)
(1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及证明资料。
说明: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中,营业执照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政府网站进行查询的事项,投标人可提供也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人将在开标后至评标前进行网上查询,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五、投标说明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附件:
强戒所医疗合作服务招标需求
一、服务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国权北路70号上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二、服务方资格要求:经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注册具有行医资格的医院。
三、服务需求内容:
1、对上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被监管人员提供以下医疗服务:
(1)强戒所入所新收体检、在线咨询;
(2)每日医疗查房、巡诊,提供诊断、治疗服务;
(3)可在戒毒所内完成的小手术;
(4)突发危重疾病的院前急救和外出就医陪护;
(5)做好医疗记录,建立病史档案;
(6)开展会诊:本院会诊、陪同外院专家会诊及远程会诊;
(7)其他诊疗工作;
(8)配合开展被监管人员诊断评估工作;
(9)开展医疗卫生业务知识、急救技能培训;
(10)防疫服务及监所封闭管理期间医疗服务;
(11)公卫中心艾滋病专家会诊;
(12)肺科医院肺结核专家会诊;
(13)岳阳医院专家会诊;
(14)精神卫生中心专家会诊;
(15)除公卫中心、岳阳医院、肺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以外的外院专家会诊服务;
(16)远程医疗服务。
2、对上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被监管人员提供以下护理服务:
(1)每日护理查房,观察病情;
(2)给药、药品管理;
(3)辅助检查采样和消毒隔离;
(4)重症戒毒人员生活护理;
(5)戒毒人员出入所护理;
(6)做好护理记录及各类护理台帐统计;
(7)消毒防疫工作,避免传染病在所内传播;
(8)对被监管人员开展医疗卫生健康宣教;
(9)防疫服务及监所封闭管理期间护理工作;
(10)其他护理工作。
3、为上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被监管人员提供以下医技服务:
(1)提供心电图远程诊断服务。
4、其他服务
(1)专科医院专家医疗业务知识培训、讲座;
(2)专业急救技能培训、院前急救技能培训及讲座等。
四、服务人员及技术需求:
1、为上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提供不少于以下数量的医务人员及技术:
(1)住院医生9人,其中2人为在职医生;常规工作模式为日班+值班制,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封闭勤务;
(2)护士或护士以上级别护理人员10名,工作模式一部分为日班+值班制,一部分为翻班制;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封闭勤务;
(3)会诊专家:公卫中心艾滋病会诊,专家1人,每周至少1次,全年不少于52次;肺科医院肺结核会诊,专家1人,每周至少1次,全年不少于52次;
岳阳医院会诊,专家1人,每周至少两次,全年不少于104次;精神卫生中心会诊,专家1人,每周至少1次,全年不少于52次。
(4)远程医疗服务:远程心电图2台24小时待机。
(5)医疗档案服务:全年电子化医疗档案服务。电子化医疗档案系统维护人员1人,每周至少2次,对电子化医疗档案系统进行进行升级、维护,全年不少于104次。
(6)中标单位支付上海曲阳医院开展每周一次的巡诊服务费用(1000元/次,合计48000元/年)。
(7)本项目含甲方在上海曲阳医院设立监管病房的费用;监管病床费用771元/天,上海曲阳医院一号楼“512”病房共3个床位,合计281415元/年,基本病房医疗费如有调整的按最新文件执行。该费用由中标单位于2023年12月底前一次性支付给上海曲阳医院。
★上述第(6)“上海曲阳医院开展每周一次的巡诊服务”费用及第(7)条“监管病房床位”费用为固定金额不得调整,且投标总价必须包含这两项费用。如调整上述两项费用金额或投标总价未包含上述两项费用的,将按无效标处理。
2、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派驻到强制隔离戒毒所人员年龄男性应在65周岁以下,女性应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住院医师应具有内科/内科急诊或全科执业资质,医师中应至少含一名心内科医师;护士或护师具有护理执业资质;上述人员除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外,主执业点应注册在派驻医院。强制戒毒所医生应具有街道医院一级(含)以上医院临床工作经历。
3)各岗位派驻人员均应有独立开展临床诊疗、护理及相关操作的能力;符合监所医疗工作特点和要求。
4)无违法犯罪记录,派出单位应做相应的政审和背景调查。
5)能熟练使用电脑,综合能力较强。
3、人员调整原则
1)人员相对固定,发生人员变动前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确保人员轮换不会影响所内医疗工作。
2)若因派驻人员超龄服务、工作能力不足或工作中不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结合实际提出人员调整需求,派驻单位应在接到人员调整通知后一个月内予以调整。
4、费用调整原则
(1)若因疫情监所封闭管理等原因,不能按原计划执行的服务项目,应调整用于医护人员的补贴或用于购置医疗防疫物资。
(2)若因强戒所业务量变化需调整医护人员需求,则相应调整会诊服务需求用于医护人员调整的费用支出。
调整的服务项目需求,由医疗合作项目中标医院与监所协定。
五、派驻人员具体职责:
住院医师:开展门检收治、查房、巡诊工作;出具诊断、开具医嘱;制作病历文书;陪同外院专家开展会诊工作;开展清创、缝合、换药等必要的治疗;实施抢救;必要时陪同戒毒人员外诊;开展戒毒人员躯体情况排摸;开展诊断评估。护士:开展病情观察;执行医嘱;执行辅助检查;口服及注射给药;中队药品管理;消毒隔离;重点重症人员生活护理;戒毒人员出入所护理;制作护理病历及各类台帐。
各医技岗位(放射科影像技师、放射科影像医师、检验师、B超影像诊断医生、心电图诊断医生):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独立开展各岗位医技工作。
住院医师:开展门检收治、查房、巡诊工作;出具诊断、开具医嘱;制作病历文书;陪同外院专家开展会诊工作;开展清创、缝合、换药等必要的治疗;实施抢救;必要时陪同戒毒人员外诊;开展戒毒人员躯体情况排摸;开展诊断评估。护士:开展病情观察;执行医嘱;执行辅助检查;口服及注射给药;中队药品管理;消毒隔离;重点重症人员生活护理;戒毒人员出入所护理;制作护理病历及各类台帐。
为上海市强制医疗所的病人提供以下服务:
1、会诊服务全年不少于26次,请岳阳医院等外院专家会诊疑难杂症等,为强疗所日常医疗服务。
2、为上海市强制医疗所及上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被监管人员提供以下服务:
(1)放射科影像服务:
放射科影像技师4名,工作模式为24小时翻班制。职称放射技师及以上,根据强制医疗所新所CT室的工作,派驻到强制医疗所放射科影像技师需持有CT技师上岗证;
放射科影像诊断医生1名,工作模式为工作日的日班。职称放射医师及以上,根据强制医疗所新所CT室的工作,放射科影像诊断医师需持有CT诊断医师上岗证。
(2)检验服务:
检验师4名,工作模式为24小时翻班制。职称检验师及以上,能操作干式生化分析仪和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检验仪器。
六、服务周期要求:
1、本项目服务周期:1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如本次中标供应商不是原服务单位,则新中标供应商按照中标金额的月平均费用支付给原供应商2023年1月至合同签订月的服务费用,服务费用按照本次的中标金额进行换算,且新中标服务商应承诺在下年度业主签订新的合同前提供约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