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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市场监测分析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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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8160000722315 发布时间:2023-08-16 文档页数:65页 所需下载券:10
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市场监测分析系统建设

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项目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市场监测分析系统从自然资源部相关业务系统中获取我区土地审批和供应的数据,保障数据的权威性和完整性,实现数据的及时同步、动态更新,满足与自治区其他省级平台如自然资源厅信息中心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土地储备管理平台等进行数据交互,系统功能向各盟市、旗县区开放,支持各盟市、旗县区查看本行政区范围内的土地批供情况,真正将自治区土地审批、供应数据存起来、管起来、用起来,同时为以后业务工作拓展、系统功能升级打下牢固基础。

系统开发建设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1、开发建设数据同步工具,从自然资源部相关业务系统中获取自治区土地审批和供应的数据。

2、建设全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分析数据库,实现数据库本地化,达到相关数据及时同步、动态更新;

3、结合自治区当下最迫切的工作需求,优先重点开发“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的监测监管功能。

4、建设全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分析一张图,将批供数据矢量化。

5、满足与自治区其他省级平台进行数据交互。

.主要商务要求、技术要求

合同包1(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市场监测分析系统建设)

1. 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2023年12月31日前

标的提供的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院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70%,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在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符合国家税收政策且与甲方当次付款金额相符的增值税发票的前提下,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合同总金额的70%。

2期:支付比例30%,乙方向甲方交付所有项目成果并经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在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符合国家税收政策且与甲方当次付款金额相符的增值税发票的前提下,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

验收要求

1期:在项目验收时,出具第三方软件测试专业机构的测评报告。评测内容须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关于“建设内容”、“环境要求”和“安全运维要求”等内容逐条响应。供应商未能按照招标要求提供项目验收报告,或在验收报告中未能全部满足各项评测内容的,按照项目无法交付处理,不予通过验收。2023年12月底,完成系统建设后,进行整体验收。

履约保证金

收取比例:10%,说明:为保证中标人更好地履行合同,中标人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后7日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后,服务期1年,服务期满后1个月内,无息原额退还。若中标人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扣罚履约保证金。

其他

 

2.技术要求

序号

核心产品(“△”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面向对象情况

所属行业

技术要

 

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

1.00

2,200,000.00

2,200,0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服务是否允许进口:否

参数性质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一)建设依据

本项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自然资源部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1号)

《关于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内党发〔2022〕18号)

《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2〕21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51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

《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GB/T 7027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3923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 13989

《地图学术语》GB/T 16820

《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GB 21139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CH/T 1007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1:50000数字高程模型》CH T 1008

《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标准》TD/T 1016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

《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GB/T 8566-2007

《计算机软件测试文件编制规范》GB/T 9386-1988

《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GB/T 12504-1990

《计算机软件配置管理计划规范》GB/T 12505-1990

《计算机软件维护指南》GB/T 14079-1993

《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维护性管理》GB/T 14394-2008

《信息技术软件包质量要求和测试》GB/T 17544-1998

《信息技术系统及软件完整性级别》GB/T 18492-2001

《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指南》GB/T 18493-2001

《信息技术软件维护》GB/T 20157-2006

《软件工程标准分类法》GB/T15538-1995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19001

(二)建设目标

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市场监测分析系统从自然资源部相关业务系统中获取我区土地审批和供应的数据,保障数据的权威性和完整性,实现数据的及时同步、动态更新,满足与自治区其他省级平台如自然资

 

 

 

源厅信息中心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土地储备管理平台等进行数据交互,系统功能向各盟市、旗县区开放,支持各盟市、旗县区查看本行政区范围内的土地批供情况,真正将自治区土地审批、供应数据存起来、管起来、用起来,同时为以后业务工作拓展、系统功能升级打下牢固基础。

系统开发建设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1、开发建设数据同步工具,从自然资源部相关业务系统中获取自治区土地审批和供应的数据。

2、建设全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分析数据库,实现数据库本地化,达到相关数据及时同步、动态更新;

3、结合自治区当下最迫切的工作需求,优先重点开发“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的监测监管功能。

4、建设全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分析一张图,将批供数据矢量化。

5、满足与自治区其他省级平台进行数据交互。

(三)建设要求

1.总体框架

参照国土空间平台的自然资源业务网要求,建立自治区土地市场监测分析系统。

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市场监测分析系统研发主要内容应包含应用层、平台层、数据资源层、网络层,其中,应用层中包含六个子系统的建设。具体描述如下:

应用层:系统按照业务分为业务成果子系统、监测分析一张图子系统、两本账子系统、攻坚行动专属模块子系统、决策分析子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子系统,共计6套子系统。实现自治区土地来源、年度供应计划、出让公告、其他公告、交易情况、成交公示、供应结果、供应结果数据整合入库、十四五专项指标管理、任务管理、各盟市指标分配、批而未供闲置和土地两本账、图属互查、图形定位、报表统计专题分析等功能。

