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和合同重要条款等要求
1.本项目为2023-2026年成都市郫都区犀浦街道园林绿化管护项目,仅1个包件。本次采购范围同原犀浦招标区域,工作内容为绿化管护工作,绿地面积为199538.78㎡。
2.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方续签下一年合同。
3.标的名称:2023-2026年成都市郫都区犀浦街道(包件一)园林绿化管护。
序号 |
采购内容 |
绿地面积(㎡) |
最高限价合计(元/年) |
作业区域 |
备注 |
1 |
2023-2026年成都市郫 都区犀浦街 道(包件一) 园林绿化管 护 |
199538.78 |
1017647.79 |
原犀浦招标区域 |
依据《成都市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程》、《成都市城市绿化养护质量等级划分》及行业平均合理水平, 按 5.1 元/㎡/年单价限价测算。绿化管理人员的数量按每人≤60000 ㎡配备,绿化养护养护人员数量按每人≤6000 ㎡配备。 |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合计(元/年) |
1017647.79 |
二、作业范围
1.作业范围:原犀浦招标区域及区域内绿地临时整治项目的实施(含树木移植、绿地整理、乔木栽植、灌木栽植、草坪栽植等项目),绿化管护面积为199538.78㎡。
★三、管护要求
1.按照《成都市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程》(DB510100/T238-2017)、《成都市城市绿化养护质量等级划分》(DB510100/T239-2017)》分类实施养护。对该测算范围内乔木、灌木、草坪等进行浇水、施肥、修剪等管护工作。
2.草坪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基本无秃斑、枯草层。草坪覆盖率应大于95%,不应有秃斑现象,草高不应超过10cm。常绿草生长季节枯黄不超过5%,杂草不超过2%且无6cm以上的杂草,纯净度应达到92%以上,杂草比率≤8%。病虫害防治措施效果显著,常见病虫害危害率控制在4%以下。无明显垃圾和灰尘。植株生长健康,无缺株现象,枝叶正常生长,不露土。病虫害防治措施效果显著,常见病虫害危害率控制在4%以下。无明显灰尘,无垃圾。
3.浇水、排水、施肥:做到适时、适量、不遗漏的对绿地内植物进行浇水、防尘等,雨季注意排涝;定期对绿地内树木、花卉、草坪等进行施肥。
4.修剪:乔木的修剪,一般只进行常规修枝,对主、侧枝尚未定型的树木可采取短截技术逐年形成三级分枝骨架。灌木的修剪,一般保持其自然姿态,疏剪过密枝条,保持内膛通风透光。对丛生灌木的衰老主枝,应本着“留新去老”的原则培养成长枝或分期短截老枝进行更新。
5.病虫害防治:原则为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物保护方针。采用无污染、低毒性农药,把农药污染控制在最低限度。正确掌握各种农药的使用方法,药物的用量及对环境的影响,要符合环保要求和标准。
6.疏草、松土:随时清除杂草,土壤板结时及时进行松土。
7.补栽:随缺随补,保证植物的覆盖度和致密度;及时清理死树、枯萎死亡的鲜花,应随时保持绿地植物的种植量,不得有缺株断行。及时对管理区域内老化、死亡等植物进行更新,原则上应发现缺株立即补栽。补栽的品种、规格与原有植物接近。补栽的植物与养护所需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8.支撑、扶正:落叶树在休眠期进行扶正,常绿树在萌芽前进行扶正。新栽大树和扶正后的树木为防倒伏应进行支柱。扶正支柱,及时发现、及时支柱。管理部门通知进行支撑、扶正的,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
9.绿化保洁:随时保持绿地清洁、美观,特色鲜明,无杂草,树木长势旺盛,并修剪成型,叶面清洁、无残叶。及时清扫垃圾,清扫时将垃圾放入指定地方、不随意倾倒。工作时间内无白色垃圾、纸屑、痰迹、污物及其他垃圾堆放。
10.绿化植物扬尘治理:定期对行道树、绿地(带)植物冲洗降尘,树木无明显积存灰尘。制定降尘预案,发生空气质量预警时,按管理部门要求,无条件实施冲洗。采取有效措施,严禁因补栽植物、修剪等造成扬尘污染,严禁焚烧枯枝落叶和乱倒垃圾。
11.管护工作内容及要求严格按照“附件①:《成都市郫都区城市园林绿地管护考核办法(社会化管护)》、《成都市郫都区园林绿化管护项目考核内容及评分表(绿化管护)》”执行。
★四、人员配置要求
(一)人员配备原则:以满足本项目工作需要,保障本项目服务质量为目标,实行科学合理配备,管理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对于人员配备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必须及时增加人员配备数量。
1、项目经理:1名,具备园林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说明:提供相应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绿化管护管理人员:除项目经理外,拟派本项目的绿化养护管理人员的数量按每人≤60000平方米配备,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不少于3名管理人员。[说明:提供相应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绿化管护工人:拟派本项目的绿化养护工人的数量按每人≤6000平方米配备,数量不少于33人。[说明: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机具设备配置要求
序号 |
设备、机具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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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具、设备 |
数量 |
核定载质量 |
备注 |
专用洒水车 |
1辆 |
6T(含6T)及以上 |
供应商承诺在成交后,自行安装GPS系统,并纳入采购人GPS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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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洒水车 |
1辆 |
/ |
小型电动 |
货车 |
1辆 |
1.5T(含1.5T)及以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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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药机 |
2台 |
/ |
至少须提供1台为新能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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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草机 |
2台 |
/ |
至少须提供1台为新能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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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灌机 |
2台 |
/ |
至少须提供1台为新能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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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风机 |
2台 |
/ |
至少须提供1台为新能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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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汽)油抽水泵 |
2台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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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巡查车 |
