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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宁市珠江流域重要干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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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8030000706078 发布时间:2023-08-03 文档页数:104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3年南宁市珠江流域重要干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项目

 采购需求

 

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

(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详见本章附件1),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服务项目中伴随的货物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2. “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3. 不需要投标人对采购需求响应为具体数值的,此采购需求的数值后将以◆号标注。

4. 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服务需求一览表

标段

1分标

采购清单及服务数

序号

采购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服务参数

分项预算合计(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

1

2023年南宁市珠江流域重要干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项目

1

一、项目背景

根据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文件精神,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城市建成区入河(湖、海)排污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的函》(桂环函〔2022〕256号)等工作部署,地市级人民政府承担组织实施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的主体责任,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组织开展深入排查。南宁市为全面摸清红水河、左江、右江、邕江、郁江(横县段)5条河流污水直排口、雨污混排口、雨水口等管网排水口底数,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湖)排污口监管体系,有效管控各类入河(湖)污染物排放,亟需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排查工作,为流域精细化治理打下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入河(湖)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建档、整治等工作机制,按照“全覆盖、重实效、能操作”的原则,于2023年11月中旬前完成红水河、左江、右江、邕江、郁江(横县段)5条河流污水直排口、雨污混排口、雨水口等城市管网排水口摸底调查,逐一登记在册,明确整治责任主体,有效管控各类入河(湖)污染物排放。

三、工作内容

1.遥感影像获取与解译

沿河道线开展遥感航测,航测范围为河道及河道两岸各扩展100米的区域,制作测区正射影像图,并基于遥感影像,解译、标记疑似入河(湖)排污口和可疑区域,形成一级排查成果。正射影像主要技术要求:

(1)数学基础:坐标参照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投影方式为高斯-克吕格投影,按3°分带;

(2)1:2000比例尺;

(3)地面分辨率(GSD)为0.2米;

(4)正射影像分幅:采用矩形分幅,图幅规格为(图幅尺寸:50cm×50cm)。

2.入河排污口现场排查

以第一级排查遥感解译的疑似入河(湖)排污口、可疑区域为基础,增加资料整合分析识别的历史入河(湖)排污口、排查岸线作为现场排查对象,组织人员徒步网格化排查所有岸线,核实入河排污口信息,登记所有发现的入河排污口,查明排污状况,并按填报要求现场填报广西入河(湖、海)排污口排查管理系统APP相关信息。

3.入河排污口现场溯源

所有排查发现并登记的入河(湖)排污口均需开展现场溯源工作。以实地踏勘并结合人员访谈等方式开展溯源,掌握排口上游沟渠、管道等情况,厘清“污染源——排污通道——排污口”脉络。对有水排放入河的排口,需查明上游污染来源,必要时可扩大溯源范围。现场无法溯源的,需说明原因并记录点位编号,后续报请当地相关部门协助溯源。

4.入河排污口快检测流

按照“有水即测”的原则,对有水入河排污口进行水质现场快速检测,并对水体流量进行监测估算。水质快检指标包括pH、COD、氨氮、总磷、总氮。对于排口淹没、半淹没,或因地形原因取水存在危险等特殊情况无法开展水质取样检测及流量监测工作的,应说明情况。现场判断为规范化的排污口,排口设有在线水质监测设施且运行记录正常的,记录排污口相关信息,无需进行监测。

5.入河排污口实验室水质检测

对于现场水质快检任一水质指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水标准的,需采样并送实验室检测分析,实验室检测指标包括pH、COD、氨氮、总磷、总氮,最终水质填报数据以实验室检测结果为准。

6.资料收集与报告编制。资料收集主要内容包括行政区划边界资料、水系水文资料、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水功能区划等环境敏感区资料、历史上已掌握入河(湖)排污口信息、地下管网资料、流域断面监测数据等资料。通过整合分析各类资料,结合现场排查监测成果,编制项目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报告。报告的编制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四、工作要求

1.范围

排查范围:主要开展红水河、左江、右江、邕江、郁江(横县段)5条河流建成区外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排查涉及的流域长度约985公里,涉及马山县、江南区、西乡塘区、隆安县、横州市等县(市、区)。

2.交付成果列表

参照《广西城市建成区入河(湖、海)排污口排查技术细则》,提交以下成果,排查数据应与现有成果相衔接:

2.1.建立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档案;

2.2.南宁市入河(湖)排污口名录及影像资料;

2.3.南宁市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报告;

2.4.排查工作资料;

2.5.入河(湖)排污口遥感影像;

2.6.填报广西入河(湖、海)排污口排查管理系统APP;

2.7.南宁市入河(湖)排污口整治方案。

3.时间安排

3.1.2023年10月10日前,整合入河(湖)污染物排放信息,摸清南宁市珠江流域重要干支流入河排污口底数并同步开展水质水量监测工作;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南宁市珠江流域重要干支流入河排污口溯源、复查工作,完成广西入河(湖、海)排污口排查管理系统APP相关信息填报;2023年11月15日前,制定南宁市入河(湖)排污口整治方案,对排污口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4.监督机制

任务实施过程中标供应商要与采购人保持至少1月2次的例会机制,及时汇报、讨论和处理遇到的相关问题。如遇到重要的问题,要及时沟通解决。

46353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商务条款

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2023年11月15日前提交全部正式成果文件。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南宁市生态环境局指定地点

四、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人提交成果文件后,应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服务,直至整治工作完成。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在≤1小时内响应,在≤1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并采取实质性响应措施,到达现场后必须在≤24小时内解决问题向采购人提交正式书面可行的解决方案,并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方案进行解释说明。

3、其他:投标人的专业技术队伍应具备的条件:①具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②技术人员数量有保障、技术水平过硬;③设施设备完善。

▲五、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包括所有勘察,调研安排,为项目进行考察服务的相关费用以及专家评审费用、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

2、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30%合同款;剩余合同款待提交成果通过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审查小组审核通过后于30日内支付,如审查小组抽查发现缺报漏报情况,每发现一个入河排污口缺报,扣减2600元,每次付款前,中标供应商须提供该支付金额的合法发票。

六、合同履行要求

(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服务技术方案,一旦成交之后须严格按照方案、合同要求及承诺提供服务。服务技术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服务实施计划方案;

(1)按“有口皆查、应查尽查”原则,提出针对本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的项目执行方案;

(2)详细列明承诺参与的各专业人员及设备的配备情况。

2、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3、服务进度保证措施。

(二)、投标时请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和培训方式、内容等。

其他说明

一、进口产品说明

□本表的第 项服务所涉及的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投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投标人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其他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本分标服务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其他

1、是否进行演示:否

2、是否要求提供样品:否

3、是否现场踏勘: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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