平台层:提供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市场监测分析系统在开发、测试和运行过程中所需的基础服务,包括web和应用服务、消息服务器以及支撑服务应用部署所需的基本功能。

数据资源层:建立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市场监测分析数据库,实现及时同步、动态更新。

网络层:采用一级部署三级应用的方式,实现在自然资源专网上的厅级、盟市、旗县(市、区)间的网络互通。一级部署,部署在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调查规划院;三级应用,指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盟市自然资源局、旗县(市、区)自然资源局统一应用。

(四)建设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市场监测分析系统建设结合自治区土地利用管理信息化成果,从自治区本级工作需求出发,以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主线,对接自然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获取自治区土地审批、供应相关数据,统一数据标准规范,以自然资源金土网为网络环境,利用土地市场监测分析数据库,建设土地市场业务成果管理、构建“十四五”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攻坚行动专属模块、土地市场监测分析一张图模块、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焦点问题台账模块及决策分析模块。具体包括:

1. 获取批供数据,统一数据标准规范

数据规范是信息化建设实施的重要基础,本项目涉及的部分业务尚未出台统一数据标准,需开发建设数据同步工具,以实现与自然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衔接,及时、准确地获取自治区供地数据,并配合自治区获取批地数据;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要求,参考自然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数据结构,制定统一的数据规范,满足数据的生产、入库、更新、应用及共享服务的要求。

2. 建设土地市场监测分析数据库

规范处理定时获取的批地、供地数据,以此为基础,开发建设自治区土地市场监测分析本地化数据库,填补自治区批供数据存储、管理、应用等方面空白。数据库参考自然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

 

 

1

管系统功能架构,并结合自治区土地业务工作步骤,按照土地来源、供应计划、出让公告、交易情况、成交公示、供应结果和供后监管等数据进行存储与管理。

3. 建设土地市场监测分析一张图

对本地化数据库中获取到的的全量界址点数据进行矢量化转换,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完成批供数据上图,关联矢量图形的业务属性内容,建立自治区土地市场监测分析一张图。根据现阶段具体工作需要,形成土地供应、批而未供土地及闲置土地等专题图层,支持按图层、按行政区、分专题进行地图浏览、地图查询、图形定位,实现多源空间数据在同一坐标基准框架下的叠加展示,满足多源数据的集成浏览展示。

4. 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焦点问题台账

依托本地化数据库和土地市场监测分析一张图成果,结合目前自治区关注的土地业务焦点问题,构建全自治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数据台账;支持对批而未供、闲置土地业务数据添加备注,标注形成原因等内容;支持通过业务字段进行综合查询;支持按时间、按行政区进行统计;支持图形定位和图属互查;支持以柱状图、饼状图、线性图等方式对批而未供、闲置土地进行多属性、多角度的大屏展示,直观展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的底数及变化情况。

5. 十四五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攻坚行动专属模块

“十四五”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攻坚行动是自治区关注的重点工作,相较于常态化的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工作相比,更具有阶段性和紧迫性的特点。因此系统内需专门构建“十四五”攻坚行动专属模块,纳入自治区2009-2019年审批土地的批而未供数据和任务时点的闲置土地数据,专属模块依托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焦点问题台账成果,具备两个台账的全部功能,并可根据地方工作进度进行预警提醒。

6. 完成系统的实地布设与指导

供应商需在完成系统后,需进行实地系统的布设和相关操作的技术指导。

7. 提供第三方系统测试报告

供应商需在验收时,提供第三方系统测试报告。

(五)环境要求

1. 网络环境

满足系统部署运行、信息共享协同、数据安全可靠等需求的网络环境,形成纵向互通、横向互联的网络体系。满足纵向与自然资源部、自治区、市、县网络环境上下贯通,支撑土地市场监测分析系统的各项要求。

2. 软硬件环境

根据现有软硬件基础设施资源,提出满足系统运行的软硬件环境需求;

系统开发和运行平台:B/S应用程序后台使用Java程序开发语言,应用J2EE架构,前台使用VUE实现;系统接口采用TCP/IP通讯协议,交互方式采用http请求。报文格式使用JSON、XML等格式;平台基于角色的权限管理,细粒度的数据权限划分,组织机构支持多层级管理。

操作系统:服务器操作系统兼容WINDOWS SERVER 2012或以上版本或基于Linux的其他系统;终端用户操作系统兼容Windows7或以上版本;终端用户浏览器兼容IE11或以上及Chrome70或以上版本;

基于合理的软硬件条件基础上,系统平均响应时间<3秒,在并发峰值情况下,平均查询响应时间<5秒。统计功能的响应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一般不超过20秒;

要求系统性能稳定可靠;人机界面友好,易操作性强,输入输出方便,图表生成美观,检索查询简单快捷,帮助信息完整;根据使用方需求,可对系统进行相关调整;

 

 

