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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地质灾害风险“一坡一卡”调查评价项目(含东钱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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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501160001595782 发布时间:2025-01-16 文档页数:57页 所需下载券:10
鄞州区地质灾害风险“一坡一卡”调查评价项目(含东钱湖)

采购需求

前 附 表

序号

项目

采购需求内容

1

采购内容

详见本章内容

2

单位及数量

详见本章内容

3

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详见本章内容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详见本章内容

5

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家现行相关政策的要求

6

技术规格要求

详见本章内容

7

物理特性要求

详见本章内容

8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详见本章内容

9

验收标准

按照中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及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标准进行验收

10

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供应商可自行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在勘察过程中,供应商自行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11

演示时间及地点

12

样品要求

13

本项目的核心产品

14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一、商务要求表

项目

招标要求

★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

(2)采购预算:人民币390000.00元。

(3)最高限价:人民币390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4)供应商须报出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的响应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人工、交通、仪器设备、调研、资料收集与分析、成果报告编制和管理、专家咨询论证费(如有)、验收、保险、招标代理服务费、利润、管理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即完成本项目服务并出具报告涉及的全部费用。

(5)合同履约期限内,中标人承诺的成交价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变动而调整。(6)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合同履约期限

于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最终成果编制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于合同签订前书面承诺放弃预付款或降低预付款支付比例的,可不适用本条款)

(2)最终提交成果资料后,采购人收到符合财务制度的发票后,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

 

二、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宁波市地质灾害风险智控提能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浙江省地质灾害风险”一坡一卡“调查评价技术要求(试行)》,开展地质灾害风险“一坡一卡”建设工作,以地质灾害风险管理理论为基础,通过资料收集分析、斜坡单元划分、综合遥感解译、野外补充调查等工作,识别斜坡单元内地质灾害风险和承灾对象,划定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设定降雨阈值,构建“一坡一卡”空间数据库,并编制鄞州区“一坡一卡”风险调查报告、风险调查附图、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图册。

(二)工作内容

1、资料收集:鄞州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十四五)、以往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成果(包含风险普查、乡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切坡建房、农村山区、小流域泥石流、历史灾害点(核销)、在库灾害点、即查即治灾害点等)、高精度地理测绘成果、承灾体等资料。

2、划分斜坡单元。一是参照《浙江省地质灾害风险”一坡一卡“调查评价技术要求(试行)》、《浙江省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试行)》中“附录B斜坡单元划分方法”对未开展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的区域划分斜坡单元。二是对已开展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的区域以往划分斜坡单元进行梳理、调整。以区级行政区为单元,利用高精度DEM、DOM等遥感数据和山区住房人口资料,补充划分鄞州区未开展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的区域斜坡单元,最终形成全区域山地丘陵区斜坡单元。

3、调查划定潜在致灾体、承灾体范围。在收集整理分析以往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切坡建房调查、年度排查等成果基础上,开展遥感调查和野外补充调查,分别划定斜坡单元内潜在致灾体和承灾体范围。

1.遥感调查:对区内未做过山区乡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的山区乡镇区域(除去平原区),采用高精度地理测绘成果开展孕灾地质条件及承灾体调查,参照《浙江省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试行)》中“6.2遥感调查”的要求执行。

2.地面补充调查:在充分集成以往地质灾害调查评价资料基础上,对无法获取相关参数的斜坡(沟谷)单元开展地面补充调查。

(1)地面补充调查的对象包括斜坡(沟谷)孕灾地质条件、承灾体等。

(2)调查手图应采用比例尺不小于1:2000的地形图。对地质灾害(隐患)、地质界线(面)、构造、地形地貌和松散层厚度变化点、人工开挖边坡、坡脚或沟口有堆积体、挤占沟道等有重要意义的地段,应有调查点控制。

(3)野外记录格式参照《浙江省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试行)》中“6.4地面调查第4条”的要求。

