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书
(以下内容如有带★号项均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逐一响应。以《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中应答内容为准,另要求提供承诺书或其它证明资料的,还须另行提供于投标文件中。)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南港工业区位于天津市东南边界,毗邻歧口地区,紧邻渤海湾,距离市区70公里,距离天津开发区45公里,南港工业区定位于化工新材料。
为保证工业区的安全发展,南港工业区已建立园区边界物理隔离封闭防护、进出园区道路门禁卡口、重点企业内部封闭三个层次的园区封闭管理系统,并与工业区整体应急体系联动。构建形成“物理防护”、“技术防控”与“人为管控”相结合,点、线、面相结合,立体可控的封闭管理体系。其中,“技术防控”、“人为管控”是管理部门从管控进出车辆、人员的角度考虑,以卡口、车牌识别、访客预约管理等技术手段,建设一个安全、高效的南港工业区封闭化管理体系。
本项目采购的安检保卫服务是南港工业区园区封闭管理系统的主要人员保障力量,通过委托专业安保机构在园区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完成园区封闭管理各项工作,实现园区的安全稳定发展。
二、项目服务内容
南港封闭管理系统包括主要道路设置的10个门禁卡口和沿工业区周界设置的35公里物理隔离围网,本次安检服务需要完成上述封闭管理系统的门禁卡口和物理隔离围网的检查工作,确保与工业区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人员和车辆不进入园区,并对进入园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并做好未启用卡口的看护管理。
南港封闭管理采取凭证通行制度,10个门禁卡口分别为:红旗路门禁卡口10进6出车道设置、南堤路门禁卡口7进5出车道设置、海港路南门禁卡口6进4出车道设置、海港路北门禁卡口6进4出车道设置、创业路门禁卡口2进2出车道设置、海防路南门禁卡口3进2出车道设置、海防路中门禁卡口3进3出车道设置、海防路北门禁卡口3进2出车道设置、滨海北路门禁卡口1进1出车道设置,津石高速4进3出。35公里的物理隔离围网,呈现不规则形实现与大港油田土地分隔。
其中红旗路门禁卡口是南港封闭管理的核心,设有封闭管理系统8个统一对外办证窗口,指挥调度中心、监控中心、核心机房和办公场所。在红旗路门禁卡口还设置了1万平米的临时停车区,方便驾乘人员停靠办理通行证和接受安全检查,分为一般车辆和危化品运输车辆专用临时停车区。其他各门禁卡口均根据现场条件设置了一定数量的临时停车区和临时办证功能。
南港封闭管理运行将依托一支专业、经验丰富的安保队伍,安保人员需要完成从制证、发证、通行验证全过程安检服务,并对35公里的物理隔离围网进行巡逻检查。南港封闭管理在特殊时期将采取人车分流的安检措施,园区内人员取得通行证后,在经过门禁卡口时,根据安保等级,接受人员全面安全检查;无证人员引导其绕行到卡口办临时通行证后通行;车辆和司机在户外接受安保人员的检查。
南港封闭管理是全年24小时不间断运行,需要安保人员完成24小时不间断执勤。在红旗路门禁卡口需要保障管理用房内的8个办证窗口开启、人员安检通道特殊情况下启用时需要安保人员执勤检查、室外临时停车区需要安保人员进行分类疏导并保障避免车辆长时间停留、各个车道岗亭内需要安保人员对车辆进出通行证进行检查比对、同时要对整个门禁卡口的治安进行布控。在其他门禁卡口亦需要24小时不间断开展与红旗路卡口相同的工作,保障园区生产经营所需的人员和车辆有序通行。各门禁卡口车道岗亭内配有安保人员,比对进出园区的车辆牌照和所持的车辆通行证一致性。各门禁卡口的安保人员须熟练掌握各项安保设施设备的操作使用。对于物理隔离围网,需要安保人员制定巡逻计划,实施巡逻,与公安等部门进行联动及时发现和制止翻越行为。负责提供服务的安保机构在投标文件中要制定重大活动的安保工作保障措施。
南港封闭管理运行时,需要安全与高效的有机结合。要保证进出园区的车辆和人员的快速高效通行,同时需要确保车辆人员按照南港封闭管理的凭证通行的制度通行。为此,需要安保机构在投标文件中,制定详细的针对本项目安保运行方案以及各岗位工作流程,来组织车辆和人员的通行。要以保障安全高效为重要的服务原则。
此外,安保服务还要负责门禁卡口和物理隔离围网的设施设备的完整性,做好防盗工作。封闭管理安保服务人员要承担南港安全稳定、综合治理、防范人员破坏、暴力恐怖活动的前沿防线的重要职能,亦是南港各类突发应急事件处置的一支重要的救援抢险队伍力量,在投标文件中制定详细应急救援处置预案。
三、项目主要岗位服务要求:
结合南港封闭管理运行需要,对提供安检保卫服务的安保队伍的岗位设置及岗位要求:
(一)车道通行安检服务
1、能正确识别、查验出入人员和车辆的证件。
2、能正确按照规定登记车辆及物品,接待来访人员。
3、能正确指挥、疏导人员与车辆,对在临时停车区的车辆进行管理,有效指引无证人员和车辆绕行,防止拥堵园区正常通行人员和车辆。
4、能正确识别、发现,证件、出入人员、车辆及携带物品等异常情况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5、清理目标区域内无关人员和看守可疑物品,做好危化品车辆事故的前期疏散和警戒。
6、熟练使用常用保安器械进行安全防护,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安保负责人和公安机关报告。
7、能设置隔离区保护案件、事故现场。
(二)物理隔离围网巡逻
1、能按照预定方案巡逻,能熟悉场物理隔离围网的路由。
2、能使用有线、无线等通讯器材进行联络。
3、能按规定设置隔离区进行区域警戒。
4、能发现异常情况并及时报告。
5、能按规定格式填写巡逻纪录。
6、熟练使用常用保安器械进行安全防护,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安保负责人和公安机关报告。
(三)接待办证
主要任务是负责因工作需要进入园区的人员、车辆登记、审验及访客确认等工作。岗位要求:
1、能熟记南港封闭管理有关出入管理制度、出入手续。
2、能熟记执勤区域内的环境状况和安全措施、熟悉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证照制度。
3、能熟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和报告程序。
4、要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准确、快速操作封闭管理软件临时证审核系统。
5、每天完成4000-5000辆左右临时访客通行证审核工作。
(四)安全检查
1、在安检出入口设置警戒线和人员疏导通道。对拟进入园区的可疑的人员、物品、车辆进行以便携仪器设备和直观检查为主要方式的抽查。
2、启动人员安检时,随时观察受检人的神态、动作,保持高度警惕。 经x光机、金属探测器检查存在疑点,手检员、执机员认为需进一步检查的,应当向受检人说明,要求其自行开包或取出物品接受复检。复检仍不能排除疑点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3、遇有可疑情况,示意执勤人员实施重点检查。 对遗留在活动区域内无人认领的箱包要迅速报告安保部门和公安机关处理。
4、安检过程中一旦发现受检人携带爆炸性、易燃、毒害性、放射性等危险物质,枪支、弹药、匕首等管制器具,毒品等违禁物品,危害国家利益、公共安全的物品时,要按照服务单位规定,拒绝其入区,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五)安全管理
1、定期检查记录门禁卡口内的安全设施。
2、及时发现、报告、制止擅自动用消防设施行为及其他违法违章行为。
3、组建项目应急处突救援队,经常性开展业务培训和演练。
四、安保队伍人员要求
