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安仁县八一路排水防涝改造建设项目设计
二、预算金额:657600.00元
三、项目概况:安仁县永乐江镇,工程建设区域为安仁县永乐江镇八一东路、八一东路延伸段、八一中路、八一西路、次干道日光路、虎山-烂泥冲。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对八一路主次干道雨水管进行更新改造:主干道八一东路1.13km、八一东路延伸段0.43km、八一中路1.14km、八一西路1.9km、共4.6km,管径60-80cm,配套建设雨水检查井、雨水口、以及土方开挖、回填、绿化等,项目总投资为4800万元。
五、设计内容及工期:
1、设计服务内容:完成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设计(不含施工图预算),同时提供相应的后续设计及服务。
2、设计工期:项目成交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设计服务内容所有成果。
六、设计服务要求:
1、实施方案须包括:项目区概况、建设任务及设计方案、建设管理及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保护设计、概算等内容。投资概算参照湖南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概(预)算编制规定及现行定额执行,主要材料价格及工价参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执行。
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成交供应商交付实施方案资料及文件后,须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做必要修改,直至审查通过取得设计批复。
4、实施成果:设计图纸质版6份、概算书纸质版6份及电子版等材料。
5、项目设计变更按省、市、县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七、设计依据:
(1)可研批复
(2)《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3)《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06)
(4)《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99)
(5)《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4年版)(GB50014-2006)
(6)《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7)《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2012)
(8)《防洪标准》(GB50201-94)
(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0)《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雨水口》16S518 GJBT-1404
(11)《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50106-2001
(12)《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
(13)适用于本项目但未列出的现行的其他规范
除上述技术规范外,若有遗缺,按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行业不全的按本地有关部门规定和标准执行。
八、验收标准
1.由采购方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编制的成果文件必须达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要求,并获得设计批复文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九、其他要求及说明
1、履行合同时间及地点
1.1项目完成时间:项目成交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设计服务内容所有成果。
1.2项目完成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项目完成方式:按采购人要求完成。
2、结算方法及其它要求
2.1付款人:安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2付款方式:合同另行约定
2.3本项目报价为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本项目涉及到的设计、上图入库费用、专家评审费、材料、设备、人工、咨询服务、税费、保险费及涉及的其他各项应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各个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4提供后期施工服务至竣工验收。
2.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