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货物或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核心产品) |
1 |
租用机柜 |
37 |
个 |
|
2 |
租用裸光纤 |
2 |
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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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背景或简况
1、项目背景
因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自有机房不足,需要外租运营商机房空间用于工作网应用层设备放置。具体为42U标准机柜37个,每个机柜总电流不少于13A,提供机柜、托盘、门禁、UPS、机房运维服务等,服务区域要求符合“等保2.0”三级及密评要求。此外, 需要租用2对异路由裸光纤作为外租机房与市院机房的联络缆,进行两机房之间的数据传送。
2、简况
机房符合B级及以上数据中心标准,位于北京市内,专享门禁及监控需上传至市 院。有双市电且为不同变电站,2套UPS设备,网络连通性SLA在99.99以上。如涉及现有机房搬迁,需确保检察机关业务不中断,承担相应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布线,软硬件设备迁移、调测,基础设施环境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及密码应用评估要求等。租赁时间1年,如因政策要求搬迁至北京城市副中心,最终以实际发生进行结算。
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视频监控系统7*24小时实时信息录像采集且无盲区;门禁7*24小时处于工作状态,视频录像资料保存30天以上。应拥有
7*24*365小时值班人员,巡查和故障应急处理,无限次重启服务器;授权人员才能进入重要区域。应提供配电设备、UPS、发电机、空调、消防系统等基础设施实时不间断监控;漏水探测系统具有定位报警功能。
*是否允许进口:均否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与:均否
*服务地点:响应文件确定机房
一、技术参数要求
以下指标按重要性分为“*”、“#”和一般无标示指标。*代表不可偏离项,不满足该指标项视为未响应磋商文件,#代表重要指标项,无标识则表示一般指标项。
“证明材料要求”项填“是"的,供应商须提供包含相关指标项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使用供应商网管系统截图、现场照片、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
编号 |
重要性 |
指标项 |
指标要求 |
证明材 料要求 |
1 |
* |
机房要求 |
机房位于北京,应远离无线电干扰、强力电源,避开地震区和其他震源, 避开环境污染区,远离容易发生燃烧、爆炸、洪水和低凹地区。 |
否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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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提供的机房应符合采购人的要求,距离不宜过远,确保甲方可较快达到机房地址。 (现租用机房地址:东四南大街164号)。 |
是 |
3 |
* |
|
机房环境达到 GB- 50174 B级机房以上标准。响应方案如涉及到机房迁移的,供应商须提供迁移方案并出具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保证满足采购人业务需求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机房并行运行所需费用、综合布线及相关线材费用、设备搬迁的物流运输费用、系统 迁移的资源、技术及服务费用等)。 |
否 |
4 |
* |
|
可提供37个42U标准机柜,其中2个机柜电流不少于16A,其余机柜电流不少于13A。如需给机柜加装机笼,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保障, 包括但不限于: 拆除、施工、改造、原材料、 电子门禁等。 |
否 |
5 |
# |
|
机柜资源要求在一个独立区域内。 |
是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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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房主体结构应具有耐久、抗震、防火、防止不均匀沉陷等性能。 |
否 |
7 |
|
|
机房各门的尺寸、运输通道应均能保证体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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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1.8m*1.2m*2.2m 设备的运输方便,并有载重不低于 2000KG的货运电梯,以保证设备安全、可靠的进入机房。机房园区或者楼宇内应具备专用的卸货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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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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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加装硬隔离。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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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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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楼层净高不应低于3.8米,架空地板高度不应低于0.4米。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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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
建筑抗震等级不低于8级,楼层载荷800 kg/㎡。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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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 |
租赁期内所有机柜资源应当固定,不得为转租机柜,未经我方许可,不得调换机柜资源或中断租赁。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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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 |
光缆要求 |
提供2对裸光纤,将数据中心与市检察院数 据机房互联。 |
否 |
13 |
# |
要求2对光缆使用不同物理路由。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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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 |
配套保障 |
物理环境、网络专线等必须符合“等保2.0”三级基本要求。加装用户专用的24小时独立电子门禁系统、无死角的安保监控和录像系统,门禁系统和摄像机采用的设备须符合国密GM/T 0028要 求。视频记录能保存30天以上。 |
否 |
15 |
* |
具备双路市电,单路容量应满足机房全部负载(含 IT、UPS、空调系统、照明等机房内所有用电设施)的用电需求。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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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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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UPS系统应采用双路市电接入,确保甲方设备有7x24小时不间断的电力供给。后备柴油发电机的容量应包括UPS的基本容量、空调和制冷设备的基本容量、应急照明及关系到生命安全 等需要的负荷容量。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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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
每路市电均采用独立回路(专线)方式供电,两路互为备用。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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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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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室分布式布局。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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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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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一级高效干式变压器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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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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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发电机配置2个油箱,可提供满载8小时运行,油量平常状态为满箱70%-80%。 |
否 |
21 |
|
|
IDC机房不少于2套UPS设备,以独立方式向各机柜供电,供电保障99.99%以上。 |
否 |
22 |
|