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对安保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一般在门禁卡口管理用房内住宿。本次购买的安检保卫服务需要安保人员共计105人,在投标文件中详细描述对安保人员的管理方案。日常安保人员严禁下列行为: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二)扣押、没收他人财物;
(三)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四)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五)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招标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
(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在此基础上,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提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各卡口保安队长人员、一般安保人员的基本要求。
1、对于安保机构配备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中共党员。
(二)要有五年以上安保工作经验。
(三)有突出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熟练掌握南港工业区基本情况;要熟悉安保工作的各项内容,具备良好的应变能力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四)在专业安保学校或机构接受过系统的培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非保安员上岗证培训内容)。
2、对于各卡口8名保安队长人员,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有三年以上安全保卫工作经验,退伍军人优先。
(三)具有较强的风险识别和安全防范意识;熟悉突发事件处置的基本流程;熟悉保安员日常管理规范;熟悉保安员培训考核基本内容和流程;
(四)熟悉保安员日常排班、检查监督、突发情况处置等工作内容。
(五)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与沟通能力;具有极强的敬业精神和责任心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六)熟悉南港工业区基本情况;参加危险化学品知识培训,掌握一定危险化学品基本知识和急救防护方案。
3、对于一般安保人员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以35岁以下为主),特别优秀除外。
(二)一般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特殊岗位应具备相应的文化业务知识。
(三)熟悉南港工业区基本情况;熟知保安员职业要求;具备基本法律及与保安相关的政策、规定的知识。
(四)具备一定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身体健康,反应灵敏,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应的观察、发现、处置问题能力。
(五)具备使用基本消防设备、通讯器材、技术防范设施设备和相关防卫器械技能;掌握一定防卫和擒敌技能,具有良好的自我保护能力。
(六)熟悉卡口安全检查的基本内容;参加保安员培训、考试,取得保安员上岗资质证。
五、安保服务机构的要求
投标单位中标后,须按保安行业管理相关规定到公安机关备案。南港工业区是化工园区,封闭管理工作是园区安全反恐、防恐的重要保障,为此需要中标的 安保服务的机构无论是在专业性还是服务能力和经验上均处于全国优秀领先水平。中标提供服务的安保机构需遵守以下要求:
(一)遵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中有关要求,遵守公安部、劳动保障部《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公安部《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标准》;以及其他国家、天津市和行业专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二)投标单位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不得招用境外人员。为本项目配备的保安员不得有下列之情况,即(1)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行政拘留的;(2)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3)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4)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三)所有安保人员须持证上岗、须统一着装上岗(着装样式须征得招标方同意),佩戴各种标志,配备安保器械上岗,注意自身形象,在岗时间不得与人闲聊天、干私活、看书报、玩手机等,禁止在工作期间饮酒,不得脱岗或串岗。
(四)南港工业区现场条件艰苦,远离城市生活区,投标人须依法保障保安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投标人须有一定规模综合训练基地或培训场所,能够完成本服务项目所需的各类业务培训需要。安保机构要求具有稳定的保安后备人员,并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中标后,在南港设置后勤保障生活基地(须提供书面承诺书附在技术标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五)南港工业区内有国家级原油储备库、众多特大型化工企业,是天津市重点保护目标,封闭管理涉及全区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和车辆等各类信息,信息保密要求高,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保密承诺,并在文件中制定针对本项目的保密方案和涉密岗位职责。投标人应中标后在南港设有党组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附在技术标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严格按照党中央的各项要求开展党的各项工作,通过党建促进项目管理,服务好门禁卡口工作。
(六)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服务各项要求,结合南港工业区情况和自身服务经验,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本项目服务的安检保卫服务详细方案和保障措施。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方案,并确保各类突发事件的相关保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七)本服务项目周期共计一年,对于中标方违反相关规定,则从合同约定金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投标方要充分考虑合同款支付时限事宜,不得因合同款为由,降低服务标准。服务本项目的安保人员工资每月须按时足额发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安保人员工资,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附在技术标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若发生安保人员集体讨薪事件,则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由此带来的损失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八)中标方须按照本项目需要足额配备安保人员,制定完善的培训制度;对于辞职安保人员需在一周之内补齐配备到位,并针对本项目的要求开展业务培训。基于项目信息安全、服务整体性和延续性。中标方须在投标文件中制定合理有效的防止安保人员离职过多的措施办法。
