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内容
一、项目概况
根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扎实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20〕21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建立全覆盖不动产登记和权籍调查数据库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19〕10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的基础上,采用符合实际的调查方法,将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纳入调查范围,依照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实现统一调查、统一确权、统一登记发证,完成桃城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二、主要任务
项目工作涉及赵圈镇、郑家河沿镇、邓庄镇、河东办事处、何家庄乡共196个村的宅基地发证工作。
三、主要工作内容
1、开展前期准备和相关资料收集
1.1收集资料
包括对已有资料收集分析和乡镇档案收集等内容。
1.2空间图形的处理
将宅基地确权数据库(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为115°30′)转换为省厅要求的高斯-克吕格投影,3°分带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117°
2、审核
配合县局审核,首先对资料进行审核:
(一)权属来源是否合法。
(二)界址是否清楚。
(三)面积是否准确。
(四)资料是否齐全。符合颁发不动产权证条件的调查成果,上交人民政府审批,进行发证公告。
3、发证
3.1对结果无异议
公告无异议数据按照省级标准完善不动产数据库,并导入不动产登记颁证平台,经人民政府对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同意后,打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3.2对结果有异议
对公告存在异议的数据,能够通过内业补充完善的,由内业通过收集整理前期资料补充完善。(核实宗地的权利人、权利类型、权利性质、土地用途、四至、面积等土地状况及房屋权利人、坐落、房屋性质、构(建)筑物类型、共有情况、用途、规划用途、幢号、户号、总套数、总层数、所在层次、建筑结构、建成年份、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分摊建筑面积等内容。
对于公告中出现新设界址与界址发生变化的情况,需外业补充调查的,外业进行实地调查工作。根据补充调查成果,完善不动产权登记信息,并更新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将最终成果导入不动产登记颁证平台,经人民政府对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同意后,打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四、服务周期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五、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