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
1 |
永康五金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运营管理 |
29个月 |
404万元 |
2 |
永康智能门(锁)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运营管理 |
200万元 |
一、项目背景
1992年永康开始创建中国科技五金城,并成为了全国最大的五金专业市场,中国五金博览会从1996年起在永康举办至今。目前,永康拥有15万余家市场主体,生产着全国七成的门产品,七成的保温杯,二分之一以上的电动工具,形成了全国最大的五金生产基地和专业市场。同时,永康拥有规上工业企业1136家,亿元产值以上企业186家,现代五金产业集聚度居全国第一,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产业链。如今,永康从“中国五金之都”迈向“世界五金之都”,1.2万家永康跨境电商企业活跃在世界各地,永康制造畅销全球193个国家和地区。十四五时期,永康将以产业发展数字化为动力,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高水平建设世界五金总部基地,加快提升五金智造集群化、智能化、生态化水平,加快专业市场便利化、数字化、智慧化改造,建设新一代国际五金科技市场。
智能门(锁)产业是永康五金产业的第一大行业,是永康重要的主导产业之一,起步早、发展快、后劲足。截止目前,全市拥有门类生产企业 700余家,相关配套企业 1500多家,总规模超过200亿元,出口量占全国的三分之二以上。但与广东中山、浙江温州二大智能锁生产基地相比,永康市智能门(锁)产业不够高端,在电子、人才、研发等方面没有优势,相关产业亟待技术赋能和进一步转型升级。
针对永康五金产业和智能门(锁)行业的发展现状,为深入贯彻省、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有关部署,促进五金产业、智能门(锁)行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发展活力和竞争力,放大产业链新优势,积极培育世界级五金产业集群,奋力打造“世界五金之都品质活力永康”,永康五金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以下简称综合体)及永康智能门(锁)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的运营管理急需进一步深化和提升,特进行本项目的招标工作。
二、具体内容及要求
为加快推进永康五金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永康智能门(锁)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争取更好的产出和绩效目标,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运营服务供应商,委托其对综合体、创新中心项目进行运营管理,保证项目建设进度,规范高效推进各项任务。要求提供不少于以下服务,并达到绩效考核要求:
1、中标供应商按照综合体、创新中心运营管理规范程序,组建运营管理团队,自主招募和培训综合体、创新中心运营管理所需要的人员,常驻综合体、创新中心团队人员不少于7人,其中需安排1名以上有丰富运营管理经验的负责人驻场运营。
2、中标供应商全面负责综合体、创新中心的日常运营工作,包括综合体、创新中心的管理、协调、统计、服务等。运营具体工作包括:
(1)计划制定。包括综合体、创新中心运营管理的年度计划、月度计划、节点计划制定,季度、年度建设工作管理和总结汇报,并做好综合体、创新中心运营管理的年度、季度、月度的服务台账的统计工作。
(2)机构管理。负责综合体、创新中心内部服务机构之间的工作协调和日常管理,建立机构之间的协同工作机制,制订动态管理方法,定期例会制度,负责服务机构考核,并指导督促各服务机构完成各项考核目标和任务。
(3)空间运维。负责综合体、创新中心内部办公场地及其办公设备等维护、维修等日常运营与管理,展示中心展示内容、数据的定期更新。
(4)对接服务。及时跟踪综合体、创新中心各个平台的建设进度,做好服务机构、人才团队的招引工作,做好高校院所、服务机构与企业间的服务对接工作;推动综合体、创新中心内各服务机构和企业之间的合作,落实技术研发、检验检测等各项服务工作,并统计相关的服务数据。
3、中标供应商做好综合体网站、公众号的更新、维护等日常运营与管理,充实网站各大平台的数据、内容,加强推广应用。做好主流媒体宣传及信息上报领导批示工作,打响综合体、创新中心服务品牌,提升综合体、创新中心的影响力,做好综合体、创新中心的接待、讲解和服务等工作。
4、中标供应商主动配合综合体、创新中心创建过程中的建设、工作检查及考核;做好绩效评价、各项考核迎检的材料准备、报送等工作,圆满完成乙方责任内的综合体、创新中心绩效评价和验收工作。
5、中标供应商做好采购人布置的临时性工作,不得转让采购人的项目以及办公场所,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结构和用途,对服务工作中产生的涉及采购人及企业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对所涉运营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主动接受科技、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管理。
6、中标供应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经济等问题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2023年8月——2025年12月,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四、运营目标
序号 |
指标内容 |
目标增加值 |
具体要求 |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
1 |
协助推荐对接国内外大院名校分支机构(个) |
1 |
1 |
1 |
服务期内,推荐与五金产业、工业设计、新材料等方向相关的国内外大院名校分支机构、创新中心等不低于6家,落地3家。 |
2 |
引进服务机构数(个)(不含大院名校) |
1 |
3 |
5 |
服务期内,引进长三角等发达地区的研发设计、创新创业、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科技金融、品牌营销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综合体设立服务分支机构并派驻常驻人员的不少于9家。 |
3 |
推荐引进高层次人才数(人) |
2 |
6 |
8 |