(九)中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后,须派遣由4名有五年以上安保服务经验的人员管理团队,进驻南港工业区和招标方进行深度对接,做好南港封闭管理运行的各项准备,并根据招标方需要派遣适当人数的关键岗位安保队伍人员提前进驻南港封闭管理门禁卡口,在此期间产生人员全部费用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须书面承诺全部安保人员,在本服务项目合同正式生效五天前配备到位,并由中标方在其公司的培训场所开展进驻前培训,同时全部人员须在到岗前五天完成对南港封闭管理系统所需的各项知识的培训,培训费用及合同正式生效前产生的人员费用,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十)本次安检保卫服务须建立一套完善、全面、适应南港封闭管理系统运行的管理制度,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管理制度方案。
(十一)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时,须充分认识该项目的风险及责任,并无条件承担全部风险及责任:
1、招标方将对保安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中标方人员日常工作不到位、不达标、或有违约现象,将依据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的违约处理与处罚。其中对于中标方不严格执行南港封闭管理运行制度,私自将无证人员和车辆放行到园区内,以及各种违反封闭管理运行制度和安保人员生活制度行为,可进行扣除合同款,情节严重的,招标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损失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2、中标方配备在南港封闭管理运行服务的全部人员,在本项目服务合同期内,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等各类事件,均由中标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附在技术标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中标方与聘用人员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中标方负责调解与处理,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附在技术标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中标方在保安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保安行业规范,造成他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均由中标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附在技术标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中标方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满足国家各项规定要求,对于在服务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及其他各类人身伤害事件等,由此带来的全部后果均由中标方负责,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附在技术标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在服务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如人身伤害、火灾、盗抢等),要追究中标方责任,同时中标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中标方在封闭管理服务实施中出现三次未能完成本项目需求书中要求的内容情形时,招标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损失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7、中标方须在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基础上,为配备在南港封闭管理运行服务的全部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单人保额不低于80万。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附在技术标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六、验收
(一)验收主体: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验收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需求,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三)验收方法:中标单位每月完成全部服务后,由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需求,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确认。
七、投标报价
★(一)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服务业务工作量需要,结合招标人对负责南港安检工作的保安员需求计划,综合考虑本项目服务报价,报价包含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本项目安检保卫服务中标方派驻保安人员自身所需办公设备等物品,由中标方自行配备。
(三)本项目安检保卫服务中标方派驻保安人员一日三餐均由中标方自行解决,各门禁卡口严禁动火做饭等行为。
(四)完成安检保卫服务所需车辆由中标方自行解决,配备不少于3辆性能良好、能够应对复杂路况的安检巡逻车辆,并配备有驾驶执照的司机。
(五)投标人须根据项目特点及自身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及报价。投标人提供的详细服务方案、投标报价即将视为保证上述项目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一旦中标将认为投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六)为保证投标人为南港安检服务外包业务质量和安保队伍人员稳定,投标人拟派驻人员的薪资福利应参考天津市保安行业和天津开发区保安行业平均薪酬标准,同时结合南港现场艰苦环境综合考虑。
(七)在本招标文件没有明确说明,但法律、法规规定属于管理基本内容所发生的费用,不管投标人是否发现或是已进行报价,都将视为包括在报价中,并由投标人无条件地负责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