(4)斜坡(沟谷)孕灾地质条件调查的具体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参照《浙江省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试行)》中“7孕灾地质条件调查”的要求。

(5)承灾体风险识别,应在致灾体规模和边界范围划定的基础上,经综合研判圈定致灾体最大影响范围,识别该范围内的承灾体类型、建筑类型、结构特征、建筑数量、空间分布、人员数量(户籍和常住人口)等。人工边坡或不稳定斜坡影响范围按边坡高度一定比例自坡脚向前推相应距离(一般影响第1-3排房屋,情况特别严重的适当外扩),泥石流隐患沟影响范围视沟口地形条件圈定。

(6)承灾体调查的具体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参照《浙江省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试行)》中“9承灾体调查”的要求。

4、地质灾害评价及划定。开展斜坡单元地质灾害易发性、危险性和风险评价,划定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

(1)地质灾害评价内容包括地质灾害易发性评价、危险性评价、风险评价。

(2)地质灾害评价对象斜坡型滑坡、崩塌和沟谷型泥石流。

(3)地质灾害评价具体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参照《浙江省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试行)》中“10地质灾害易发性评价、1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12地质灾害风险评价”中“区域地质灾害评价”的要求。

(4)对特大暴雨工况下地质灾害中风险区及以上的区域,划定为风险防范区。

5、降雨预警阈值设定。在充分收集分析以往地质灾害发生特征和降雨资料的基础上,采用定量计算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灵活设定斜坡(沟谷)降雨预警阈值。参照《浙江省地质灾害风险”一坡一卡“调查评价技术要求(试行)》、《浙江省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试行)》中“附录M降雨阈值研究的主要方法”的要求执行。

6、成果编制。全面总结地质灾害风险“一坡一卡”调查评价取得的成果,划定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提出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对策建议。构建具有斜坡单元、潜在承灾体范围及相应属性的地质灾害风险“一坡一卡”空间数据库。

7、报告编制

(1)设计书参照《浙江省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试行)》附录A编写,不含钻探、物探等工作。

(2)成果资料包括成果报告、数据库建设报告及其评审意见、设计书及其审查意见。成果报告参照《浙江省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试行)》附录O编写,数据库建设报告参照《突发性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信息化技术要求(试行)》“8.1信息化工作报告提纲”编写。

(3)成果报告主要附件包括:

①鄞州区地质灾害风险“一坡一卡”调查实际材料图;

②鄞州区孕灾地质条件图/工程地质图;

③鄞州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图;

④鄞州区地质灾害危险程度分区图(特大暴雨工况);

⑤鄞州区地质灾害人口伤亡风险分区图(特大暴雨工况、户籍人口);

⑥鄞州区地质灾害经济损失风险分区图(特大暴雨工况);

⑦鄞州区地质灾害综合风险分区图(特大暴雨工况);

⑧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图册(未开展乡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分乡镇编制)

(三)时间进度要求

于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最终成果编制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

(四)项目成果要求

按照《浙江省地质灾害风险”一坡一卡“调查评价技术要求(试行)》提交武义县“一坡一卡”风险调查报告、风险调查附图、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图册(未开展乡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分乡镇编制)、数据库建设报告等。

(六)其他要求

1、成果维护:成果提交后2年内,如采购人有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成果维护。

2、人员及设备配备要求: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必须按时完成任务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以保证项目完成的质量;相关人员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3、安全文明作业要求:中标人必须重视安全文明工作,并按相关技术规程、规范和规定进行作业,确保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交通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4、中标人必须对调查期间收集的资料及形成的数据和成果承担安全、保密责任。

5、采购人在合同范围内使用研究成果不受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专利权、版权、设计、其他知识产权或使用许可的法律纠纷,倘若发生有关的诉讼,完全由中标人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

6、本项目所有成果的版权属采购人所有,未经同意,中标人不得自行删除、复制、修改、转移数据,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采购人提供的任何业务资料,中标人需认真保管、严格保密,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7、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若经采购人发现,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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