服务期内,推荐引进海内外等高层次人才,不少于16名。(以推荐上报国家或省级引才计划为准) |
4 |
科技资源对接(次) |
10 |
20 |
20 |
面向永康五金重点产业组织相关技术及科技型项目对接会,服务期内累计对接项目不少于50项。其中必须包含中国科学院系高技术项目不少于6项。 |
5 |
帮助企业达成产学研意向合作项目数(项) |
2 |
5 |
5 |
服务期内,协助本地重点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合作,达成产学研意向合作数不少于12项。 |
6 |
活动举办(场次) |
10 |
20 |
20 |
服务期内,组织科研院校专家团队到永康开展成果推介发布、牵头举办或配合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开展科技成果推介、新品发布、讲座论坛等创新活动不少于50次,其中必须包含至少每年1次院士永康行,至少每年1次永康企业走进中科院,至少每年1次五金领域的技术交流培训会。 |
7 |
企业技术需求挖掘(项) |
30 |
60 |
60 |
服务期内征集本地企业技术需求至少150项。(以科技局揭榜挂帅平台发布数为准。) |
8 |
完成技术交易额(亿元) |
2 |
8 |
10 |
推动永康企业与科研院所或机构达成技术合作,完成金华对永康技术交易额年度考核任务指标的30%以上,相关输出、吸纳技术交易数据需纳入永康市统计范围。 |
9 |
组织实施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攻关(项) |
1 |
1 |
1 |
服务期内针对行业“卡脖子”关键技术、共性难题,组织专家团队就企业技术研发、推广及应用等出具服务方案,并促成项目落地实施至少3项。(以入选省级尖兵领雁计划项目或永康市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立项为准) |
10 |
运营团队组建及管理(人) |
5 |
5 |
5 |
运营服务机构需配置稳定的工作人员,常驻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组建本地化运营团队。人均出勤天数不少于21个工作日/月。 |
11 |
综合体服务的企业(家次)(包括引进的所有服务机构) |
2000
|
5000
|
5000
|
服务期内组织走访服务企业不少于12000家次。 |
12 |
综合体与五金产业企业签订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合同的数(项)(包括引进的所有服务机构) |
700
|
1500
|
1500
|
服务期内与五金产业企业签订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合同不少于3700项。 |
13 |
开展宣传推广(次) |
4 |
8 |
8 |
开展常态化宣传,每年在永康市级及以上媒体对综合体宣传、推广至少20次。(提供媒体发布截图等凭证材料) |
注:1、上述数据如省、金华市有新的要求,则作相应调整。
序号 |
指标内容 |
目标增加值 |
具体要求 |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
1 |
引进服务机构数(个)(不含大院名校) |
1 |
1 |
1 |
服务期内,引进智能门(锁)相关创新企业和服务机构,在综合体设立服务分支机构并派驻常驻人员的不少于3家。 |
2 |
推荐对接高层次人才数(人) |
1 |
3 |
3 |
服务期内,推荐对接海内外等高层次人才,不少于7名(以推荐上报国家或省级引才计划为准)。 |
3 |
科技资源对接(次) |
7 |
15 |
15 |
面向智能门(锁)等相关产业组织相关技术及科技型项目对接会,服务期内累计对接项目不少于37次。 |
4 |
帮助企业达成产学研意向合作项目数(项) |
1 |
2 |
2 |
服务期内,协助推动院所及高校与永康智能门(锁)企业达成产学研合作不少于5项。 |
5 |
活动举办(场次) |
5 |
10 |
10 |
服务期内,组织科研院校专家团队到永康开展成果推介发布、牵头举办或配合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开展科技成果推介、新品发布、讲座论坛等创新活动不少于25次。 |
6 |
企业技术需求挖掘(项) |
7 |
15 |
15 |
服务期内,征集智能门(锁)企业技术需求至少37项。(以报科技局揭榜挂帅平台发布数为准) |
7 |
完成技术交易额(亿元) |
1 |
2 |
3 |
推动永康企业与科研院所或机构达成技术合作,完成金华对永康技术交易额年度考核任务指标的10%以上,相关输出、吸纳技术交易数据须纳入永康市统计范围。 |
8 |
组织实施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攻关(项) |
1 |
1 |
1 |
服务期内针对行业“卡脖子”关键技术、共性难题,组织专家团队就企业技术研发、推广及应用等出具服务方案,并促成项目落地实施至少3项。 |
9 |
运营团队组建及管理(人) |
2 |
2 |
2 |
运营服务机构需配置稳定的工作人员,常驻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人均出勤天数不少于21个工作日/月。 |
10 |
创新中心服务的企业(家次)(包括引进的所有服务机构) |
800 |
1500 |
1500 |
服务期内组织走访智能门(锁)企业提供各类科技服务不少于3800家次。 |
11 |
创新中心与企业签订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合同的数(项)(包括引进的所有服务机构) |
260 |
500 |
500 |
服务期内与智能门(锁)企业签订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合同不少于1260项。 |
12 |
开展宣传推广(次) |
2 |
4 |
4 |
开展常态化宣传,每年在永康市级及以上媒体对综合体宣传、推广至少10次。 |
注:上述数据如省、市有新的要求,则作相应调整。
五、其他要求
1.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如需中标供应商提供与本项目相关资料的,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
2.运营合作提前终止约定:
运营合作期限内,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运营合作提前终止:
(1)省科技厅年度绩效评价排名末10%,评价结果为“差”的;
(2)在永康市综合体、创新中心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的运营绩效考核中,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