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部署要求, 进一步推动建设没有“城市病”的城市,促进城市人居环境高质量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22年城市体检工作的通知》(建科函〔2022〕54号)和《天津市2022年城市体检工作方案》要求(以下简称《方案》),分区级和街镇级两个层次对滨海新区行政辖区范围(不含经开区、保税区、高新区、东疆港、生态城区域) 开展城市体检服务。
按照《方案》要求,同时开展区级和街镇级城市体检工作(不含经开区、保税区、高新区、东疆港、生态城区域)。
1. 区级城市体检服务内容
区级体检范围为滨海新区区域(不含经开区、保税区、高新区、东疆港、生态城区域),包含滨海新区城区和 21 个街镇。
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区级及街镇级城市体检工作部分事项的说明》要求(以下简称《说明》),区级指标体系以市级指标体系为基础,以查找“城市病”根源和规划建设管理短板为导向,围绕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交通便捷、风貌特色、整洁有序、多元包容、创新活力 8 个方面建立区级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并对指标进行指标分解,确定每项指标所需分解数据,明确每项分解数据来源单位或渠道, 明确每项指标计算方法。同时针对滨海新区发展方向、问题短板、滨城特色等方面增加区级特色指标,完善指标表,最终确定此次城市体检区级指标表。
按照《说明》要求,对区级体检部分指标进行抽样调查,并开展居民人居环境满意度调查。设计抽样调查方案、抽样调查问卷、抽样调查统计表、居民满意度调查问卷等。多渠道发布调查问卷,对抽样结果进行汇总统计,对抽样调查结果和居民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分析。
以公开发布统计数据和各领域主管部门提供数据为基础,结合多元化数据来源,收集指标数据,明确数据来源。根据区级城市体检指标表中的计算方法对各项指标进行计算,完成区级城市体检指标表填报,对可以进行空间落位的数据进行空间落位。
根据指标计算结果,采取定性与定量、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等分析论证方法,聚焦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交通便捷、风貌特色、整洁有序、多元包容、创新活力八个维度,综合分析每个维度存在的“城市病”问题,初步分析“病因”,提出治理建议和解决方案,形成包含8个专篇的区级城市体检报告。
街镇级体检包含新区全部 21 个街镇,部分指标统计范围为各街镇辖区建成区, 部分指标统计范围为各街镇辖区全域。
按照《说明》要求,街镇级指标体系需坚持精准实用原则,围绕所在区位、发展定位的差异性,侧重反映群众诉求,围绕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交通便捷、社区管理机制健全、整洁有序、多元包容、创新活力 8 个维度建立指标体系,并对指标进行指标分解,确定每项指标所需分解数据,明确各街镇工作分工。
按照《说明》要求,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情况设计调查方案,制定调查问卷, 多渠道发布调查问卷,对调查结果进行汇总统计分析。
根据各街镇提供的指标数据进行指标计算,针对区级和街镇级共有指标且具有空间数据的,分解到各街镇,完成21个街镇级城市体检指标表。
滨海新区21个街镇级城市体检指标表。
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需求,或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
1. 成果内容及编制深度需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2. 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成立专业服务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项目组人员不得少于5人。
3. 供应商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相关的数据资料安全管理并确保资料的安全不泄密。
4. 供应商需与采购人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供应商指定的工作人员需与供应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若因安全管理措施不当造成泄密的采购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报价要求
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等人工费用、材料费、企业利润、管理费及税金等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为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所有要求的最终优惠价格,且合同价格不得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
3. 供应商结合市场价格及本单位的管理水平和实力自主报价,该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费用后慎重确定有竞争性的投标报价。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4. 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一旦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 将被认为供应商已充分知悉所有影响项目报价的风险和因素,合同实施期间价格不因任何因素的调整而调整。
5. 供应商应按列出的项目填报。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6. 验收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支付。
(二)时间、地点要求:
1.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3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服务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总额的40%;完成全部成果并配合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报送成果后,支付合同总额的60%(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磋商有效期
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60天。
(五)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六)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七)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八)其他要求
1. 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2.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单位不得转让合同,不得转包。
五、技术要求
(一)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须与员工签订用工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可根据双方当事人需求订立口头协议或签订用工合同),按照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等相关费用。
(三)具体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