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要求
(一)财政支出项目重点绩效评价
1.预算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包括单位的预算是否符合财政部门关于预算编制的要求和规范、绩效目标设置是否合理、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单位对人员成本、重点行政成本的控制程度及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性程度等情况。
2.预算执行。包括单位预算完成及调整程度,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对机构运转成本和“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对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控制程度以及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等。
3.预算管理。包括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健全情况,资金规范运行情况,预决算信息的公开透明情况等。
4.资产管理。包括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资产配置、使用、安全等方面的情况。
5.职责履行和履职效益情况。包括单位履职和工作任务目标落实情况,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办理落实情况,部门履职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等。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1.履职效能。包括部门(单位)工作目标设定依据充分性和合理性,工作目标总体实现程度,核心业务目标实现程度,基础管理工作情况等。
2.管理效率。包括部门(单位)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其他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3.社会效应。包括部门(单位)履职对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环境影响,服务对象、管理对象的社会满意度等。
4.可持续性。包括部门(单位)体制机制改革情况,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二、服务项目说明及实质性要求
为确保项目进度时效,各供应商可对其中多包进行竞争性磋商,但只能成交一个包。
成交供应商,需选配优秀专业人员组成绩效评价小组,独立、客观、公正和规范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要及时进驻被评价项目单位,完成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对其项目自评报告进行查对核实,拟订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包括拟定相关评价指标、指标说明、评价标准、分值权重、评价方式方法等)。按照县财政局核准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客观公正实施绩效评价,认真开展现场勘验、检查、核实、社会问卷调查,按时完成各项绩效评价任务,向县财政局报送绩效评价报告。
1、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准确掌握项目概况,充分了解与项目绩效评价有关的政策文件及资料;确定合适的绩效评价指标;
2、制定评价工作方案:严格按照采购人规定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格式及编写要求编写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3、现场调查核实评价:严格按照评审通过并修改完善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进行现场了解情况、核实凭证、调查取数。成交供应商须保证数据来源可靠和取数过程合理合规;
4、撰写绩效评价报告: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格式要求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报告应内容翔实,依据真实、论证充分,数据准确、分析透彻,底稿及附件齐全;绩效目标、评价指标体系、主要成绩、问题分析以及对策建议应有鲜明逻辑关系;对策建议应具有针对性,对策建议还应具备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绩效评价报告应有项目负责人签字,并盖机构公章。成交供应商应按时向采购人递交评价报告,并根据采购人及专家评审会的评审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5、成交供应商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时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门有关工作规范及相关行业政策和标准开展,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对评价结论负责;
6、独立完成评价业务,严禁成交供应商转包、分包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业务再委托给其他机构;
7、对工作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主动接受采购人的业务指导;
8、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记录项目评价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
9、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未经采购人批准,成交供应商及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泄漏或公开评价项目的有关情况;
10、提供的绩效评价及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
11、绩效评价工作应当严格执行财政部、长治市财政局、长子县财政局关于预算绩效评价等文件规定;
三、人员要求
1、供应商应配备了解预算绩效评价政策文件、具有绩效评价从业经验,满足绩效评价工作需要的项目组,以提供全面的绩效评价咨询服务,并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能够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进行。
2、供应商委派的项目组负责人须具有相应的职业资质或技术职称,并承担过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能够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状况及时地分析并预见各种影响因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和办法。报价时应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3、项目组其他人员须具备相关经济专业知识或类似项目绩效评价经验。
4、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制度,能够为项目组提供项目相关行业的专家支持系统。
5、项目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以保证绩效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四、费用要求
服务报价包含为完成项目绩效评价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以下各项费用:现场调研评价费用、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研发费用、绩效评价工作聘请专家费、社会调查费用、绩效评价报告撰写费用、合理利润及其他为完成绩效评价所需的交通、住宿、餐饮等一切费用。
服务报价可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下浮,但低于成本价格的报价视为无效。
供应商服务费按照《长治市关于规范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待项目全周期完成后,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核指标分值权重支付委托评价费用。
五、其他要求
1、签定合同日期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签约。
2、服务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并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3、服务地点
根据项目需要确定。
4、不得向被评价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5、成交供应商在合约履行期间,采购人如发现其专业能力较差或不能有效与采购人配合并履行其评价业务职责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绩效评价业务专业人员,并相应扣减委托费用,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分包情况
长子县财政局2022年度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 |
包号 |
1 |
交通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文物中心、南陈政府、大堡头中学、王峪中心 |
灾后恢复重建资金 |
2,591.00 |
一包 |
2 |
长子县教育局 |
新建漳源路幼儿园建设项目资金 |
1,500.00 |
|
3 |
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长子县供热一体化项目宋村至县城供热管道敷设补贴款 |
8,000.00 |
|
4 |
长子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新建妇女儿童门诊住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 |
6,200.00 |
|
5 |
教育局、慈林政府、宋村卫生院、南陈卫生院、石哲卫生院 |
2022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 |
825.00 |
|
6 |
长子县教育局 |
中小学校保安 |
332.20 |
|
7 |
长子县农业农村局 |
长子县农业农村局农田排涝系统恢复重建项目 |
600.00 |
二包 |
8 |
长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
疫情防控经费 |
1,987.75 |
|
9 |
长子县财政局 |
长子县数智小镇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
10,700.00 |
|
10 |
长子县第一中学校 |
长子县第一中学校南校区扩建及北校区修缮项目 |
7,602.57 |
|
11 |
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长子县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1,800.00 |
|
12 |
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长子县革命烈士陵园塔基及边坡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
499.99 |
三包 |
13 |
长子县民政局 |
长子县殡仪馆建设项目 |
3,900.00 |
|
14 |
长子县人民医院 |
疫情防控经费 |
2,758.48 |
|
15 |
长子县水利局 |
农村供水应急水源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PPP项目 |
18,424.78 |
|
16 |
长子县慈林镇人民政府 |
长子县慈林镇(规划)节能环保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2,000.00 |
|
17 |
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中国义乌长子工厂(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
13,000.00 |
四包 |
18 |
长子县中医院 |
疫情防控经费 |
2,000.90 |
|
19 |
长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2020-2022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 |
119.30 |
|
20 |
长子县交通运输局 |
省道黄龙线长子县过境公路改建项目 |
5,400.00 |
|
21 |
长子县商务局 |
2022年数字消费券 |
1,000.00 |
|
22 |
长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 |
33,551.98 |
五包 |
23 |
长子县社会保险中心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补助经费 |
5,791.00 |
|
24 |
长子县农业农村局 |
2021年第二批支持一产高质量发展市级补贴资金 |
1,532.85 |
|
25 |
长子县交通运输局 |
疫情防控经费 |
551.42 |
|
26 |
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长子县3×116新建热源厂及智慧供暖工程 |
2,000.00 |
|
27 |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长子分局 |
长子县浊漳南源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项目 |
3,043.00 |
六包 |
28 |
中国共产党长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基层社会治理经费 |
1,099.67 |
|
29 |
各乡镇 |
村级管理费 |
3,192.00 |
|
30 |
长子县农业农村局 |
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 |
2,230.40 |
|
31 |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长子分局 |
长子县申村水库周边村庄生活污水管道工程 |
1,600.00 |
|
总计 |
|
|
145,83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