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内容与服务要求
一、承包管理范围和作业内容
作业范围包括:藁城区常安镇全域道路生活垃圾清扫清运工作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及学校生活垃圾清运工作。
作业内容包括:范围内生活垃圾收集,并统一清运至垃圾中转站或填埋场。
二、管理模式
甲方行使本辖区农村环卫工作的主体管理责任。甲方具体负责对乙方工作的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和奖惩落实;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乙方的基层管理人员原则上应是“本镇本村”,乙方对管理人员的考评、任命需报甲方备案。
三、保洁质量标准
(一)垃圾清运工作标准
每天早上必须完成第一次全面清掏工作。全天不定时进行挂桶清运作业,做到日产日清,车走地净;清运车车容整洁,车体外无污物、灰垢,标识清晰,密闭运输,无洒、漏、抛现象;蚊蝇孳生季节对垃圾收集车辆喷药,消杀蚊蝇;垃圾必须按规定运输至指定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填埋场,不得随意倾倒。
(二)消杀作业标准
垃圾桶和垃圾清运车药物消杀作业要求,蚊蝇滋生季节(5月1日-10月31日)每天进行消杀除异味1次,非蚊蝇滋生季节(11月1日-次年4月30日)每周消杀3次以上。
(三)机械作业标准
1.机械化清扫保洁车辆,每个乡镇配备2辆中型洗扫车、1辆洒水车,由甲方提供给社会运营公司使用。
2.达到机械化清扫作业要求的村庄及道路(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必须保证每周不低于两次机械化深度清扫保洁作业。
3.村内主要街道及道路(县级以下不含县级)每两日不少于1次洒水降尘作业;重点路段每日不少于1次洒水降尘作业。机械作业车辆要注意交通安全。
4.村内人行道、便道每周至少清洗1次,道路便道(县级以下不含县级)路沿每月清洗1次,洗后无明显积尘、油渍、污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