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汶川县重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勘察设计服务
2、项目背景:汶川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拟采购汶川县重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勘察设计服务,本项目为1个包。
3、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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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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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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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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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重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勘察设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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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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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所属行业”系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
二、技术服务及要求
1、服务内容及要求★:
(1)完成项目勘察、施工图设计、相关技术文件、工程设计预算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的相关技术服务及后续服务。
2、质量要求要求★:
(1)工程设计:设计成果满足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2)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勘察成果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及设计深度要求。
3、成果要求★:
(1)成果文件的组成:勘察报告。方案设计成果文件、设计说明书、工程预算书、设计图纸、施工图蓝图等;
(2)成果文件的深度:可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并实施施工的施工设计图;
(3)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的规范要求;
(4)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包含勘察报告4份、方案设计4份、施工图设计文件8份。
4、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
(1)纸质版的要求:符合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的规范要求;
(2)电子版的要求:刻盘1份,U盘1份(包括CAD、PDF等格式)。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本项目要求的全部成果资料,并验收合格。
(二)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
(1)提供合格的成果后15日历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
(2)项目竣工并经验收后15日历天内支付合同尾款80%,所有款项均不计利息,供应商申请办理服务的费用结算,应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若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存在扣款将直接在每次支付时扣除。
(四)售后服务要求:
若达不到审批通过,供应商应负责修改完善直到符合相关要求为止。项目开工建设,成交供应商应在施工过程中密切与相关单位进行配合,如图纸设计变更、施工验收、审计等工作,接到采购人电话后须在12小时内达到现场,具体服务内容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执行。供应商应保护采购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采购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五)报价要求★: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费、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装卸费、现场管理费、平行检测相关费用、税金、利润、保险、代理服务费、培训、赶工措施费、特殊工具费、包装及成品保护费、市场风险、所有政策风险等费用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供应商自行考察现场实施环境难度以确定报价,报价估算错误引起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验收:
(1)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进行验收。
(2)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采购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邀请专家进行验收。注:
1.本章节的以上标注有“★/(实质性要求)”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2.本章节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采购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