机房内应有独立的机房专用空调系统,应具备恒温、恒湿控制功能,其制冷量应能保证机房冷通道温度为22±2摄氏度, 机房常年湿度为40%-6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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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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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内部的耐火等级应符合现行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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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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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区消防报警应为定点探测报警,可以根 据报警信号实现分区域的自动灭火。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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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
机房有安全出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走 廊、楼梯间应畅通并有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机房区及办公区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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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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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机房所在园区的工作间/休息间。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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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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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应对机房温度、湿度、漏水、用电负荷以及供配电系统、空调系统、UPS 系统等基础设施进行有效的实时监控,出现问题 及时报警。 |
否 |
以下指标按重要性分为“*”、“#”和一般无标示指标。*代表不可偏离项,不满足该指标项将视为未响应磋商文件,#代表重要指标项,无标识则表示一般指标
项。
“证明材料要求”项填“是"的,供应商须提供包含相关指标项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使用供应商网管系统截图、现场照片、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
编号 |
重要性 |
指标项 |
指标要求 |
证明材料要求 |
1 |
# |
实施进度要求 |
本项目服务周期为一年。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 机房场地能够满足设备上架的要求,包括提供机房基 础设施、电气系统、暖通系统等。 |
是 |
2 |
# |
用户业务连续 性要求 |
需确保采购人现有服务不中断,确保由现有服务向本项目所采购服务的平滑过渡。 |
是 |
3 |
|
实施方案 |
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工程实施计划,项目负责人、实施小组成员情况 |
否 |
4 |
# |
项目经理 |
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具备人社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ITIL认证证书-expert认证、高级工程师职称认证、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人员 (CCSRP)认证证书认证、TOGAF 架构师认证、HCIP (智能计算)认证。 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应提供人员简历、资质证书扫 描件、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的不少于距离磋商开始最近6 个月的社保记录 |
是 |
5 |
# |
技术经理 |
2.技术经理:技术经理至少具备人社部颁发的系统架构设计师认证、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认证、信息安全工程师认证、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或PMP。 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应提供人员简历、资质证书扫描件、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的不少于距离磋商开始最近6 个月的社保记录 |
是 |
6 |
# |
服务支撑团队 |
3.响应服务支撑团队:团队应配备不少于20人, 团队中至少2人具备存储或备份一体机工程师认证,团队中至少3人具备CISA认证、团队中至少3人具备国产化操作系统认证、团队中至少3人具备CISP认证、团队中至少2人具备HCCIE认证、团队至少2人具备电工证、团队中至少2人具备制冷暖通相关证书、团队中至少2 人具备OCM证书、团队中至少2人具备CKA认证、。 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应提供人员简历、资质证书扫描件、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的不少于距离磋商开始最近6 个月的社保记录 |
是 |
以下指标按重要性分为“*”、“#”和一般无标示指标。*代表不可偏离项,不满足该指标项将视为未响应磋商文件,#代表重要指标项,无标识则表示一般指标
项。
“证明材料要求”项填“是"的,供应商须提供包含相关指标项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使用供应商网管系统截图、现场照片、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
编号 |
重要性 |
指标项 |
指标要求 |
证明材料要求 |
1 |
* |
售后服务 |
租赁期内提供7 X 24 小时的基础设施运维服务管理服务,实时响应服务要求,并提供值 班热线电话。 |
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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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完善的监控运行设备和监控体系,机房监控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年。 |
否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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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运行日志记录制度,日志保存时间不少于6个月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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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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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标准化的维护操作流程。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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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具有设备、设施定期检测维护制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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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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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机房运维流程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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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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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相关人员出入、设备出入手续的办理与协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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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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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机房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空调、电力、火险。 |
否 |
1、交付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机房场地能够满足设备上架的要求,包括提供机房基础设施、电气系统、暖通系统等。
2、交付地点:响应文件确定机房。
3、租用期限:2023年9月30日-2024年9月29日
供应商在项目竣工验收时须提供完整的项目验收文档,文档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项目计划方案:包括设计方案、施工进度计划、人员安排计划、质量保证计划、测
试计划等;
证书文档:包括项目经理委任书、项目人员保密承诺书、标书所要求的供应商的各项资质证书、标书所要求的各类人员证书等;
施工记录文档:包括项目开工申请表、工作联系单、会议记录、项目变更文档、项目周/月报等;
测试文档:包括机房动力环境测试记录、系统正常上线运行测试记录等; 验收文档:包括项目初步验收报告、试运行报告、项目最终验收报告等;
售后服务计划,售后服务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
付款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于10月底前支付第1-3个月租用费,2024年3月底前支付第4-6个月租用费,2024年6月底前支付第7-9个月租用费,2024年9月底前支付第10-12个月租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