 

在满足响应时间和并发数量的前提下,正确率应达到100%;

(六)安全运维要求

1. 安全要求

信息资源建设应按照GB/T 22239的要求进行安全管理。

2. 运维要求

按照GB/T 28827.1的要求开展系统运行维护,并在政策机制及人员组织等方面进行保障,包括:

(1) 制定数据共享和更新维护机制,包含信息资源目录、共享交换标准和更新管理办法等;

(2) 制定系统运行维护机制,包含运行管理规定、维护操作规程等;

(3) 建立专业、稳定的技术支持团队。

(六)进度要求

本项目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1.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项目需求分析和总体设计;

2.2023年9月底,实现土地市场监测分析本地化数据库及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焦点问题台账功能,初步实现系统试运行;

3.2023年11月底,实现土地市场监测分析一张图功能,达到自治区批供数据上图入库,满足上线试运行条件,系统试运行;

4.2023年12月底,提交成果,对系统进行调整完善,并正式运行。

(七)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

本项目的售后维护期为项目验收后1年,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内容如下:

1. 服务要求

供应商为用户提供系统技术咨询服务,供应商应就用户今后应用软件的开发和运行提供咨询和配合。供应商应提供足够的技术人员,组建完善的项目团队。在系统建设期间,提供至少3名工程师同时驻场服务;在项目质保期间,提供至少1名工程师驻场服务。在系统建设期间,需要的计算机由供应商全部提供,并在项目结束后进行安全处理。服务期内按照采购方要求完成系统的调整完善。

2. 培训要求

供应商提供至少三次免费培训,培训目标是确保采购人工作人员正确使用本方案提交的最终工作成果。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部分:基本概念培训、数据入库培训、软件功能培训、软件维护培训、软件修复培训以及系统全功能的操作使用培训。

3. 质保要求

本项目质量保证期为系统验收合格进入正式运行后的1年。在1年内的工程质量保质期内,供应商应提供免费版本升级和免费现场技术支持服务。成立专门的售后服务小组,安排有丰富售后服务经验的、熟悉本项目建设的售后服务人员提供完善周到的本地化服务,保证售后服务质量。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的要求,制定完善、可实施和操作性强的售后服务方案,指导售后服务的组织和开展。

4. 系统运维

为切实满足自治区数据管理实际工作需求,保障系统功能与自然资源部对于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工作要求相一致,需要开展必要的数据服务工作,验证系统满足各项指标要求。

5. 项目更新维护

主要任务:一是数据库的更新维护;二是跟踪系统运行,现场故障处理。发现系统漏洞并进行冻结,防止错误积累和蔓延,排除应用故障,增强系统的安全稳定性。三是根据业务管理变化进行必要的系统调整。

6. 系统重大运行故障处理。

 

 

 

因系统技术问题出现重大运行故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指派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有关技术专家进行会诊,并在48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如果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的48小时内未作出响应,供应商必须对由于故障所造成的损失后果负责。

(八)提交成果

1. 数据库成果

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市场监测分析数据库一套。

2. 文档成果

(1) 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市场监测分析系统建设方案;

(2) 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市场监测分析系统使用手册;

(3) 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市场监测分析系统建设项目详细设计说明书;

(4) 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市场监测分析系统建设项目数据库设计说明书;

(5) 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市场监测分析系统测试报告(第三方);

(6) 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市场监测分析系统建设用户使用报告。

3.软件成果

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市场监测分析系统一套。

(九)项目验收

在项目验收时,出具第三方软件测试专业机构的测评报告。评测内容须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关于“建设内容”、“环境要求”和“安全运维要求”等内容逐条响应。供应商未能按照招标要求提供项目验收报告,或在验收报告中未能全部满足各项评测内容的,按照项目无法交付处理,不予通过验收。

2023年12月底,完成系统建设后,进行整体验收。

(十)其他要求

1、供应商提供总体设计方案与项目实施方案,包含总体框架、技术路线、技术流程、编制思路、编制内容、适用范围、项目实施关键环节等。项目实施关键环节包括:系统集成、安全集成、试运行、功能测试、代码安全扫描、数据业务拨测、数据安全渗透测试、等保合规测试和应用开发、系统管理培训、系统运行维护培训服务等基本内容。

2、保障措施:提供人员培训、质量保证、技术保障措施(驻地人员配备:在系统建设期间,提供至少3名工程师同时驻场服务;在项目质保期间,提供至少1名工程师驻场服务;实地布设等方面)、管理制度(供应商具备完善、合理、严谨的内部管理程序、保密制度及管理制度体系)、安全制度(数据安全与保密措施:符合保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建立数据资料保密内部管理制度;要求所属人员签署项目保密承诺书;甲乙双方亦应有保密责任。)系统软件安全保障措施、系统故障恢复能力,集中故障排除管理保障、通病难点(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工作难点、通病的解决方案)、应急处理方案。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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