1辆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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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①供应商自有设备机具:提供有效产权证明(机动车提供有效年审期内车辆行驶证和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机具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供应商租赁设备机具:提供租赁合同(机动车辆还须提供有效年审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③供应商承诺成交后新购置(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以上①~③项供应商任意满足一项即可。] |
第三部分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三年,从采购完成签订合同(约定)之日起算。经考核合格后,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合同价款: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劳务、差旅、设备投入、取证、固证、管理、利润、税金、风险、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4.付款方式:按照每月考核结果,于次月据实支付。在一年(12个月)中,成交供应商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或累计四个月考核不合格的,则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年度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5.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3%,合同签订前通过非现金形式提交到采购人指定账户。具体要求如下(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1)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交纳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三。履行合同约定完毕后,无质量问题和违约责任情况,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单”和交履约保证金时出具的收据到计财处办理,根据供应商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原路无息退还。
(2)如成交供应商未按时足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顺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若成交供应商缴纳了履约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或在中标公示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含法定节假日)未能按招标文件签订合同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要求履行部分或全部义务的,其履约保证金视情况予以部分或全部扣除。
6.验收标准: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采购人出具的《考核细则》规定执行。《考核细则》可根据上级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并执行。
7.违约责任:
(1)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责任。
(3)成交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成交供应商瑕疵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成交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
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③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④当事人一方未履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性规章、文件的;
⑤当事人一方未履行中标后签订《合同》条款的;
⑥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8.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质量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成交人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本项目涉及的所有管理条例考核办法等规定如有更新,以新版为准。
10.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另行协商解决。
二、其他要求:
1.项目合同期内执行成都市及有关部门关于最低工人工资、补贴补助标准的规定。
2.投标报价中供应商应考虑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在项目承包期限内,对于管护苗木等材料、人工价格上涨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任何风险因素,供应商应自行考虑,投标单价及总价不作调整。
3.采购人不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响应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
4.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6.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供应商与采购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7.供应商需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注:①供应商应当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客观的履约能力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若提交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应当将该供应商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③供应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编制,能具体量化,具有可行性及便于监督考核,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夸大其词和虚假许诺。】
7.1供应商应提供类似业绩。
7.2供应商应提供基于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含项目情况理解及分析、组织机构管理制度、服务方案、质量控制方案、应急方案、安全文明措施等六方面),内容包括:
1)项目情况理解及分析:①项目作业的要求和标准;②对管护作业范围、作业项目及相关要求进行现场情况了解及分析;③对管护作业的重点、难点现场情况了解及分析。
2)组织机构管理制度:①项目管理机构设置情况;②人事管理情况及各岗位管理职能职责;③内部日常管理制度;④监督巡查机制;⑤奖惩制度;⑥考核办法等内容。
3)服务方案:①绿化养护病虫害防治;②绿化养护管理浇水;③绿化养护管理排水;④绿化养护管理施肥;⑤绿化养护管理修剪;⑥绿化养护管理疏草;⑦绿化养护管理松土;⑧绿化养护管理补栽;⑨绿化养护管理支撑扶正;⑩绿化养护管理保洁及扬尘治理;⑪乔木等栽植养护;⑫日常巡查方案。
4)质量控制方案:①质量控制制度及控制目标;②各环节管护作业服务质量控制措施。
5)应急方案:①全面分析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至少包含重大迎检、特殊天气、防洪防汛等应急方案;②方案中有完善的应急管理机构、应急处理机制、应急处理流程、应急物资设备(如防洪沙袋、警示灯、移动照明灯组、警示带、锥形筒等)的配置、储备等。
6)安全文明措施:①安全管理体系、措施及文明管理制度;②安全管理目标、安全防范重点及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
注意:1.本章带★部分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全部满足,若有不满足项,按无效响应处理。
2.本项目采购和执行过程中,如有国家新标准、新政策,则按新标准、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