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清单及要求
一 、 服务清单及要求
1.1 服务清单及要求
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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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内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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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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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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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等国家、自治区相关标准规范,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说明书、规划数据库等。
规划成果需提出吉隆镇目标与战略、区域协同发展、国土空间格局优化、资源环境要素保护与利用、城镇发展空间布局,同时,提出城乡统筹和要素配置要求, 促进乡村振兴及村庄发展要求,完善人居环境空间整治、产业空间布局、存量土地利用等相关编制内容。成果形式须符合国家、自治区等相关编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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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中旬前完成,最终以甲方签订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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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合同履行期限
10 月中旬前完成,最终以甲方签订合同为准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 服务地点
四、 验收
4.1 服务交付前,中标人应对服务的质量、数量、服务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采购人出具证明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服务交付时,中标人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
五、 质量保证期
5.1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5.2质量保证期具体以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准
5.3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中标人应立即更换有缺陷的服务,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六、售后服务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并在合同中明确体现。
七、项目说明
7.1本章内容是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7.2本项目无标段进行招标。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产品的服务、设计、保险、检测、税费、验收、保修等一切费用。
服务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投标人服务时须提供有关服务的合格证明材料、详细技术资料和检测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