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仁县莲花江治理项目勘测、设计服务
二、预算金额:190.51万元
三、项目概况:对安仁县莲花江有防洪任务未进行设计的河长16.83km进行设计。
四、设计内容及工期:
1、设计服务内容:包括工程地质勘察、地形测量、治理方案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项目跟踪技术指导,并配合采购人进行项目竣工验收以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2、设计工期:30日历日。
五、设计服务要求:
1、初步设计: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初步设计成果。
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成交供应商交付实施方案资料及文件后,须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做必要修改,直至审查通过取得设计批复。
4、设计成果:包括实施设计成果纸质版6份、设计图纸质版6份、概算书纸质版6份及CAD电子版原件等材料。
5、项目设计变更按省、市、县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六、设计依据: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七、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八、验收标准
1.由采购方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编制的成果文件必须达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要求,并获得设计批复文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九、其他要求及说明
1、履行合同时间及地点
1.1项目完成时间:30日历日。
1.2项目完成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项目完成方式:按采购人要求完成。
2、结算方法及其它要求
2.1付款人:安仁县水利局
2.2付款方式:合同另行约定
2.3本项目报价为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本项目涉及到的勘测、设计费用、专家评审费、材料、设备、人工、咨询服务、税费、保险费及涉及的其他各项应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各个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4提供后期施工服务至竣工验收。
2.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